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异同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21:31:32 109 人看过

二者内涵不同:留置,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的特点: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二者效力不同:无论抵押权登记与否,也无论留置权人是否知道留置物已存在抵押权的事实,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最高额抵押担保与一般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1、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即不能具体地肯定所担保债权的数额。一般是为将来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但也可以是为已经发生的债权担保。

2、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零时消灭,这种抵押权并不像一般抵押权那样从属于债权。

3、双方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期间是主债权确定的期间(或称为主债权发生的期间),而非主债权的履行期限。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条【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质押担保和抵押担保
    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顺序如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一、物与物的担保并存,应当向谁主张权利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二、担保责任中人保与物保并存怎么办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责任中人保与物保并存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
    2023-03-14
    331人看过
  • 抵押担保债权的探讨分析
    抵押担保的债权是指通过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上设定的抵押权而担保其实现的债权。在承认抵押权从属性立法的国家和地区,抵押权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种类,法律一般不作限制,债权的发生原因如何对抵押权的实现并无影响,即使公法上的债权,如税法上的债权,也可作为抵押权担保的债权。[1]一、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一)金钱债权抵押权的机能在于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受清偿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以抵押物折价或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债权,因此抵押担保的债权多为金钱债权,并以金融借贷中的金钱债权为典型,但并不以此为限。由于抵押权具有从属性,倘若金钱债权无效,则抵押权也不能存在。例如赌债,尽管其在形式上看类似于金钱债权,但由于其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不能产生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不存在,因此抵押权也无以存在。谢在全先生指
    2023-06-05
    379人看过
  • 动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分析
    (一)动产抵押范围包括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定,其交易也必须进行过户登记。所以有人称其为类不动产,也叫作注册不动产。对这类动产强制登记是国家对那些流动性强、价值较大的动产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对其自可象不动产那样可通过登记来实现抵押的公示效果。(二)动产抵押范围包括企业之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这类动产是企业或农人生产所必须,只能设立抵押之担保方式。因而,对此类动产应当分别设立专门的登记制度及登记机关。应该说,对这种动产进行专门的抵押登记,规定第三人的查询义务,比较便于第三人掌握。同时这几类动产流动性小,采登记制度不会对交易之顺畅产生太大影响。但需说明的一点是,可抵押之牲畜应仅限于生产性牲畜,而对于羊、猪、鸡、鸭之类不具生产力者,则不应允许设立抵押。(三)动产抵押范围包括企业之产品、材料等动产。此类动产因其流动性较大,允许设立抵押显然不利于对抵
    2023-07-03
    103人看过
  • 抵押和质押的异同分析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具体是:1、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2、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3、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有哪些1、担保标的不同(1)质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2、成立要件不同(1)质押权以质押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押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押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2)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3、担保的机制不同(1)质押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依法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押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权所
    2023-07-04
    416人看过
  • 留置担保及其特点分析
    留置担保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物的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留置是我国经济生活中较普遍存在的一种合同担保形式。如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接规定交付运费或其他费用时,承运人即可对承运货物取得留置权等。留置设定的目的,是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在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前,债权人有占有留置物的权利。当规定的留置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物,并从所得价款中得到清偿。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义务,债权人应当返还留置物,不得滥用留置权。留置具有以下特点:1.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2.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3.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牵连关系,即因主合同
    2023-06-08
    497人看过
  • 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
    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的不同在于:1、担保方式不同,抵押担保是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财物进行担保,保证担保是以第三人的全部财产进行担保,是一种信用担保,总的来说抵押担保更安全;2、担保责任不同,抵押担保仅仅以该物的财产价值进行担保,而保证担保一般需要约定保证的额度。一、借贷协议需要抵押吗借贷协议不强制要求抵押。担保是出借方为了保障履行债权而采取的一种有效的法律措施,有了担保,将来实现债权才能有更好的保障。在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保证担保,一种是抵押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不转移对财产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二、抵押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一)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时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二)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
    2023-03-06
    34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留置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9
      一、含义不同: 1、留置,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2、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优先效力不同: 同一标的物上,留置权>抵押权>质权。 1、先抵后留,即抵押物被留置。无论抵押权登记与否,
    • 留置担保和抵押担保区别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20
      一、含义不同: 1、留置,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2、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优先效力不同: 同一标的物上,留置权>抵押权>质权。 1、先抵后留,即抵押物被留置。无论抵押权登记与否,
    • 抵押担保留置的顺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1、留置是优先于抵押与质押的。 2、抵押与质押需要看抵押是否已经依法登记,如果是已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此时是优先于质押受偿的。如果是没有依法登记的抵押,则质押优先于抵押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
    • 抵押质押留置和担保留置有什么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9
      抵押一般是指在抵押物上设定一个抵押,抵押物仍然归债务人使用、处置质押则需将抵押物放置到债权人处,有债权人负责保管 而留置则一般是指由于对标的物的修缮等活动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方不履行的,则债权方行使留置权,一般在交通运输工具的修理中使用较多。并且法律对留置权行使有特别规定的。譬如一艘货轮在海上遇险,经施救、修理恢复了原状,若货轮所有人拒不支付拖船费和修理费,则拖救人、修理人就可以行使留置权了
    • 抵押质押留置之异同担保物权的关系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3
      抵押、质押与留置之异同担保物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有三种形式:抵押、质押和留置。担保物权是以支配特定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设定的物权,当债务人不如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将该财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了解那些财产可用于抵押、质押和留置,抵押、质押和留置有何特点以及设立抵押、质押和留置的方式及程序,对于正确运用担保物权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