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五险一金是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金,这里的取得包括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应当对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金进行分割,可以由双方达成分割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离婚女方一起出嫁妆结婚属于共同财产吗
女方的嫁妆离婚时一般算共同财产,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离婚时,对于夫妻一方的保险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397人看过
-
离婚时夫妻一方的公积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498人看过
-
离婚时的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72人看过
-
离婚时,对于夫妻一方的保险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231人看过
-
离婚时人寿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7人看过
-
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99人看过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企业不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将被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甚至是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缴... 更多>
-
离婚五险一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但养老金是职工在退休后领取的工资,未到退休年龄不能领取;且养老金是职工退休后生活的基本保
-
离婚时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9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保单所载明的受益人对保险金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保险金能否成为受益人的既得权益,取决于保单是否持续有效或受益人是否变更等各种因素。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前,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已申请变更了受益人,那么,该笔保险金就归变更后的受益人享有。因此,夫妻离异时,这种预期利益不应属于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的财产,不应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处理。
-
夫妻离婚时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4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哪怕它只在一个人的账户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根据以上规定可
-
离婚时陪嫁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4陪嫁的财产在性质上属于女方娘家赠送给女方的个人财产,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不应该被算作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离婚时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1如果离婚判决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那么离婚期间所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