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的概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5:52:34 238 人看过

支票是指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具体来说,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执票来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支票的必要项目

(1)写明其为支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命令;

(3)付款银行名称;

(4)出票人签字;

(5)出票日期和地点(未载明出票地点者,出票人名字旁的地点视为出票地);

(6)付款地点(未载明付款地点者,付款银行所在地视为付款地点);

(7)写明即期字样,如未写明即期者,仍视为见票即付;

(8)一定金额;

(9)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支票的种类

(1)记名支票(Cheqepayabletoorder)是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写明收款人姓名,如限付某甲(PayAOnly)或指定人(PayAOrder),取款时须由收款人签章,方可支取。

(2)不记名支票(Cheqepayabletobearer)又称空白支票,支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姓名,只写付来人(Paybearer)。取款时持票人无须在支票背后签章,即可支取。此项支票仅凭交付而转让。

(3)划线支票(CrossedCheqe)是在支票正面划两道平行线的支票。划线支票与一般支票不同,划线支票非由银行不得领取票款,故只能委托银行代收票款人帐。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支票遗失或被人冒领时,还有可能通过银行代收的线索追回票款。

(4)保付支票(CertifiedCheqe)是指为了避免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保证支票提示时付款,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可要求银行对支票保付。保付是由付款银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戳记,以表明在支票提示时一定付款。支票一经保付,付款责任即由银行承担。出票人、背书人都可免于追索。付款银行对支票保付后,即将票款从出票人的帐户转人一个专户,以备付款,所以保付支票提示时,不会退票。

(5)银行支票(CertifiedCheqe)是由银行签发,并由银行付款的支票,也是银行即期汇票。银行代顾客办理票汇汇款时,可以开立银行支票。

(6)旅行支票(TravellerCheqe)是银行或旅行社为旅游者发行的一种固定金额的支付工具,是旅游者从出票机构用现金购买的一种支付手段。和其他支票相比,旅行支票有以下特点:①金额比较小。②没有指定的付款人和付款地点。可在出票银行、旅行社的国外分支机构或代办点取款。③比较安全。旅行者在购买旅行支票和取款时,须履行初签、复签手续,两者相符才能取款。④汇款人同时也是收款人。

