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建设办理需要怎么申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2 09:53:39
372 人看过
一、办理流程
纸质审查——现场踏勘——审图——决定——形式审查
二、办理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建施的, 应当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7要经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二条农村村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的,
-
乡镇企业建设咋用地?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乡镇企业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按照下列程序审批: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乡镇村办企业公共设施使用集体土地如何进行补偿?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6展开全部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9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办企业或者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使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参照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的低限执行。乡(镇)村公共设、公益事业使用土地,应当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全额支付外,其他补偿费按照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的低限减半执行;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已经调剂相应的土地
-
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如何使用集体土地?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51、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包括:乡村级道路、乡村级行政办公、农技推广、供水排水、电力、电讯、公安、邮电等行政办公、文化科学、生产服务和共用事业设施,公益事业包括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所)、敬老院等教育、医疗卫生设施。这些设施无论是使用本集体所有,还是其他集体所有的土地,经过批准都是允许的.即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设可以使用村或村民组集体
-
乡镇村企业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7乡镇村企业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物权法》第183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我国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除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