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6 07:02:14 102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07号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第三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汽车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并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第七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资格认定书后,应当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申请人持《资格认定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

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取得资格认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并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予以公布。

第九条经济贸易管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据各自的职责对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申请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颁发有关证照。

第十条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第十一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样式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第十二条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第十三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发现回收的报废汽车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

第十四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拆解回收的报废汽车;其中,回收的报废营运客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拆解的其他零配件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必须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报废汽车,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第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

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

禁止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应当立即告知原审批发证部门撤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依照本办法以及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治安状况实施监督,堵塞销赃渠道。

第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对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应当予以查封、取缔。

第十九条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单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情节严重的,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分别吊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或者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明知或者应知是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分别吊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出售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车,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分别吊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报废汽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收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责令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拼装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没收拼装车,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负责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审批发证的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发给有关证照的,对部门正职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其中,对承办审批的有关工作人员,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审批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发现不再具备条件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及时撤销有关证照的,发现有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部门正职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政府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纵容、包庇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

(二)向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逃避查处的;

(三)阻挠、干预有关部门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条军队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非法回收报废车处罚
    根据规定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属经营单位的,吊销营业执照。一、报废车辆如何办理报废车辆这样办理:1、申请报废的汽车车主领填表格。2、登记受理岗申请;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二、小车两年没审了怎么办小车两年不审车的自动注销档案,如果要审要交年审费和200的罚款,还有迟纳金,补交养路保险。如果超过三年不审车的,应当强制报废,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
    2023-04-04
    247人看过
  • 车辆报废回收机构归哪监管
    一、什么是车辆报废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二、车辆报废回收机构归哪监管车辆报废回收机构归当地车管所监管三、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2023-05-09
    288人看过
  • 湖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设立条件
    一、行政事项名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二、行政事项类别:行政许可三、法律依据:1、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01年国务院令第307号)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2005年省政府令第196号)3、《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四、申请条件(一)符合全省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场地要求;1、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2、报废汽车存储场地(包括临时存放)的地面要硬化并防止废液渗入地下,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透的材料建造,防渗层至少1米厚粘土层,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其它人工材料,要保证不对空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存储场地周边要设置导流渠。3、拆解场地应为封闭或半封闭车间,地面应防止渗漏。拆解车间应通风、光线良好,安全防范设
    2023-06-15
    439人看过
  • 苏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点大全
    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苏-协直属分公司苏州市白洋湾自由路48号苏-协相城拆车厂苏州市相城区东桥镇长旺路31号苏-协创新拆解厂苏州市元和镇娄北村苏-协张家港分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乘航振兴北路北侧苏-协昆山分公司昆山市玉山镇晨丰东路106号苏-协吴江分公司吴江区经济开发区锦湖西路西首苏-协太仓分公司太仓市城厢镇太丰村4组(南郊)常熟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常熟市古里镇新桥村环城河仓储区
    2023-05-10
    374人看过
  • 回收报废车辆如何处理
    一、报废车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二、回收报废车辆如何处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家用小型轿车,无强制报废年限。家用的非运营的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年限为:使用6年以内,两年检验一次;使用6年至15年,一年检验1次;使用15年以上,一年检验2次。如果检验合格可继续驾驶。第21年起,每3
    2023-05-31
    221人看过
  • 汽车卖废品了,怎么办理报废
    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允许卖废铁的啊。需要收回的。可以向当地交警管理部门联系。一、交警有权扣驾驶证吗是的,只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法定事由时,交警可以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二、当事人忘记买交强险被交警查到了怎么办交警会扣车及罚款,未购买交强险及年审过期的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三、回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回迁安置房是否能够买卖,要依据回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决定。回迁安置房是指,因拆迁选择安置补偿方式,而获得的房屋。回迁安置房买
    2023-03-24
    254人看过
  •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是否免征增值税
    一、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是否免征增值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属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执行。单位处置报废汽车不能适用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简易征收办法,而应该按其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如果该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适用税率17%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应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然而,报废汽车实际上并不属于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因为,