其他支票只有先在银行存款才能开出支票,而旅行支票是用现金购买的,类似银行汇票,只不过旅行支票的汇款人同时也是收款人。⑤不规定流通期限。由于发行旅行支票要收取手续费,占用资金不用付息,有利可图,所以,各银行和旅行社竞相发行旅行支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支票相关文章
  • 累计投票制度的概念
    所谓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当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亦可分散选举数人,按得票数的多少决定董事人选。累积投票制度起源于英国。累积投票权是一种表决权。它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在投票表决一些重要事项时,实践中主要是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给予全体股东的一种与表决公司的其他一般事项所不同的特别表决权利。累积投票制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按这种投票制度,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数不是一个,而是与待选董事的人数相同。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股董大
    2023-08-17
    392人看过
  • 期权股票的基本概念
    股票期权制,是指企业向主要经营者提供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的一定数量本公司股份的权利。由企业的所有者向经营者提供激励的一种报酬制度。具体来说就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将预留或库存在公司中的已发行未公开上市的普通股股票(有些公司采取市场回购的方式买进公司股票)的认股权,授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科技骨干或有重大贡献的普通员工,藉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和创新精神的一种激励制度。股票期权制规定,上述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期,按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本企业股票。上述人员购买股票时的购买价格与实施购买时股票的市价之间的差距,形成购买者即期权所有者的期权收入,实际上,期权收入也就是认股权的价值。在美国,股票期权制有两种:一种是激励性股票期权,另一种是非法定股票期权。这两种期权授予的对象不同:激励性股票期权一般授予普通员工,用于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成果。美国国内税法规定
    2023-08-17
    277人看过
  • 票据欺诈责任的概念
    律师解答:票据欺诈是比较严重的金融违法行为,《刑法》第177条和第194条规定了严厉的处罚;如果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例如《支付结算办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给予行政处罚。相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02条的规定,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变造票据的;2、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3、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4、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6、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7、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2023-06-14
    151人看过
  • 央行专项票据的概念
    央行专项票据即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之所以叫中央银行票据,是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点(从已发行的央行票据来看,期限最短的3个月,最长的也只有1年)。但央行票据与金融市场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具有根本的区别: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是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其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即增加可用资金;而中央银行发行的央行票据是中央银行调节基础货币的一项货币政策工具,目的是减少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商业银行在支付认购央行票据的款项后,其直接结果就是可贷资金量的减少。回购交易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正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卖出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正回购到期则为央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
    2023-06-07
    95人看过
  • 支配权概念作用
    一、支配权概念作用(一)定义: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同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都属于支配权。(二)支配权的特点主要是:第一,权利人可直接支配权利客体以满足其利益需要;第二,具有排他性,权利人可禁止他人妨碍其对客体的支配;第三,对应义务的消极性。(三)作用:一是积极方面,即支配特定的财产或利益,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入;二是消极方面,即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妨碍其对标的物的支配,具有排他性质。注意:民事权利中,物权是最典型的支配权,他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也属于支配权。二、支配权与请求权的区别(一)从内容上来说:支配权是对物质资料和智力成果进行支配的权利,如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使用权、相邻权;而请求权是对特定的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进行要求,如债权。(二)从效力上说:支配权通过直接地支配物质资料和智力成果而实现自己的民事权益;而请
    2023-06-08
    481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纠纷的概念
    票据追索权纠纷是指持票人因行使追索权遭到拒绝而引起的纠纷。票据追索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二顺序权利,唯有在付款请求被拒绝或者法定情形出现时才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纠纷与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样,都属于票据权利纠纷。票据权利作为特殊的金钱债权,其特殊性在于票据权利为二次性权利,持票人可以对不同的票据债务人行使两次请求权,即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追索权名词解释票据追索权名词解释,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票据追索权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五十二条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第九十九条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2023-07-18
    290人看过
  • 股票市场的概念与地位
    股票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股票发行和流通的场所,也可以说是指对已发行的股票进行买卖和转让的场所。股票的交易都是通过股票市场来实现的。一般地,股票市场可以分为一、二级,一级市场也称之为股票发行市场,二级市场也称之为股票交易市场。我们已经说过,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有价证券除股票外,还包括国家债券、公司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等等。国家债券出现较早,是最先投入交易的有价债券。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后来才逐渐出现股票等有价债券。因此,股票交易只是有价债券交易的一个组成部分,股票市场也只是多种有价债券市场中的一种。目前,很少有单一的股票市场,股票市场不过是证券市场中专营股票的地方。股票市场是上市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途径之一。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需要大量的长期资本。而如果单靠公司自身的资本化积累,是很难满足生产发展的需求的,所以必须从外部筹集资金。公司筹集长期资本一般有三种方式:
    2023-04-24
    57人看过
  • 票据行为的概念与含义
    票据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狭义的票据行为是票据当事人以负担票据债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保付六种。(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据并交付于受款人的行为。它包括作成和交付两种行为。所谓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制作票据,在票据上记载法定内容并签名。由于现在各种票据都由一定机关印制,因而所谓作成只是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而已。所谓交付是指根据出票人本人的意愿将其交给受款人的行为,不是出于出票人本人意愿的行为如偷窃票据不能称作交付,因而也不能称作出票行为。(2)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转让票据权利与他人。票据的特点在于其流通。票据转让的主要方法是背书,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单纯交付。背书转让是持票人的票据行为,只有持票人
