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
1、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二十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最长诉讼时效不同于其他各种诉讼时效的特点表现在:
(1)其适用范围广泛,涉及到各类民事法律关系。
(2)其时效期间是20年。
(3)其适用前提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即使权利人不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亦只在20年内获取法律保护。这不同于以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作为适用前提的其他诉讼时效。
(4)其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有关延长的规定,而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但是,其他各种诉讼时效则可以适用有关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二、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由于民事案件千差万别,因此,具体到各个案件,其时效的起算点也不相同。通常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开始起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起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定的,同时也是可变的,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同一个纠纷案件,可能会有多个不同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但是对于适用最长诉讼时效的情形,只有一个起算点,该起算点为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在案件当事人以时效进行抗辩的时候,法院工作人员需要判断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行政诉讼最长时效是多长,行政诉讼有效期最长多久
389人看过
-
债务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131人看过
-
诉讼时效期间最长是20年吗
67人看过
-
诉讼时效期限最长不超过多久
445人看过
-
未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间最长可以持续多久?
413人看过
-
债权诉讼最长多长时间,诉讼时效最长多久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0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法院不再受到保护。
-
行政诉讼时效多久,诉讼期限最长多久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9行政诉讼最长起诉期限为20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房地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20年以上,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5年以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工伤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时间,工伤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31、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2、这个期限,从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出来后算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诉讼时效中断最长保护时间为多久重庆在线咨询 2021-09-29最长诉讼时效是民事诉讼案件一般诉讼时效普遍适用的期间,这已为人们所熟知,但此期间属可变期间,《民法通则》第139条、第140条分别对因法定事由而致此期间中止、中断作出了规定。关于中止的适用,法律规定的较明确和严谨。最长诉讼时效是指时效期间为20年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民事诉讼延期最长时间为多久山西在线咨询 2021-03-151、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最高法院解释165条) 2、公诉人要求出示开庭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辩护方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如认为该证据确有出示的必要,可以准许出示。如果辩护方提出对新的证据要做必要准备时,可以宣布休庭,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辩护方作必要准备的时间。确定的时间期满后,应当继续开庭审理。〔延期审理?最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