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可以起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1:02:19 482 人看过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可以起诉。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还可以行政诉讼

如果不是复议前置的行政行为,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以下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依据《若干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管辖机关在受理申请之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已经受理了申请,应当不予受理该申请,即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了复议申请,同样有管辖权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该诉讼。

依据《若干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复议机关作出决定之前,申请人如果想撤回复议申请,应当在得到复议机关的同意后才可以针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起算点是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应当以复议机关和原行为机关为共同被告,并以复议决定送达时间确定起诉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八条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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