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级政府会批准机场建设和房屋拆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03:04 50 人看过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机场扩建应当符合依法制定的民用机场布局和建设规划,符合民用机场标准,并按国家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拆迁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但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须经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民用机场,应当符合依法制定的民用机场布局和建设规划,符合民用机场标准,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审批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符合依法制定的民用机场布局和建设规划的民用机场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第五十七条新建、扩建民用机场,由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

前项公告应登载于当地主要报纸,并张贴于机场新建、扩建的周边地区。第二,拆除机场是强制性的吗?

机场拆迁是一项公益性工程,因此在征收拆迁范围内,必须拆迁,这是强制性的。征收方给予经济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搬迁。为了保护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等公用事业;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城市旧区改造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第九条根据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凡确需征收房屋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应当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因为机场建设拆迁是公益性拆迁
    1、因机场建设而拆迁是否属于公益性拆迁?机场建设引起的拆迁属于公益性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益性拆迁项目包括国防和外交的需要,政府为保护环境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等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等公用事业;(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城市旧区改造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需要。二是房屋拆迁的一般程序。公告。建设部门下发文件,暂停拆迁范围内的住户搬迁、房屋改扩建项目。这是暂停公告。需要在有关场合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023-05-31
    322人看过
  • 新农村建设拆迁和政府征地拆迁的不同之处
    1、强制性不同政府征地拆迁属于国家征收强制性拆迁,而新农村建设拆迁则需尊重农民意愿来定,不强迫命令。2、目的不一样政府征地拆迁在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新农村建设拆迁则是为了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的居住水平。3、拆迁与被拆迁主体不同政府征地拆迁主体是政府所属的征收实施单位和被拆迁人,新农村建设拆迁则是集体经济组织与其内部成员。4、补偿安置方式不同政府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一般采取市场评估的办法,按照市场价进行补偿或者产权置换,集体土地主要是货币补偿结合产权安置。新农村建设拆迁一般是统拆统建,即房屋的置换,当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自拆自建、货币补偿、置换股份等模式。新农村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存在哪些问题1、征地补偿标准偏低问题。在征地工作中,被征地农民往往以发达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和政府招拍挂出让土地的价格来衡量当地征地补偿标准的高低,期望高,愿望强,普遍认为现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偏低,不认可,要求
    2023-07-02
    283人看过
  • 进行商业拆迁需要哪级政府审批
    一、进行商业拆迁需要哪级政府审批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的范围一般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确定征收方案后,要对征收方案进行公示听取公众的意见。二、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
    2023-04-30
    125人看过
  • 商业拆迁需要什么级别的政府批准
    1、商业拆迁需要什么级别的政府审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与拆迁范围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制定。确定征收方案后,应当对征收方案进行公示,听取民意。二是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根据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凡确需征收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应当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
    2023-05-02
    388人看过
  • 自建房拆迁赔偿标准政府会不会给补偿
    一、自建房拆迁赔偿标准政府会不会给补偿按照各个地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偿,各个地区标准不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第十五条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
    2024-01-13
    401人看过
  • 房屋只能由政府统一拆迁吗?
    房屋并不是只能由政府统一拆迁,房屋的拆迁形式有以下三种: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2、自行拆迁。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3、委托拆迁。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不管拆迁的是老屋,还是新修建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之中,都有可能会引发拆迁纠纷。纠纷发生之后,纠纷当事人最好是及时收集相关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然后选择合适的方式处理拆迁纠纷。对于无法收集相关证据,或者虽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是并不知道采取什么方式处理拆迁纠纷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2024-02-03
    363人看过
  • 房屋拆迁需通过什么级政府同意
    房屋征收拆迁的范围一般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确定征收方案后,要对征收方案进行公示听取公众的意见。征地公告的时效是六个月。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房屋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补偿数额;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
    2024-05-05
    186人看过
  • 政府批准拆迁算行政许可吗
    算。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详见国发〔2016〕10号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13项)1、价格鉴证师注册核准2、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3、开采黄金矿产资质认定4、地质资料保护登记5、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6、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7、商业银行跨境调运人民币现钞审核8、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9、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10、其他期货经营机构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审批11、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12、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认可13、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资产备案登记、汇兑核准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凡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
    2023-06-01
    236人看过
  • 因修建机场拆迁房屋有没有补偿
    修建机场是属于公益项目,所以修建机场拆迁和其他公益拆迁是没有区别的,修建机场是有相应的拆迁补偿的。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一些地方政府制定的补偿方案只有房屋产权调换方式,没有货币补偿方式,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货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通俗了说就是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有回迁房和安置房
    2023-03-16
    71人看过
  • 私建房屋政府可否强拆
    一、私建房屋政府可否强拆私建房屋政府可否强拆,要依据强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被征收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经法院批准的,强拆房屋行为合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
    2023-06-17
    167人看过
  • 政府拆迁房屋赔多少钱?
    一、政府拆迁房屋赔多少钱?(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二、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有哪些?通常拆迁人对搬迁人的拆迁补偿可采取三种形式:(一)产权调换形式。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形式。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再建的房屋作为交换,用作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被拆迁人对该房屋继续拥有原来那种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关
    2023-06-15
    483人看过
  • 拆迁范围是有哪一级政府划定的?
    拆迁范围是有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但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第十一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见,能够组织和实施征地的,只能是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但是,征地拆迁工作周期长、任务重,不可能全部靠县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来操作,因此,具体实施中还会授权或者委托乡镇、街道、村委会、拆迁公司、评估公司等参与到拆迁工作中来,但这不意味着这些机关或者机构就有权征地,他们只是帮忙的,不能以自己名义实
    2023-03-25
    465人看过
  • 加强房屋拆迁中廉政建设的措施
    为了防止拆迁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保障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就要加强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廉政建设,要认真关心拆迁群众遇到的各种问题,保护被拆群众的合法权益,多措并举的加强廉政建设,更好的推动城市化建设的步伐。1、贯彻落实房屋拆迁的法规和政策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和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房屋拆迁的法规和政策,对房屋进行依法拆迁。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条例》,坚持依法拆迁、依法办事。在拆迁的过程中,要有科学合理的群众安置方案以及拆迁资金,对于群众安置方案或者是资金不落实的现象,不允许进行拆迁。2、严格执行拆迁程序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要想实现阳光拆迁,必须严格按照拆迁的程序,实现拆迁的公开化。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发布拆迁的公告,使人们能够及时的了解拆迁的最新信息,实现拆迁的各种制度公开化和透明化;进行拆迁评估,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要按照一定
    2023-06-08
    372人看过
  • 农村建设房屋拆迁能不拆迁吗?
    在实施房屋拆迁过程中,自始至终都要坚持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主要是拆迁信息公开透明,拆迁裁决、拆迁补偿安置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及时作出应当的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咨询: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能不拆迁吗?听说我们这要新农村建设,房屋要进行拆迁,能不拆迁吗还有,我们家是沿街的,有什么特别照顾吗律师回答:如果是国家批准的新村建设工程是必须要拆的,有沿街房而且用于经营的话,可以申请补偿。相关法律知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
    2023-02-21
    172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拆迁房屋是不是要经过政府批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8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 进行商业拆迁需要哪级政府审批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06
      房屋征收拆迁的范围一般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确定征收方案后,要对征收方案进行公示听取公众的意见。 征地公告的时效是六个月。 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房屋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
    • 政府批准拆迁算行政许可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政府批准拆迁算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一般是指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程序赋予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某种权利,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 自建房拆迁赔偿标准政府会不会给补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12
      按照各个地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偿,各个地区标准不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第十五条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
    •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由哪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2)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人民政府审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建设项目占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