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法院怎么判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8 13:05:03 313 人看过

房屋买卖合同纷争属于广义上的合同争议范畴,而非我们通常理解的不动产所有权之争。在这种情况下,决定该类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应当依据合同争议的法律法规予以界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包括第二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的详细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通过协议自行选择管辖法院,具体包括在被告居住地、合同执行场所以及原告实际居住地等与房屋销售行为有着实质性关联的地区设置法庭进行审理。此外,如果未能达成协议,则可按照法定管辖原则,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执行场所所在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做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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