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据诈骗罪的适用范围是哪些行为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法定其他情形等。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二、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3.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4.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5.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票据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票据诈骗案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原始票据及合同协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和其他证据材料。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n(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n(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n(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n(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n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哪些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
373人看过
-
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构造的范围是有哪些
261人看过
-
银行本票使用适应哪些范围?
73人看过
-
具体哪些行为会触犯票据诈骗罪?
410人看过
-
票据行为包括范围
234人看过
-
银行票据范围有哪些
205人看过
-
票据诈骗罪行为适用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4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
-
票据行为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意思?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8律师解答 票据行为指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活动应当以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础。损害他人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使用的行为是定为还是票据诈骗罪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6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骗取钱财,数额较大的行为。应该是此行为。
-
作废的票据诈骗罪中犯罪行为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7(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行为。 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行为。 这种情形是指利用已经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行为。这里所说的“作废”的票据,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使用的票据,同上述第一种情形一样,构成这种形
-
诈骗罪的证据范围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03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