    2023-06-06
    78人看过
  • 票据抗辩权概念的界定
    票据法是民法的特殊法,票据抗辩权内涵也就应当包括在民法的一般抗辩权内涵当中,民法上的抗辩权是票据抗辩权的上位概念。民法上的抗辩权,是对抗或否认对方请求权的权利。[12]即义务人或被请求履行义务的人提出相应的事实或理由,以否定或拒绝权利人或主张权利的人基于请求权提出的请求的权利。在民法上的抗辩权的清晰轮廓下,结合所总结的票据抗辩权权利内容之后,我们应该可以完整、严密地概括出票据抗辩权的概念了。概念之意义设定为,概念所欲描述之对象,特征已经被穷尽地列举。所谓被穷尽之列举,事实上,其本身即系基于一个概念性设定。该设定假设,概念所包含之特征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13]按照这个概念的设定方法,我们对票据抗辩权界定如下:票据抗辩权是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债务人或被请求履行票据债务的人提出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否定或拒绝持票人请求履行票据义务的一种票据法上的权利。
    2023-06-06
    129人看过
  • 什么是股票增持的概念?
    股票增持是指专业机构或是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部门买入其控股的上市公司正在流通交易的股票,来增加其对该公司的股票持有份额的多少的一种在股票市场上经常发生的行为。如果是在股票评级中看到股票增持的,就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性购买该股票。如果是某个上市公司对外发出公告说有部分股东增加持有该公司股票份额,那就是说明大股东比较看好这支股票,选择增加持有该股票的数量。股票增持的原因(一)防止兼并与收购。企业对职工购买、持有本企业股票给予某种优惠或经济援助,奖励职工持股的制度;或是企业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优惠认购本企业股票权利的制度。其目的是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确保企业的优秀人才。(二)振兴股市。1987年10月19日的纽约股票市场出现股价暴跌,股市处于动荡之中。从此,美国上市公司增持本公司股票的主要动机是稳定和提高本公司股票价格,防止因股价暴跌而出现的经营危机。(三)维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和股票价格。步入8
    2023-07-01
    499人看过
  • 票据无效的概念和分类
    票据无效是指票据因不具备票据法规定的形式要件而缺乏票据上的法律约束效力,此时,所有的票据行为人均自始不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也自始没有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无效的程度,可分为全部无效票据和部分部无效票据。全部无效票据,是指不具备有效形式要件而自始无效的票据,亦即欠缺出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其他必要格式的票据。持这种票据的人行使支付请求权的,无论恶意或善意取得,债务人均可行使抗辩权。部分无效票据,是指除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他记载事项或签章无效的票据。票据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2023-06-06
    192人看过
  • 汇票的保证有什么概念
    (1)票据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所为的票据行为保证的目的在于增强票据的信用,票据债务人本应就票据债务负责,若以其为保证人,对增加票据信用毫无意义,故法律一般不允许票据债务人为保证人。如我国《票据法》第45条规定:汇票的债务可以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保。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任何人,均可担任保证人。付款人在承兑前并不是票据债务人,所以也可以为保证人。(2)票据保证是为了保证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为的票据行为特定债务人(即被保证人)并非限于出票人,承兑人、参加承兑人、背书人均得为被保证人,由保证人保证其票据债务的履行。(3)票据保证为附属票据行为票据行为虽有其独立性,但须以有出票行为为前提,因而从这一角度看,它是附属票据行为。(4)票据保证为要式行为,即按法定方式为之,否则无效(5)票据保证为单方行为保证的成立按法定的方式在票据上为之即可生效,无须征得被保证人后手的同意,因而为单方行为。(
    2023-04-21
    348人看过
  • 股票风险概念术语
    证券市场八字方针证券市场八字方针就是法制、监管、自律、规范。(感受中国股市最具震撼力的攻击型波段)三公原则三公原则就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尚未公开并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操纵市场行为操纵市场行为是指个人或机构背离市场自由竞争和供求关系原则,人为地操纵证券价格,以引诱他人参与证券交易,为自己牟取私利的行为。(独家证券内参,披露更多内幕)股灾股灾是股市灾害或股市灾难的简称。它是指股市内在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时,由于受某个偶然因素影响,突然爆发的股价暴跌,从而引起社会经济巨大动荡,并造成巨大损失的异常经济现象。股灾不同于一般的股市波动,也有别于一般的股市风险。一般来说,股灾具有以下特点:①突发性。每次股灾,几乎都有一个突发性暴跌阶段。②破坏性。股灾毁灭的不是一个百万富翁、一家证券公司和一家银行,而是影响一
    2023-04-24
    445人看过
  • 什么是3G概念股票?
    3G是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的简称,是将无线通信与互联网等多媒体相结合的一种移动通信系统。是现有2G技术的全面升级。从投资的角度看,投资者需要了解两个问题:第一,3G的投资规模有多大,这意味着行业内相关上市公司可以分享多大的蛋糕;第二,3G的产业链与相关的上市公司,哪些公司可能受益。投资规模有多大3G有三种标准:WCDMA由爱立信、诺基亚等欧洲厂商提出,是GSM网络向3G升级的首选方式,全球90%以上的运营商都已宣布采用该标准。CDMA2000是美国高通公司提出的,能实现CDMA网络向3G的平滑过渡。这两项标准意味着3G系统设备提供、系统支持等主要商机仍由欧美企业享有。TD-SCDMA标准由中国(大唐移动)提出,由于中国政府的坚决支持,TD-SCDMA标准已经得到国际电信四巨头的逐步接受,通过与国内华为、中兴、普天、大唐合作的方式参与进来。实际上,真正对国内系统设备提供商构成重大商机的是TD-
    2023-04-24
    475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支票
    词条

    支票是指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具体来说,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执票来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支票兑现有两种方式分别是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银行提示支票和委托自己公司的往来银行代为兑现转账。... 更多>

    #支票
    相关咨询
    • 票据抗辩权概念票据抗辩权的概念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7
      所谓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一般票据债权人或特定票据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以拒绝履行其票据债务的行为。这里的一定合法事由称为抗辩原因,债务人享有的拒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叫做抗辩权。
    • 电子支付概念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25
      所谓电子支付,是指从事电子商务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厂商和金融机构,通过信息网络,使用安全的信息传输手段,采用数字化方式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电子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电子支付是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转来完成信息传输的,其各种支付方式都是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的;而传统的支付方式则是通过现金的流转、票据的转让及银行的汇兑等物理实体是流转来完成款项支付的。 电子支
    • 非法出售发票罪的概念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客观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
    • 票据行为的概念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6
      什么是票据行为。票据的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 根据《票据法》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伪造公司股票股票债券罪的概念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7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