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并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报批手续2.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易地重建,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并由批准部门报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二、办理材料
提交申请书
提交土地报批同意书
提交所需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清远市网上办事大厅连山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民宗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民宗部门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清远市连山县国土资源大厦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00年)
第十七条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并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报批手续。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易地重建,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并由批准部门报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宗教活动场所的修缮、迁移、改建、扩建等,按照文物保护管理的规定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已经2012年6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9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9月7日一、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18项)┌──────────────┬──────────────┬──────────────┬──────────────┐│原实施机关│序号│项目名称│备注│├──────────────┼──────────────┼──────────────┼──────────────┤│省科学技术厅│1│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省属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清真│││││食品核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举办冠以“广东”、“全省”│实行备案管理。││││名称和面向全省或跨地区的人│││││力资源交流会核准││├──────────────┼──────────────┼──────────────┼──────────────┤│省国土资源厅│4│采矿权出租审批│报地矿主管部门备案。│├──────────────┼──────────────┼──────────────┼──────────────┤││5│采矿权抵押备案││├──────────────┼──────────────┼──────────────┼──────────────┤│省环境保护厅│6│环境保护部及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试│││││运行许可││├──────────────┼──────────────┼──────────────┼──────────────┤││7│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方案审查│实行备案管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8│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批││├──────────────┼──────────────┼──────────────┼──────────────┤│省水利厅│9│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并入行政许可事项“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审核│││││”实施。│├──────────────┼──────────────┼──────────────┼──────────────┤│省林业厅│10│从省外引进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11│省重点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年│││││度经营利用限额核准││├──────────────┼──────────────┼──────────────┼──────────────┤│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12│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审批││├──────────────┼──────────────┼──────────────┼──────────────┤│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3│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省海洋与渔业局│14│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可交由有条件的机构承担。│├──────────────┼──────────────┼──────────────┼──────────────┤│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15│行政执法队伍资格审核│机构编制部门就成立行政执法│││││机构的合法性征求法制部门意│││││见后,依法审核并报请省政府│││││公告。│├──────────────┼──────────────┼──────────────┼──────────────┤│省盐务局│16│生产水产养殖用盐审批││├──────────────┼──────────────┼──────────────┼──────────────┤││17│纯碱、烧碱生产企业合同及调│││││运生产用盐情况备案││├──────────────┼──────────────┼──────────────┼──────────────┤│省地震局│18│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丙级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地震安全性评││││认定│价单位资质认定”的子项。│└──────────────┴──────────────┴──────────────┴──────────────┘二、省政府决定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1项)┌───────────────────┬───────────────────┬───────────────────┐│原实施机关│项目名称│备注│├───────────────────┼───────────────────┼───────────────────┤│省科学技术厅│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三、省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10项)┌──────────────┬──────────┬─────────────┬──────────────────┬─────────┐│原实施机关│序号│项目名称│下放实施机关│备注│├──────────────┼──────────┼─────────────┼──────────────────┼─────────┤│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1│易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地级以上市政府││││││报省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省国土资源厅│2│地质遗迹认定│地级以上市政府││├──────────────┼──────────┼─────────────┼──────────────────┼─────────┤│省环境保护厅│3│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核发│地级以上市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占有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县级以上政府│││││城市树木审批│││├──────────────┼──────────┼─────────────┼──────────────────┼─────────┤│省交通运输厅│5│相邻两市间公路超限运输审批│县级以上政府│行政许可事项“超││││││限运输车辆跨省、││││││市公路行驶公路审││││││批”的子项,依││││││法委托实施。│├──────────────┼──────────┼─────────────┼──────────────────┼─────────┤││6│省管非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以│县级以上政府│行政许可事项“在││││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核││省管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核”的子项。│││││││├──────────────┼──────────┼─────────────┼──────────────────┼─────────┤││7│港澳企业从事营业性道路运│地级以上市政府│行政许可事项“外││││输审批││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核、审批和││││││开业审查”的子项││││││。│├──────────────┼──────────┼─────────────┼──────────────────┼─────────┤│省水利厅│8│省管河道采砂许可│地级以上市政府││├──────────────┼──────────┼─────────────┼──────────────────┼─────────┤│省林业厅│9│因特殊情况在禁猎区狩猎审批│县级政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人│10│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地级以上市政府│报省外经贸主管部││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许││门备案。││││可│││└──────────────┴──────────┴─────────────┴──────────────────┴─────────┘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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