    2023-06-03
    205人看过
  • 佛山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表格一览
    (表格下载点击)佛山车辆报废的彼标准是什么报废标准机动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报废:(一)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的;(二)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19座以下(含19座)的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公务车、个人注册登记的非常运车辆除外)使用10年的;(三)因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四)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五)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六)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七)经修理、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汽车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八)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
    2023-05-11
    154人看过
  • 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需要的资料和流程有哪些
    一、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1.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注销登记。2.车辆管理所检验车辆后,符合规定的,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3.报废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回收报废车辆,经车辆管理所监督车辆解体后,出具《报废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凭《报废车回收证明》向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二、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需要资料1.《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表》(签字盖章)2.经办人或理代人身份相关证明3.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盖章)4.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前后牌、机动车登记证三、报废车辆回收流程1、汽车进入指定的回收区域;2、检查手续。包括行车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登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车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车主(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承
    2023-05-09
    379人看过
  • 收破烂的可以收报废汽车
    不可以,没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收报废车是犯法的,为防止报废车辆零部件流入市场再次使用,国家对报废车辆的回收与拆解进行了严格规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才能按照国家指导价格,回收拆解报废车。一、银川报废车辆回收价格1.报废汽车回收处理,车主需携带报废车辆行驶证、车牌照及报废的车辆,到解体厂,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将车辆送正规拆解厂,拍照五大总成解体后持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报废流程完成后可申领补贴。也可直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2.报废车辆存在很大的隐患,车辆技术状况已临近崩溃程度,稳定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二、报废证怎么办理?办理车辆报废手续:1、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
    2023-06-27
    426人看过
  • 办理报废车回收公司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报废车回收公司办理流程是:拟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认定书。申请人凭资质认定书和相关材料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即可。《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拟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认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资质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申请人可以在网上提出申请。
    2024-07-27
    430人看过
  • 报废汽车不做强制报废怎么办?
    强制报废车辆不报废养路费用会继续发生,并加收高额的滞纳金;如果车辆外借,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各种机件老化,极易发生各种意外交通事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一、驾驶证丢失几年了怎么处理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又丢失办理报废证明如果当时有报警可以请警方出具机动车车遗失证明到车管所注销机动车。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年限,不将机动车将机动车回收企业解体,办理注销手续。车管所会将车辆的状态改成“强制注销”,并公告该车停止使用。“强制注销”状态并不代表车辆已经注销,只是表示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应当注销。对于“强制注销”的机动车如何处理,各地方法不一。机动车到了报废年限不去报废,车辆强制报废,罚款200-2000元,驾驶员驾驶证吊销。吊销后2年才可以初次领证。二、新车如果被报废保险怎么赔付如果当车辆损伤已经达到了报废的标准,即评价车辆的维修费用与车辆的实际价值相同或者
    2023-03-25
    140人看过
  • 报废机动车回收流程
    法律综合知识
    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2、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3、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4、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5、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6、车主持《变更表》、《__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
    2024-05-04
    424人看过
  • 车辆回收与报废流程
    第一、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第二、报废受理手续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带齐相关证明、凭证,直接到车辆管理所大厅门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号码,在用车受理窗口办理:;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机动车灭失的第三、申请注销登记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上述材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第四、领取相关凭证本市机动车所有人在异地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
    2023-05-05
    42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报废汽车回收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8
      我的解答是: (一)初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换发正式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2、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表。 3、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提交试生产、试运行批准文件。 4、省辖市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5、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须提交自动监控
    •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设立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湖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设立条件一、行政事项名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二、行政事项类别:行政许可三、
    • 如何审批报废汽车回收新规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1
      根据现行规定,为了防止废车和装配车出发成为道路杀手,废弃汽车发动机、变速器、前后桥等部件(五大组件)只能作为冶炼原料回炉,价格参考废金属处理。然而,根据新规定,如果这些零部件符合条件,可以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回收价格由市场主体自行协商确定。
    • 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怎么申请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3-05
      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的申请流1、汽车进入指定的回收区域;2、检查手续;3、核查车辆;4、缺件登记。缺失行车证、登记证书、号牌必须有登报声明作废手续(2015年4月1日开始实行),并就缺件情况和车主协商一致;5、车辆编号,并在随车手续中标明;6、车身照相(照片必须显示车辆编号及车牌号)、车架号照相(需显示车辆编号);7、卸车牌,随同车辆一同入库;8、开入库单;9、整理汽车资料;10、填写手续移交登记表。
    • 汽车报废处理车辆报废年限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01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废弃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无需审批,经检测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测2次,超过20年的,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测4次。2、旅游客车和9座以上非营业客车使用10年。达到废弃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是按照现行的规定程序进行的,但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推迟废车使用的旅游客车每年定期检查4次,推迟废车使用的9辆以上的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