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几类股东权益纠纷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9:23:10 181 人看过

常见的几类股东权益纠纷处理

两人或以上股东共同经营一项事业就难免产生分岐和利益冲突,而科技创业企业在这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因为科技创业往往具有较大的理想色彩,很多创业者满怀豪情壮志开始创业之路,对于创业可能出现的困难估计不足,又没有在创业之初进行充分的规划,详订相关规则,因而创业者之间由于意见分歧和利益冲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非常多。发生纠纷之后,有些创业者愿意从创业的角度出发,在律师的帮助下或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找到合适的方式来解决纷争;可也有的比较偏执,喜欢钻牛角尖,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够理智,甚至导致创业企业陷于停顿,创业失败。

与解决其他纷争一样,坦诚、友好协商应是化解股东权益纠纷的最佳方式,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应该将宝贵的时间用在事业的拓展上,而且以协商方式化解纠纷通常还能保全事业。以协商方式解决股东纠纷时,不仅要解决已经出现的纠纷,还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纠纷,寻求防范和解决的方法。

然而,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并不是所有纠纷都能以协商方式解决,那么诉讼或者仲裁就是不得已的选择。本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司法实践,介绍如何以诉讼为后盾,解决有限责任公司中比较常见的几类股东权益纠纷,供广大科技创业者参考。

一、股权确认

创业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

有些创业者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出资创办了企业,却不是以其本人名义,而是用亲友、同学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这种安排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据此向公司主张权利。但是如果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可以确认其股权。如果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可以请求确认其股权,要求名义出资人转交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如果双方未约定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且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过权利,出资人仅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者享有债权。当然,这些安排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比如国家公务员管理等规定。

二、股东知情权和分配权

任何一个公司均有一部分股东相对弱势,如小股东或者其他对公司失去实际控制的股东,他们的权益基础是知情权,权益的最终实现是分配权。股东知情权体现在阅览、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当然股东也不能滥用其权利,比如股东请求查阅、复制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说明正当目的。

股东要求分配应以股东会决议为依据,但是如果公司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虽召开但决定不分配,就只能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公司未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定期股东会议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有限公司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不予召开的,提议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公司连续五年或者五年以上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分配利润的,在股东会决议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三、股权转让

