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已死亡,妻子对债务不知情属于共同债务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6 14:26:24 70 人看过

若所负之债被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时产生的债务,则债权人有权请求以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偿还,而配偶亦有义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然而,倘若是尚未达到预计期限的债务,夫妻二人在事先达成协议且约定由一方独自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时,则此种情况可以视为该方的个人债务

然而,如有人试图利用此类约定规避合法债务负担的,则这种约定将被视为无效力,由此产生的债务仍应视作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0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婚后一方在对方不知情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不知情的债务离婚的时候一般不认定属于共同债务,但不知情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当中的,也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共同债务,也就是夫妻两个人都有偿还的这种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4-28
    343人看过
  • 不知借款人离婚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异后,男方又带前妻找熟人借款,事后双方以已离婚为由拒绝还钱。昨天,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按照日常经验法则,认定该笔借款属于借款人的共同债务,两名借款人连带偿还借款3000元。2004年11月16日,杨先生与郭女士经法院调解离婚。同年11月28日,杨先生带着郭女士找到71岁的杨老汉借款3000元,之后郭女士再次向杨老汉借款2000元。杨先生与杨老汉之前相互认识,借款时没告诉杨老汉两人已经离婚。事后,杨先生与郭女士以两人已经离婚,没有用过该笔借款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杨老汉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判决杨先生与郭女士共同赔偿杨老汉5000元。一审宣判后,杨先生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杨先生与郭女士离婚不久一起到杨老汉家借款3000元,杨老汉有理由相信该借款是双方共同借款,根据日常经验法则,应认定该借款属于共同债务。杨老汉起诉另一笔借款未提交相应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2023-06-09
    348人看过
  • 老公借钱老婆不知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老公借钱老婆不知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具体判断。该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如何区分夫妻债务和个人债务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主要看债务是否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是否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是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而个人债务则由个人偿还,不能要求其配偶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一方借
    2023-06-21
    404人看过
  •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属于什么债务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属于个人债务。若不用于共同生活,则应属于其个人债务。在实践中,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并不承担责任,而是取决于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在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律义务。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道,也要承担责任,即有归还义务。但如果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无论对方是否知道,此时都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离婚债务最新规定是怎样的1、离婚债务最新规定具体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
    2023-06-26
    293人看过
  • 婚后在妻子不知情下丈夫借的债务算是共同债务吗
    婚后在妻子不知情下丈夫借的债务,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算是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5-08
    165人看过
  • 民间借贷对方死亡之后,拿这借条找家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民间借贷对方死亡之后,拿这借条找家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答案是肯定的。在这类情形中,借款人身亡后,债权人有权利追究其配偶的责任以归还债务。这主要基于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可以将该笔欠款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然而,倘若能够寻获确凿的证据来证实借款人生前拥有遗留财富,那么同样可以诉诸法律途径,将全部继承其财产的人列为被告,要求他们偿还相关款项。当财产继承人有意愿且具备能力负责偿还债务时,需要先解决所有应缴纳税费问题,然后再考虑如何更为有效地履行义务;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如何进行偿付,最终累计的总金额都不得超过遗嘱目前的实际价值。若继承人选择自愿偿还超出遗产总值的部分债务,则无需过多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二、民间借贷涉嫌诈骗吗在此,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即
    2024-07-27
    156人看过
  • 老公死了欠的债老婆不知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应当偿还。
    对于各类情形,债权人如对在婚姻关系持续阶段,配偶以其个人名义所背负的债务主张相关权益时,应依据法律规定将之视为夫妇双方的共同债务,尽管配偶本身可能对此并不知情,同样须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然而,若夫妻双方中的另一位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已经明确地约定了这笔债务属于个人性质的话,那么这部分债务应被排除在外,配偶无需承担该债务的偿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8-14
    422人看过
  • 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借款性质吗,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一、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借款性质吗对于个人债务问题,如果是夫妻在知情的情况下,双方同意了的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就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
    2024-01-10
    260人看过
  • 丈夫在外欠下的债务妻子不知情而丈夫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在外欠下的债务妻子不知情而丈夫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视情况而定。1.如果夫妻一方贷款,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4.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5-14
    232人看过
  • 债务人已死亡债务父母还吗
    一、债务人已死亡债务父母还吗债务人已死亡债务父母是否要还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债务人遗留有财产的,并且债务人的父母继续财产的,父母要承担清偿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债务承担的条件有1.债务承担的条件:2.存在合法有效的债务;3.该债务是可以进行转移的债务;4.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了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协议;5.以及第三人承担债务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
    2023-06-04
    353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属于债的消灭吗
    在债权与债务终止之际,按照既定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之间明确约定,相应的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等从属权利亦应同步失效或消除。然而请注意,债务人的离世并不会触发债权与债务的立即终止,除非其身故完全归结为债务清偿情境的一部分,例如在遗产传承过程中的债务承受等情况。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债务人过世与债务消灭视作等价推断,还需依据实际状况进行深入探讨和判断。举例来说,若债务人的遗愿要求其身后债务由继承人接手处理,那么债权与债务间的关联性或许仍能持续维持;但倘若债务人的亏欠因为过世而自动清除清除,相应的从属权利亦有可能面临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8-02
    195人看过
  • 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老公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该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当事人事后追认的或用于共同生活的除外。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哪些情况下不能纳入夫妻共同债务没有纳入夫妻共同债务的是:1、夫妻一方在婚前所承担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收入也不用于共同生活;4、夫妻一方不合理的个人支出所产生的债务;5、夫妻双方同意由个人偿还的债务;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
    2023-06-22
    262人看过
  • 对于刑事罚金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吗,共同债务的特征
    一、对于刑事罚金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吗这个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1、原则上,丈夫与妻子都是完全独立的民事、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应当各自承担责任;2、妻子的个人财产归妻子个人所有,当然不得没收;3、夫妻的共同财产,有丈夫的一半,在没有共同分割前,原则上可以扣押、查封、冻结。二、共同债务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
    2023-06-23
    467人看过
  • 债权人需要证明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债权人需要证明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如果出借人想要认定这笔债务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就得自个儿去拿出证据来。咱们国家在处理这个问题上通常会秉承着一个叫做“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则。就是说呢,如果在婚姻关系还没结束之前的那个阶段里,有一方是用自己的名字背负了一些家庭开销之外的巨额债务,那么这些债务其实并不算作是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哦;不过呢,要是出借人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被用在了夫妻俩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他们两个人共同的意愿和决定而产生的话,那就另当别论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
    2024-07-08
    3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知道债务人妻子借钱属不属于共同债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9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
    • 夫妻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不知情要还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4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不是以另一方是否知情,而是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因赌博、嫖娼、吸毒等恶习,或违法行为而对外所负的债务。当然,如果夫妻一方的债务,并非为上述恶习,或违法行为直接发生,而是向第三人借款,从事上述恶习或违法行为。而该第三人也不知夫妻一方借款的用途,是用自上述恶习或违法行为时,作为善意第三人的权利,理
    •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男方货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6
      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
    • 夫妻债务属个人债务的情况,夫妻债务属共同债务的情况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夫妻债务属个人债务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
    • 借款人属于债务人对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09
      借款人属于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