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需要更改选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广州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办理条件:
参加广州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变动工作单位、转学升学需要变更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
1.参保人持有效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2.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并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改点。
3.参保人现场填写《参保人变更门诊选定医疗机构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其变更后的门诊选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携带资料提交申请→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受理审核-通过审核办理改点
办理所需资料:
1.基本资料:有效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书面申请报告(需注明改点原因、原选定医院和更改后选定医院名称。)。
2.其他有关资料:
(1)户口迁移: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并包含参保人登记页);
(2)居住地变化:需提供现居住地住址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资料指以下资料之一: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暂住证、户口本、身份证、居(村)委会证明、物业公司证明。其中居(村)委会证明需加盖居委公章,物业公司证明需加盖物业公司公章。
(3)变动工作单位: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或原单位证明)及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或现单位证明),其中劳动合同需核验原件和收取复印件,单位证明收取原件。
(4)转学升学:需提供现就读学校证明资料原件(需注明由哪家学校转入)。
3、如为委托代办(个人),需提供如下资料:
(1)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书原件。
备注:
1.收取材料为A4规格;
2.委托书样式请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3.需复印的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及身份证为正反面复印。
受理机构:
广州市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详见“”)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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