创业者之间发生意见分岐或者其他矛盾,某一方退出或许是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在很多情况下,各方也容易就此达成共识,但也有一些创业者依据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设置障碍,导致矛盾激化。公司法第35条要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由于此规定比较原则,而多数公司的章程也没有作出细化规定,致使实际操作时矛盾重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9: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东权益相关文章
  • 常见的股东出资纠纷包括哪些类型
    1、虚假出资纠纷。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出资而未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以无实际现金流通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以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验资报告;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等。2、出资不足纠纷。出资不足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内,股东仅仅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或者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出资不足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货币出资只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3、逾期出资纠纷。逾期出资是指股东没有按期缴足出资的情形。《公司法》允许注册资本分期缴纳,规定了首次出资的限额。实践中,经常发生的纠纷是股东首次出资符合法律规定及约定,但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履行首期出资之后的分期出资义务。4、抽逃出资纠纷。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在公司成立后违法将出资收回。抽逃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股东设立公司时,验
    2023-04-11
    242人看过
  • 股东诉讼的几种常见类型
    依据不同的诉讼分类标准,自然会得出不同的股东诉讼类型,比如依据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方式,可以将股东诉讼分成股东或公司违约之诉、股东或公司侵权之诉、董事或经理等管理人员侵权之诉等;依据法律所保护的权益与股东之间的关联程度,可以将股东诉讼分成损害股东直接权益之诉和损害股东间接权益之诉;依据股东提起诉讼的方式是否属于代位权之诉,可以将股东诉讼分为股东代位诉讼和非股东代位之诉等。而我们在此所采取的分类模式或标准是依据诉讼中被告身份的不同。依据被告的不同身份,我们将股东诉讼分成以下几种不同的类型:(一)股东与股东的诉讼。如股东因告公司其他股东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不履行对公司的管理义务和清算义务等而产生的诉讼;另对公司一方股东排斥另一方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诉讼,也应属于股东告股东的诉讼。对此类诉讼,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尚不够明确和全面,只是在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
    2023-06-22
    270人看过
  • 股东权益纠纷中股东的权利
    有些创业者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出资创办了企业,却不是以其本人名义,而是用亲友、同学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本文为您介绍相关股东权益纠纷中股东的权利的法律常识。本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司法实践,介绍如何以诉讼为后盾,解决有限责任公司中比较常见的几类股东权益纠纷,供广大科技创业者参考。一、创业者设立公司的股权确认创业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有些创业者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出资创办了企业,却不是以其本人名义,而是用亲友、同学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这种安排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据此向公司主张权利。但是如果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可以确认其股权。如果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
    2023-06-09
    224人看过
  • 如何处理常见的租赁合同纠纷及维权
    【相关知识】租房时如何增强维权意识?租房时,如果确实需要与他人合租,尽量选择与熟悉的同学、朋友、村民等合租,这样我们平时可以互相照顾,一旦发生纠纷,有利于迅速形成统一战线,以免孤军奋战,维权。签订租赁合同前,应选择正规的房屋中介机构,或直接向房主租赁,仔细核对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审核中介机构的委托手续,并尽量走访当地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来了解房子的真实情况。如果房屋是个人出租的,或者是两个房东出租的,要明确两个房东的租房权限,明确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签订租赁合同时要多考虑租金、违约金、押金、违约金、免责条款等,终止合同及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以避免丧失合同当时维权的基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保留支付租金和押金的相关票据,以避免事后取证的困难。对于每次预付的租金金额,尽量避免一次性支付过多租金,以免扩大损失。案例一:合同主体“模糊”王女士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租赁房屋,并签订
    2023-05-07
    302人看过
  • 常见的房屋租赁纠纷类型及处理
    (一)租金支付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二)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客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
    2023-06-10
    338人看过
  • 赡养纠纷的常见类型
    1、赡养费给付纠纷,常常有子女不愿付赡养费,子女间因赡养费给付不一而争吵,最后都不管父母,老人找村委会调解,甚至将子女告上法庭。2、被赡养人居住权纠纷,一般常见于父母给子女们分割家产后,房产的所有权都给了子女们,或在子女处留一间归自己所有,但子女嫌弃老人在自己家居住时间太长,不远父母在自家住。导致老人无家可归。3、老人再婚引发赡养纠纷,老年人丧偶或离异再找一个生活伴侣,儿女不接受并阻拦父母再婚,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威胁。4、因家庭矛盾引发赡养纠纷,家庭成员之间因生活观念、生活条件、成员关系、相互攀比等其他矛盾引发子女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比如老人没给儿子看孩子,儿媳不愿赡养公婆,又或者是认为父母分家不均,拒绝赡养老人。一、以前有过遗产现在可以不赡养老人吗不继承遗产不可以不赡养老人。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
    2023-03-08
    396人看过
  • 车险理赔常见的几种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车险理赔常见的纠纷类型有几种:一是不了解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不包括自己的家人。有些车主不小心撞到了自己的家人,却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种情况比较常见。这里要提醒车主和朋友,开车一定要小心,了解相应的车险保障范围,才能更好的理赔。二是车主投保了交强险和一些商业保险,但没有必要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所以司机在事故发生后无法得到赔偿,因为车损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不包括司机自己的保险,所以很多车主往往得不到赔偿。第三,事故发生后不及时报案,导致后期保险公司无法认定事故责任和损失,也没有第一时间报案获得交管部门的单据,导致后期无法理赔,自付损失。第四,暴雨天气,由于道路上大量积水,发动机熄火,发动机进水后强行点火造成发动机损坏,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从而成为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暴雨给车辆造成损失,如果是暴雨淹没车身,造成车辆坐垫、电路、内部件损失,可以通过报车损失获得理赔。所以车主和朋友要记住这种情况的发
