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起诉老父只为继承遗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22:52:05 496 人看过

中国法院网讯逝者临终前留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姐姐,这引起老父的极度不满,认为出嫁的女儿无权再继承财产,女儿无奈,遂诉至法院。2月18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结次案,一审判决原告范某所持有的其弟书写的遗嘱合法有效,并责令其父范某某承担诉讼费用。76岁的范某某是上海某电车公司退休职工。范某某与其妻生有三个子女,其长女为原告范某。2003年11月24日,其长子因原发性肝癌晚期广泛转移,入住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治疗。同年12月19日,其长子书写遗书一份交给姐姐范某(原告),该遗书将其后事的料理托付给姐姐,并自愿将其本人所有的财产赠与姐姐。该遗嘱的前两行及第三行的前三个字为蓝色园珠笔书写,后改用黑色水笔写完。2003年12月24日,长子病逝。原告范某及被告范某某父女二人共同料理了死者的后事。被告范某某将长子的骨灰带回海安后,还按旧俗操办了落葬仪式。事后,原、被告双方在死者遗产处理问题上产生分歧。为此,原告范某向法院状告父亲范某某,请求法院确认其弟所写遗书的效力。另查明,被告范某某的妻子和次子早已去世,长子无子女,次子有一在校读书的儿子。庭审中,被告范某某辩称,他并不清楚大儿子生前写遗嘱的事,尽管大儿子死后无子女,但他次子仍有一个正在读书的儿子。死者的遗产是范家的,即使大儿子无子女继承也应由其侄子继承,已出嫁的姑娘依照习俗不应再享有继承权;同时,该遗嘱既是两种笔墨书写又有涂改现象,故请法院认定该遗嘱无效。庭审中,被告范某某并未否认遗嘱系其长子笔迹。海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对其个人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处分权。农村习俗与法律相冲突时,当事人应当尊重法律规定。本案死者在自知其不久于人世时,书写遗嘱将其后事的料理托付给原告,并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原告,系其真实意思的表示;该遗书虽有涂改,但无相反意思表示,故不影响遗书的效力;因而,应依法确认死者所写遗书合法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处理相关文章
  • 伯父无儿无女遗产怎么继承
    伯父无儿无女,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继承权和户口本有关系吗继承权和户口本没有关系。继承开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继子有权继承后爸的遗产吗继子有权继承后爸的遗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023-02-09
    298人看过
  • 老父遗嘱指定房产继承人儿女要求法定继承不予支持
    安徽省界首市一老人生前立下遗嘱,将其购买单位的一套住房指定由其再婚妻子继承并进行了公证。老人去世后,围绕其房产继承及抚恤金纠纷,继母将五子女告上法庭。该案一审期间,郭云汉五子女对其父公证遗嘱和结婚登记申请书中的签名和指纹手印提出质疑。经鉴定,认为公证遗嘱加捺的指印倾向于郭云汉指纹,而结婚登记申请书中的签名笔迹处指印指纹无法出具明确结论。为此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郭云汉生前所购学校房产归陈兰芝所有,郭云汉死亡抚恤金1.87万元,由陈兰芝享有3700元,其五子女每人享有3000元。五子女不服一审判决,以陈兰芝所提供其父遗嘱虚假,并认为遗嘱处分的房产应属于其父和其生母余某的共同财产,其父无权处分为由上诉二审。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由于郭云汉生前立有遗嘱并经公证,且郭云汉生前居住房屋于1993年12月通过房改购得该房60%产权时,其前妻余某已去世,该房产应由其个人所有。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其
    2023-06-14
    83人看过
  • 父母如何在女儿去世后继承遗产?
    女儿去世父母能继承了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若女儿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继承即可。已出嫁女儿去世父母继承给女儿的财产比例已出嫁女儿去世父母继承给女儿的财产比例视情况而定。女儿遗产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若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写明父母继承比例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的比例继承。若女儿没有留下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023-07-11
    462人看过
  • 父母继承儿女的遗产所占的比例
    父母继承儿女遗产的比列应当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儿女的配偶、子女的继承比列相同,如果父母生活有特殊困难有缺乏劳动能力,则可以予以适当照顾。一、丈夫死亡财产由谁继承老公死了,配偶、父母和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二、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一)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遗产继承比例: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
    2023-03-20
    88人看过
  • 遗产继承儿媳可以起诉吗
    一、遗产继承儿媳可以起诉吗遗产继承儿媳如果也是属于法定继承人,那她在遗产继承纠纷自然可以作为原告起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遗产继承分配原则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
    2023-05-03
    290人看过
  • 父亲将为儿子继承老房子
    房子户主是父亲过户给儿子需要花钱,要交过户手续费、税费。第一种是以转让的方式办理过户:这种方式是一种买卖关系,父亲是卖方,儿子是买方,这种方式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买方主要交以下税费:契税:总售价的2%、印花税:总售价的0.05%、房屋转让手续费:500元。卖方主要交印花税:总售价的0.05%、房屋转让手续费:500元、营业税:居住满一年以上者免交,未满一年者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5.5%,如差额为负数,则计征数额为零。个人所得税:一年内卖掉自有旧房购新房减免税,转让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税。第二种方法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由父亲同儿子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到房产所属管辖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的“证件事物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评估材料、鉴定材料、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办理赠与过户手续,要缴纳4%的税费。父亲去世房子怎么过户给儿子父亲去
    2023-07-17
    45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 更多>

    #遗产处理
    相关咨询
    • 只有祖父母可以给儿女立继承遗产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公证处要,如果诉讼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继承问题
    • 儿女不孝老父自尽 继母起诉要求独占遗产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1-21
      陈女士自丈夫武先生自缢身亡后,心里十分悲痛,认为丈夫自杀是因3个继子女不孝造成的,故将继子武a、武b,继女武c(均为化名)告上法院,请求剥夺其继承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陈女士诉称,她与武a、武b、武c系继母子关系。1969年9月陈女士和武先生再婚,2007年夫妻二人在丰台区购得一套产权房。2009年12月15日武先生自缢身亡后,陈女士哀痛万分。陈女士认为,继子女不孝致使武先
    • 儿女父母放弃遗产继承公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
      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没有公证不影响效力。
    • 继承遗产时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为多少?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7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为一比一。
    • 出嫁女儿的遗产继父可以继承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得看继父是否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如果形成抚养关系,则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