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法》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9:51:21 225 人看过

残疾人保障法》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作了如下规定:

第十八条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

第十九条残疾人教育,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在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身心补偿和职业技术教育;

(二)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

(三)特殊教育的课程设置、教材、教学方法、入学和在校年龄,可以有适度弹性。

第二十条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第二十一条国家举办残疾人教育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损资助学。

第二十二条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

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

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

第二十三条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

初级中等以下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殊教育斑,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的教育班和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高级中等以上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

第二十四条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社会应当对残疾人开展扫除文盲、职业掊训和其他成人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第二十五条国家有计划地举办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专业,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班(部),培养、培训特殊教育师资。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或者讲授有关内容,使普通教师掌握必要的特殊教育知识。特殊教育教师和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第二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盲文、手语的研究和应用,特殊教育教材的编写和出版,特殊教育教学用具及其他辅助用品的研制、生产和供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3日 0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残疾人保障相关文章
  • 离婚保障对于残疾人的意义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解决的,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在双方均为残疾人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残疾程度较重或条件较差一方的利益。2.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具体内容包括:1)双方共同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多分。2)双方共同承租房屋的,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承租权。3)残疾人结婚后居住在非残疾人一方的住房中、因离婚而无房屋居住的,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解决。3.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4.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残疾人离婚需要的条件哪些以诉讼离婚为例,残疾人离婚需要的条件:1、原告的身份适格,并且原告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
    2023-07-18
    265人看过
  •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规。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残疾人保障法中的残疾人指哪些人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规定,残疾人共分为八类:(1)视力残疾人,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的人;(2)听力残疾人,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的人;(3)言语残疾人,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的人;(4)肢体残疾人,是
    2023-07-03
    141人看过
  • 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享有哪些权利
    《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习;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一、民法典如何保护小学生专门保护小学生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二、成人智力低下国家会提供补贴吗智力低下在法律上属于残疾人,而国家对残疾人有补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
    2023-06-26
    438人看过
  • 国家对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有哪些规定?
    国家对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有下列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政府和社会应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等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以及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制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条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第三十一条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第三十二条政府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
    2024-04-16
    341人看过
  • 残疾人婚姻权利的保障与实现
    我国的民法典并没有明文禁止残疾人结婚。但是,我国的法律对某些疾病的患者作出了禁止结婚的规定。要想结婚,要满足结婚条件。结婚条件一般是指,婚姻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该疾病的携带者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第一、患有严重遗传疾病;第二、患有指定的传染病;第三、患有相关的精神病。精神残疾人可以登记结婚吗精神残疾人不可以登记结婚。患有精神残疾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够领取结婚证的,因为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不能办理结婚手续。在我们国家申请结婚是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不符合领取结婚证的条件,那么就不能够办理结婚,在法律上就还不能够是夫妻关系。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1、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双方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双方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5
    2023-07-01
    270人看过
  • 保障残疾人就业的举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意义
    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护残疾人的就业情况以及对残疾人工资的保证。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问题是社会问题,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缴纳保障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形式,是让用人单位平等地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一)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二)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
    2023-07-06
    475人看过
  • 离婚对残疾人的心理保障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残疾人离婚没有相关政府保障措施,但是离婚时,如果一方是残疾人的,在生活方面确实存在困难的,而对方又有经济负担能力的,那么在财产分割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应当给予残疾人的一方适当的帮助,具体的办法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商的,将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残疾人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1、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2、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4、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
    2023-06-30
    391人看过
  • 残疾人权益新保障:2022年残联新规定
    2022年对残疾人出台的新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上限,切实保障残疾人积极就业的权利。2、按照国家文件说明,残疾人可以申请补贴:一种是低保补贴,另外两种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对抚养服务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以及场所规格等做出了具体要求。2022年三亚落户新政策2022年三亚落户新政策如下:1、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可办理落户;2、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高校可办理落户;3、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可办理落户;4、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的,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人才可办理落户;5、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
    2023-07-03
    422人看过
  • 国家关于残疾人劳动权利保障的法律,有哪些?
    残疾人劳动就业对其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具有重要意义。《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其他市民平等的权利。其中包括残疾人的劳动权。《残疾人就业条例》全面规定了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残疾人的劳动权具体包括:一是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二是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三是休假的权利;四是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五是接受职业技术培训的权利;六是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七是依法参加工会、组建工会、民主管理企业等权利;八是申请劳动争议处理和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九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方式1、网上申报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2、上门申
    2023-08-07
    473人看过
  • 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2002年10月17日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2002年11月22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工作。第三条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为同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开展残疾人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第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培训、就业服务、文化体
    2022-10-29
    451人看过
  • 残疾人福利保障情况调查
    残疾人的福利包括: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道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护残疾人的工作权和自我实现权;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3、开展立法、宣传教育,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4、生产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设施和设备;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为残疾人提供便利等。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内容有哪些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内容:康复权、教育权、劳动权、文化生活权、社会福利权、环境友好权等六个方面。残疾人领取就业保障金注意事项:1、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通过“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确认征缴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和应缴费额等信息后,方可办理残保金缴费或申请超比例奖励;2、为确保费额计算准确,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必须按以下顺序操作:先申报残疾人就业人数,再确认应缴费额信息,最后办理残保金缴费
    2023-07-04
    273人看过
  • 残疾人可以在普通教育机构接受教育吗
    一、残疾人可以在普通教育机构接受教育吗1、残疾人可以在普通教育机构接受教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教育机构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否则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第五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
    2023-04-20
    277人看过
  • 残疾人保障金的定义及作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单位上年度末职工总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100%)。残保金计入哪个会计科目,企业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会计如何处理残保金计入哪个会计科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中,我们发现有此企业将其列入“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核算,这是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5]5号)规定: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所以企业交纳的“残保金”财务上应该列入“管理费用”中。其会计处理见《财政部
    2023-07-05
    146人看过
  • 残疾人低保申请条件以及残疾保障金的计算方法
    残疾人申请低保的条件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未能重新就业,残疾人保障金的计算方式与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相关,各地依照不同的经济水平发放的金额也是不一样的。一、残疾人申请低保的条件残疾人低保申请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持有相关户籍材料;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居民;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4.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本地区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二、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
    2023-06-05
    486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残疾人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福利等方面给予的各种保障制度。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各种权利的保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实施国家残疾人事业计划、动员社会力量、提供平等机会等重大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殊扶助,建立起... 更多>

    #残疾人保障
    相关咨询
    • 法律对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保障有何要求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04
      《残疾人保障法》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作了如下规定: 1、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 2、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 3、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
    • 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法律保护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适合其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设立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发
    •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对残疾人家庭享有什么待遇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十一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 各级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
    • 法律规定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有哪些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08
      《残疾人保障法》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作了如下规定: 1、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 2、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 3、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
    • 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的残疾人待遇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20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反映残疾人的特殊需求,组织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等有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