    2023-08-09
    130人看过
  • 合同类纠纷很常见
    合同,最早被称作书契,而在当前社会,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按理说,既然双方就买卖事宜已经达成协议,并且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就不会有太多的隐患和纠纷,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日前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随着房地产行业不断发展,房屋类的纠纷也日趋增加,而多种房产纠纷类型中,又以合同类纠纷居多,此现象在今年来表现得尤为明显。与此同时,有律师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在咨询、受理的购房案件中,合同类纠纷最为常见。一、遇到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办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
    2023-06-22
    402人看过
  • 案由股东权益纠纷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一、案由股东权益的纠纷类型主要有哪些?1、股东权纠纷该类诉讼包括根据《案由》第172项及《公司法》第34条确定的“股东知情权纠纷”,根据《案由》第173项及《公司法》第167条确定的“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根据《案由》175项及《公司法》第22条确定的“公司决议损害股东权纠纷”,根据《案由》第176项及《公司法》第22条确定的“股东会议召集权纠纷”。2、出资纠纷该类诉讼为根据《案由》第114项,由受案法院可以根据《公司法》第28条、第94条,确定案由为“出资不足违约纠纷”。3、滥用股东权利纠纷该类诉讼在《案由》中没有对应规定,其《公司法》的诉讼依据为第20条。根据《公司法》第20条及《案由》的原则规定,可以将该类诉讼细分为“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根据《公司法》第95条,确定案由为“发起人设立公司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纠纷”。4、董事、监事、经理损害公
    2023-04-27
    280人看过
  • 离婚纠纷常见法律问题如何处理?
    离婚案件中,需要处理的法律问题具体分为三大类:一是离婚问题。感情已破裂是判定夫妻双方离婚的法定条件,外遇与家庭暴力作为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这两种情形的认定对离婚案件的审理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法院对该标准的认定也较为严格,必须在当事人有十分确凿证据的前提下才能予以认定,故我们选了几个案例让大家全面了解外遇及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二是子女抚养。三是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明确。一、如果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夫妻双方中,一方不愿离婚,则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依法审理离婚案件,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时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1、夫妻一方有重婚情况或与第三人同居的;2、夫妻一方有家庭暴力现象或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3、夫妻双方因感情关系不和已分居两年以上的;4、夫妻一方有吸毒等恶习,屡
    2023-03-11
    56人看过
  • 什么是股东权益纠纷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章程和协议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取得股权的行为。《公司法》司法解释专门规定了股东出资纠纷的原因,处理各种非法出资行为,追究股东责任。公司案件审理中常见的股东出资纠纷包括以下几种:1。虚假出资纠纷。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出资而不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况。例如: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产权转让手续。二是出资不足纠纷。出资不足是指股东在约定期限内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或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况。例如:货币出资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三是逾期出资纠纷。逾期出资是指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在实践中,经常发生的纠纷是股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出资义务。四是抽逃出资纠纷。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非法收回出资。例如,公司收购股东的股份,但未按规定处置该股份;公司制作虚假会计报表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出资。股东权益是什么股
    2023-08-06
    395人看过
  • 常见的几种面积纠纷
    面积纠纷是商品房买卖纠纷中常见问题,购房者总是稀里糊涂陷入圈套、缠上诉讼。笔者通过解析以下七种纠纷,希望借给购房者一双“慧眼”。1、开发商将不应计入公摊面积的部位计入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增大后,建筑面积自然增大,购房人要多支付房款。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分摊面积的构成应当是相当确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附件二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但这部分内容是由开发商自己填写,无疑为多填提供了便利。故购房者要认真审查附近二,剔除不应分摊的部分,发现不明部位和专业术语,应当及时请教专家。2、开发商拒绝公开实测建筑面积的详细分摊结果。尽管购房者根据法律笼统知道分摊部位、分摊原则和分摊计算方法,但购房者仍无法知道所购房屋的具体分摊部位、每一部位分摊的数值、各分摊部位相加是否与所购房屋总公摊面积相等。要求开发商解释时,其常以不是自己测量为由推诿;测绘机构
    2023-06-10
    275人看过
  • 财产纠纷如何影响股东利益?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应当对股东承担损害责任而与股东发生的纠纷。所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股东名册变更涉及财产纠纷的情形有哪些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产生纠纷的类型有:因转让方怠于履行变更登记义务产生的纠纷;因公司怠于履行变更登记义务产生的纠纷。股东名册变更纠纷,是指股权转让时股东名册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导致股东无法依据股东名册主张权利而产生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
    2023-07-02
    236人看过
  • 收购后如何处理原股东的权益
    收购部分股东股权,对于被收购股份股东而言,公司被收购也就意味着其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与公司就不再有关系。未被收购公司股份的原股东仍然是公司股东。全部收购公司股份,该项收购意为着所有原股东进行了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不再具有股东资格。同时在公司被收购后,原股东的原持股股份可以进行变现,至于具体分割方式如果公司章程有约定,就按照公司章程办理。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持股比例分割。但分割前要扣除合理的费用支出、成本等等。公司被收购后员工有什么影响?公司成立于一般的收购可能是一件好事也可能不是,员工继续工作,有可能是裁员,普遍福利会更好,公司被收购,可能福利比以前更好,但是也有可能是裁员。(1)公司员工去路:1、继续在新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继续,一般不会立即补偿)。2、被裁员(按劳动法补偿,含工龄补偿)。(2)员工一般会有的想法:1、接着干(劳动合同继续,一般不会立即补偿)。2、不想干了(没有补偿)。
    2023-07-04
    128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权益是,股东因其股东地位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有分红权、公司经营决策等事项的知情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以及自身权利受到损害的诉权。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 更多>

