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办法介绍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于1996年6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1996年7月9日由外经贸部发布。《办法》共5章51条。现就《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一)第一章为总则。该章就本《办法》的宗旨、适用范围、普通清算与特别清算的划分以及清算的原则进行了规定。关于适用范围,《办法》第2条明确规定,适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的清算。但如企业资不低债,被宣告破产的,则不适用本办法,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破产清算的规定,走法院破产程序。破产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尚未进行清算,企业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的;二是企业已开始清算,清算委员会发现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见第27条)。《办法》的第三条,则对在什么情况下进行普通清算,在什么情况下进行特别清算做了比较清楚的阐述。
(二)第二章为普通清算。本章是《办法》中篇幅最长,内容最多,较为重要的一章。
本章就清算期限、清算组织、清算通知与公告、债权、债务与清偿、清算财产的评估作价与处理以及清算终结第6个方面的问题分节做了较为详细、系统的规定。根据《办法》的规定,普通清算开始之日为企业经营期届满之日,或者审批机关批准企业解散之日,或者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终止企业合同之日。审批机关批准解散一般是指企业提前终止,经申请审批机关批准其提前终止,经申请审批机关批准其提前终止解散。普通清算期限是自上述任何一清算开始之日起至清算委员会向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之日止,不超过180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可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超过90天。对于清算委员会的成立时间、委员会的组成与任命、委员会的职权和义务、委员会成员的更换,《办法》第2章第二节做了专门规定。企业进行普通清算时,清算委员会的组成及清算活动主要是由企业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进行。如委员会成员可以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任或聘请外来专业人员(第9条),委员会主任由董事会任命(第9条),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清算方案等须经董事会确认(第12条)等。但《办法》也赋予审批机关随时监督检查的权利,如第16条规定,清算期间,审批机关可以派人参加清算会议,监督企业的清算工作。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办法
211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组织
132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特征
63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的规定
424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
356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进行清算
312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的介绍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1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管理思想观念现代化。即要有服务观念、经济效益观念、时间与效益观念、竞争观念、知识观念、人才观念、信息观念。 管理方法现代化。即推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包括现代经营决策方法、现代理财方法、现代物资管理方法、现代企业生产管理方法等。 管理人员现代化。即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实现人才知识结构现代化,使企业所有管理人员真正做到"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 管理手段现代化。即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是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7年发布的办法。 1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1996年6月15日国务院批准,1996年7月9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2号发布) 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费用,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标准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4破产清算费用标准:我国《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已失效)也曾在第23条规定:“下列清算费用从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1)管理、变卖和分配企业清算财产所需的费用;(2)公告、诉讼、仲裁费用;对收费标准又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收费标准,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收费标准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3破产清算费用标准:我国《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已失效)也曾在第23条规定:“下列清算费用从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1)管理、变卖和分配企业清算财产所需的费用;(2)公告、诉讼、仲裁费用;对收费标准又
-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清算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4普通清算程序是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的基本程序,也是最重要的程序,一般经历如下程序: 一、申请企业终止与清算。 二、书面通知各政府机关清算事宜。 三、成立清算委员会。 四、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 五、清算公告。 六、申报债权。 七、债权登记与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