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3时许,江苏省徐州开发区石桥派出所接到辖区一位居民的报警,刚入土的父母骨灰盒被盗,而且墓碑上留下了陌生的电话号码和“短信联系”等字样。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位于石桥公墓的案发现场查看情况。“经过现场勘查,嫌疑人应该是携带工具,将公墓两侧封闭的盖板撬开,然后盗取里面的骨灰盒。”民警描述当时的情况,两个骨灰盒被盗,墓碑上留有一个归属地为徐州的手机号码,手机号后面写有“短信联系”。
据受害人介绍,16日上午,从第二殡仪馆火化完之后,当天中午12点前,他们将父母合葬在石桥公墓。17日上午七八点钟,还未从悲伤中走出的他们接到公墓管理人员的电话,得知父母的墓地被破坏了。看到墓碑上留有陌生电话后,受害人尝试给对方打了电话,但一直没打通。“之后,我给他发了一条短信。”受害人回忆说,短信内容为“我是孝子,如何解决”。
在受害人拨通对方留下的电话后,双方就金额开始“谈判”。“对方刚开始向我要6万元,后来又退步要2万元。”在挂断电话后,嫌疑人发给受害人一条短信,上面有一个建-行的银行账号及开户人姓名,以及“两点之前我看不到钱,就不会给你联系了”的内容。随后,对方又发来第二条信息:“必须先给钱,没得商量”。
受害人随后报警。
可疑车辆线索让盗墓者落网
为尽快侦破此案,警方当即成立了专案组展开调查。“我们当时分析了案情,在公墓的1000多个墓穴中,嫌疑人为什么会挑选那个墓穴下手呢?”民警分析案情后认为,主要原因可能因为它是新下葬的墓穴。那么,嫌疑人极有可能事先不是在公墓踩点,而是在殡仪馆就开始着手“准备”了。
随后,警方扩大了调查范围,对当日火化、下葬线路等开展监控调取、追踪。经过反复的对比、分析,发现一辆悬挂山东牌照的车辆有重大嫌疑。“受害人不认识那辆车,但那辆车不仅出现在殡仪馆附近,而且一路跟随他们到了公墓。”在对嫌疑车辆进行调查的同时,专案组民警告诉受害人继续和嫌疑人以短信方式保持联系,稳住他们,为办案争取时间。
20日中午11时许,民警发现嫌疑车辆在市区出现,于是对其展开追踪布控,并派出7辆便衣车辆和2辆摩托车追踪寻找。中午12:11时,当嫌疑车辆出现在铜山新区江苏师范大学南门附近时,被蹲守民警控制,车上的3名嫌疑人同时落网。
经过讯问,3名嫌疑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日下午,民警在三环西路的绿化带内将藏匿的2个骨灰盒找到,并移交给受害人。
为谋财偷骨灰盒
36岁的董某是丰县人,也是这起案件中的主犯。另外两名嫌疑人分别是26岁的吉林人熊某和26岁的河南人杨某。董某和熊某之前就曾认识;而熊某和杨某是不久前通过网络相识的。
董某曾因诈骗被判处过有期徒刑,2015年5月刑满释放。从监狱出来后,他先是开过出租车,后来又买了一辆二手的北斗星轿车给人送货,但每次都因为干活辛苦或者嫌工资低等原因,坚持的时间不长。
据其交代,在监狱服刑时,曾听人提起过偷盗骨灰骗钱的事。“出狱后我因为欠别人钱,为了还债也想仿效那种方式挣钱。但是没有合伙人,我自己干又觉得瘆得慌,所以一直没有动手。”董某说,今年5月13日上午,熊某给他打电话联系,问他有没有挣钱的路子,正的邪的都可以,他便把偷骨灰盒向人要钱的事告诉了对方。
当晚,熊某给董某回话同意干。14日上午,熊某和朋友杨某一起从河南新乡来徐州与董某会面。三人商量后最终决定到殡仪馆门口寻找新下葬的目标,跟到墓地再动手。
15日,他们在大庙第二殡仪馆门口等了一上午,没有发现合适的目标。16日上午11点多,他们跟着受害人来到经济开发区石桥公墓。“我们看那个公墓附近的人少,就等下葬的人离开后到墓穴看了一下,确定好地点晚上再动手。”
为了作案,当天下午,董某购买了螺丝刀、撬棍、手套等作案工具。21时许,董某将车停在附近的小区里。到了墓地后,三人分工合作将墓穴内的两个骨灰盒偷走。
“我们觉得新下葬的墓穴比较好挖。”董某交代,他以前就准备好了没有登记名字的电话卡,在网上也买了一张银行卡。三人商量,得手后董某分得赃款的40%,其余两人每人30%。
在11月1日的庭审中,公诉人员表示,董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结伙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在量刑方面,三人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董某因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该案将在法庭评议后,延期宣判。
【法律知识】
诈骗罪处罚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一、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千元为起点。
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
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
居住权在现实生活中的体现
250人看过
-
实施盗墓的盗墓贼是犯罪了吗
404人看过
-
现实生活中拿刀吓唬人犯法吗
197人看过
-
现实生活中要如何打借条
188人看过
-
探讨转包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385人看过
-
怎样在现实生活中写出借条
246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
现实生活中是怎样的一种人?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代位继承人、胎儿2法定继承人有哪些。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0条)。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1、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适用法定继承时
-
现实生活中如何打借条?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5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
现在发现的盗墓的不同的情况,盗墓要判刑多少年?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4如果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现实生活中拿刀怎么判刑?会判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6首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再次,情节比较恶劣,造成一死一伤的后果。有讨要工资的前因,有酌定从轻或减轻的自首情节,最好的结果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