司法赔偿案件的适用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26 10:50:03 210 人看过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赔偿义务机关在行使刑事司法职权时侵犯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的赔偿案件。
(一)人身自由损害刑事赔偿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赔偿义务机关在行使刑事司法职权时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案件。
1.违法刑事拘留赔偿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赔偿义务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程序或者时限采取拘留措施的赔偿案件。
2.变相羁押赔偿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赔偿义务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或者超出法定时限连续传唤、拘传,实际已达到刑事拘留效果的赔偿案件。
3.无罪逮捕赔偿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赔偿义务机关采取逮捕措施错误的赔偿案件。
4.二审无罪赔偿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二审已改判无罪,赔偿义务机关此前作出一审有罪错判的赔偿案件。
5.重审无罪赔偿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二审发回重审后已作无罪处理,赔偿义务机关此前作出一审有罪错判的赔偿案件。
6.再审无罪赔偿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已再审改判无罪或者改判部分无罪,赔偿义务机关此前作出原生效有罪错判的赔偿案件。
(二)生命健康损害刑事赔偿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赔偿义务机关在行使刑事司法职权时侵犯生命健康的赔偿案件。
1.刑讯逼供致伤、致死赔偿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赔偿义务机关刑讯逼供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赔偿案件。
2.殴打、虐待致伤、致死赔偿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赔偿义务机关以殴打、虐待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行为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赔偿案件。
3.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伤、致死赔偿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赔偿义务机关未尽法定监管、救治职责,造成被羁押人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赔偿案件。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赔偿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赔偿义务机关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赔偿案件。
(三)财产损害刑事赔偿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赔偿义务机关在行使刑事司法职权时侵犯财产权益的赔偿案件。
1.刑事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赔偿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赔偿义务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措施的赔偿案件。
2.违法没收、拒不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赔偿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赔偿义务机关违法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无正当理由对应当退还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赔偿案件。
3.错判罚金、没收财产赔偿
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原判罚金、没收财产执行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已再审改判财产刑的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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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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