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确权纠纷找哪个部门针对农村房屋确权事宜,我们可以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协助解决。对于农村房屋确权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情况,所有权人有权选择自行协商达成和解;若达不成和解,则可提交至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处理。若以上两种途径均未能解决纠纷,权利人可依据事先签订的有效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若未签署过相关协议或协议无效,亦可依法将此争议提交至房屋所处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农村房屋产权纠纷怎么处理发生农村房屋产权纠纷,双方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除此之外,可以由双方指定的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未解决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房屋确权纠纷找哪个部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农村房屋产权转让纠纷管辖部门是哪个
128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纠纷,找到正确的部门解决困境。
355人看过
-
该向哪个部门举报农村土地确权纠纷?
26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找哪个部门涉及土地确权的
369人看过
-
农村房屋门前地纠纷找谁解决
191人看过
-
农村房屋纠纷怎么确权
135人看过
-
农村道路纠纷找哪个部门,有哪些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3去村委的上级部门-镇委(街道办)的信访办公室上访,调理解决,或者可以请村上能说的上话的比较有权威的人在中间给你们协调一下,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将事情处理了,协调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相邻关系的诉讼,请法院的工作人员帮你们将问题解决。
-
那么农村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先找谁呢?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因此,你的问题农村
-
农村土地纠纷该找什么部门,还是原告先找哪个部门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因此,你的问题农村
-
农村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应该先找谁?还是先找哪个部门?你知道?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因此,你的问题农村
-
农村小产权房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9农村小产权房质量问题找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