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股东关联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1:52:18 428 人看过

担保公司股东关联关系认定标准是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条)。

2、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25条)。

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合同规定还款之日起,有效时间为一年.一年后以你自己的意愿决定贷款的偿还。

一、担保贷款风险是什么?

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

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和借款人(或为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第三人)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在行使顺序上位于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法定优先权之后。一旦法定优先权与抵押优先权在贷款案例中相遇,抵押优先权就相对不优先了,从而可能导致银行贷款债权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完全丧失担保物权的保障,即贷款债权被悬空。

2、贷款抵押审查不力的风险。

《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有对抵押物的权属、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的法律义务,以确保抵押对贷款的保障功能能切实有效和充分地发挥。实践中银行贷款抵押审查业务操作问题众多,风险巨大。较突出的问题和风险主要有:一是权属错位悬空贷款债权;二是抵押物价值高估直接造成贷款风险;三是抵押权行使的可行性反比例地对贷款风险状况形成重大影响。

3、签约与抵押登记的风险。

实践中,签约与抵押登记方面存在的突出风险主要有:一是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无效的风险;二是应登记而未登记或可不登记而未登记的风险;三是重复登记的风险;四是贷款借新还旧或贷款债权转让业务中的风险;五是房地产抵押中的“两证”风险。

4、贷后抵押管理中的风险。

因抵押权是抵押标的物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有效设置抵押并发放贷款后,抵押物仍在抵押人的占有之下,抵押物实物存续形态、价值形态和抵押权权利维护等因素对抵押权的实际有效性和法律有效性影响甚大,抵押物管理因而面临大量风险。贷后抵押管理实务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抵押人因信用与法制观念淡薄而随意处置抵押物的风险;抵押物灭失的风险;抵押时效丧失的风险;抵押被非法裁定为无效的风险;企业改制中“债权随资产走”原则和“除权期”规则适用的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公司法关联关系责任由谁承担?
    一、公司法关联关系责任由谁承担?公司法关联关系责任应当与控制公司一并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法人人格的否认的适用是根据公司人格被他人控制或操纵而不再具有独立性并且被利用导致债权人利益的损害,从而否定法人人格,允许债权人向公司股东或关联公司直接追索责任。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是建立于公司在经营中严格贯彻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严格分离原则的基础上,是否贯彻财产、利益、业务、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分离,是判断是否具有独立法人的标准。所以,认定公司法人之间是否存在人格混同的情形,实务中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判断:其次,业务和利益分配是否混同。若公司与股东或者公司的关联公司的业务不分离,从经营过程无法判断业务的真正归属,或者相互之间经营的收益不加区分,任意配置,也应认定为公司人格混同。在笔者办理过的上述案例中,A、C两家公司之间控股股东完全相同,且A的近三年来的所有财务报告均为负增长,公司资产全部低价转移至C公司
    2023-06-02
    285人看过
  • 股东关系的定义是什么?
    股东关系是在公司中根据法律规定,股东相互之间的关系。在不同形式设立的公司中,股东关系也不一样。在无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要负无限连带责任;在两合公司中,一部分股东负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则只负有限责任;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均负有限责任。在股份公司中,由于持股性质不同,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也不相同。持优先股的股东在公司中表决权受到限制,而持普通股的股东则没有限制。但在公司的收益分红和剩余财产分配上,持优先股股东则较持普通股股东享有优先权。持有同类性质股东的在公司中的权利依其所拥有的股份,平等地享有各项股东权利。票据关系指的是什么基于票据行为而在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在票据关系中,票据当事人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的票据义务是票据关系的内容。票据关系的内容分为两类:一类是债权人的付款请求权与债务人的付款义务;另一类是债权人的追索权与债务人的偿付义务。主体是指在票
    2023-07-19
    399人看过
  • 公司股东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关联方,主要应包括(1)控股股东及其控制或参股的公司;(2)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对股份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3)合营企业,联营企业;(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提供者或与上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关联交易主要包括(1)购销商品;(2)买卖有形或无形资产,收购兼并;(3)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管理方面的合同(如委托经营等)等;(4)提供资金,许可协议;(5)担保抵押;(6)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8)合作投资建立企业、开发项目等。什么是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1年最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
    2023-07-07
    75人看过
  • 关联交易中有关股东怎么保护股东
    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来保护关联交易中少数股东利益:1、完善独立董事制度;2、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3、建立股东大会批准制度;4、建立股东质询制度;5、建立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等。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其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一、隐私信息公开保护方法有哪些隐私信息公开保护方法如下:1、善实体立法,明确个人隐私权保护范围;2、完善政府信息披露中保护个人隐私的行政程序;3、在政府信息披露中建立个人隐私权救济制度。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二、金融公司需要什么资质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二)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三)公司最近2年内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
    2023-02-26
    370人看过
  • 公司法关于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各种各样的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关联关系就是公司法中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一项行为被认定为基于关联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就应当为公司法所禁止。下面就为大家总结了公司法关于关联关系的知识。公司法关于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关联关系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条)。2、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
    2023-02-28
    345人看过
  • 公司与股东股权收购是什么法律关系?
    一、公司与股东股权收购有什么法律关系?1、股东股权收购也就是股权转让,本质属于权利的买卖,股权转让交易通过合同之债的法律关系实现最终的权利转移,即“债权行为—股权变动”的关系,股权转让合同就是股权转让的基本形式。股权转让应当遵守民法典的一般规定,同时因为股权自身的特性还要受到公司法的调整。2、转让人与受让人基于股权转让的合意达成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时,合同即能成立。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一般允许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但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批准或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只有经过法定程序获得批准或登记之后合同才能生效。3、除了形式要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性还取决于是否履行了公司法所规定的法定程序。公司法第四百九十三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
    2024-01-24
    60人看过
  • 公司股东是劳动合同关系么
    股东与公司不一定有劳动关系,股东与公司是否形成劳动关系要分情况而定,具体分析情形如下:1、股东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股东会、董事会聘任其担任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此类人员,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公司的劳动管理制度由其主导制定,似乎不接受公司劳动管理,也不遵守公司劳动规则。实则不然,管理与被管理是组织分工的问题,此类人员同样受到公司管理制度的约束,受到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约束。此时双方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形成劳动关系。2、股东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只是公司的普通层级的管理者,甚至只是普通工作人员。此类人员与其他普通劳动者在劳动法层面没有区别,双方形成劳动关系。3、股东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为公司提供劳动,只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这种情形,我们认为此类股东与公司不形成劳动关系。4、股东与公司存在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人