    #股东权益
    相关咨询
    • 公司股东权益纠纷常见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5
      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至少有两人,两人以上共同经营一项事业就难免产生矛盾与利益冲突,与解决其他纷争一样,坦诚、友好协商应是化解股东权益纠纷的最佳方式。然而,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并不是所有纠纷都能以协商方式解决,那么诉讼或者仲裁就是不得已的选择。笔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司法实践,介绍如何以诉讼为后盾,解决有限责任公司中比较常见的几类股东权益纠纷。
    • 该怎么处理股东权益纠纷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3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至少应该有两个人,两人以上共同经营一项事业都难免产生矛盾和利益冲突,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一样,坦诚友好协商应是化解股东权益纠纷的最佳方式,然而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并不是所有的纠纷都能以协商方式解决,那么诉讼或者就是不得已的选择!首先,作为公司的股东,我们应当对公司的予以确认,投资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股份或者取得基础股权确认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
    • 股权转让有哪些常见的法律纠纷类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2
      股权转让法律纠纷类型介绍如下 (一)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此类诉讼又包括: 1、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主要是转受让双方当事人就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之履行和权利之实现而发生的争执; 2、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是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合同违法、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3、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 (二)因
    • 律师支招:股东权益纠纷的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24
      导读: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至少有两人。而股东之间由于意见分歧和利益冲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非常多。本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司法实践,介绍如何以诉讼为后盾,解决有限责任公司中比较常见的几类股 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至少有两人。而股东之间由于意见分歧和利益冲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非常多。本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司法实践,介绍如何以诉讼为后盾,解决有限责任公司中比较
    • 怎样做好股东权益纠纷的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5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至少应该有两个人,两人以上共同经营一项事业都难免产生矛盾和利益冲突,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一样,坦诚友好协商应是化解股东权益纠纷的最佳方式,然而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并不是所有的纠纷都能以协商方式解决,那么诉讼或者就是不得已的选择!首先,作为公司的股东,我们应当对公司的予以确认,投资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股份或者取得基础股权确认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