    2023-02-13
    437人看过
  • 其它关联关系的认定
    所谓关系,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然而,国家控股的企业不仅与国家控股有关。关联方主要包括: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控制或参与的企业;对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有实质性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发行人参与的合资企业;发行人参与的合资企业;主要投资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与上述关系密切的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对发行人有实质性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如何处理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条规定可谓新《公司法》中重点名词的一个集合。首先我们来看看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对相关词语的释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
    2023-08-07
    110人看过
  • 公司股东为亲属关系
    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只是你们父子两人的话,可能就不能申请有限公司。公司就是法人,公司可以作为其他公司的股东。如果你说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话,也是可以的。公司法只禁止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一个人最多成为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并不影响在身为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同时成为其他公司的股东。也许你会担心,他如果是另外公司的股东,那么跟本公司发生商业冲突的时候会不会损害本公司或者股东那边公司的权益?因为股东大会是权力机关,而不是决策机关,所以具体决策并不由股东行使,股东也不能代表公司从事商业活动。而法定代表人却不同,法定代表人可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商业活动,并且将后果归于公司。父子间加名的:不管有没有贷款,首先想说的,可以有2种办法加名:增与和买卖。其实前者的费用实际操作下来是后者的3倍。因为做增与的话要公证费、评估费,契税要3%,所以很不核算,一般推荐做买卖(除非你自
    2023-07-22
    68人看过
  • 隐名股东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关系
    隐名股东委托显名股东与公司的其他股东从事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内部来说,显名股东一般都是隐名股东的代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社团性法人,人合性是其基本特征,公司的正常运作是各股东共同努力的结果。一般隐名股东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活动,但是如果当公司其他股东不知道隐名股东存在的情况下,隐名股东要求显名,一般很难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如果允许隐名股东随意显名,破坏了公司的人合性。一、隐名股东对债务是否需要承担呢隐名股东对债务需要承担责任。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隐名股东不承担亏损债务约定
    2023-06-29
    82人看过
  • 关联关系在公司法中的含义是什么
    关联关系在公司法中的含义是什么关联关系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然而,国有控股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受国家控制而相互关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决议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表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可以在有半数以上非关联董事出席的情况下召开,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非关联董事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少于3人的,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相关知识:关联关系的定义虽然我国的关联法律都涉及关联交易,关联关系没有明确的定义。例如,会计法并不强调交易的调整
    2023-05-07
    229人看过
  • 关联股东的概念是什么?
    一、关联股东的概念是什么?所谓关联关系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应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主要包括: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其他股东控制或参股的企业;对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有实质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发行人参与的合营企业;发行人参与的联营企业;主要投资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与上述关系密切的人士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对发行人有实质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关联关系是一种结构化的关系,是一种对象和另一种对象有联系。给定关联的2个类,可以从其中的一个类的对象访问到另一个类的相关对象。在UML图中,关联关系用一条实线来表示。二、限制规定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
    2023-04-16
    491人看过
  • 股东在两家公司算关联吗
    股东在两家公司是算关联企业的,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具有联系的各企业互为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在法律上可表现为由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构成。而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的形成主要在干关联公司之间的统一管理关系的存在。这种关系往往籍助于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实质上的控制而形成。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你为关联企业: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
    2023-02-25
    124人看过
  • 董事和公司股东有何关联?
    公司董事不是必须为本公司股东。根据相关规定,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一般参与公司经营,而公司股东是指其根据出资,对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可以参与经营也可以不参与经营。非公司股东是不是可以担任监事非公司股东也可以担任监事。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的适当比例,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也就是说,监事会成员由两类人员组成,一、是股东代表;二、是公司员工代表。此外,通过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成员可以是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成员、内部人员或外部人员,但不必是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
    2023-08-11
    46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公司在调查股东公司的股东有关联关系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是的,关联方是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 担保关联关系是哪些关系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
      对外担保应反映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会计人员应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登记备查,如要查询对外担保情况应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企业一般应根据担保关系的情况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对外担保余额一般不应超过其所有者权益,担保人应对被担保人的信用、资本实力和经营情况有所了解,以控制担保风险。县属国有独资公司为你公司拟借款给予提供担保,银行需审核其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担保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
    • 关联关系判定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0
      特别纳税调整规程规定的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 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3.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下同)或至少一名
    • 关联公司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12
      关联公司的认定标准: 1、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企业与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的; 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
    • 股东如何添加公司关联股东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5
      由于现在还未找到合适的合伙人,我想先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请问代理注册公司在代理注册一人公司和多人公司时有没有什么不同?比如说手续上或者费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