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主体风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1:10:23 380 人看过

上文提到,产权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变动的必经形式,但是实践中房屋产权登记的管理并不规范,那么房屋产权登记的风险有哪些?房屋产权登记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两方面,一是登记管理主体,二是登记管理内容。下面详细介绍:

(一)登记管理行为主体方面:

1.跨地域登记管理。如在市、县边缘地区,甲市登记机关对乙市房屋登记管理;也有登记机关对有些行政单位垂直管理范围内房屋所在地跨地区的一并登记。

2.跨行业登记管理的。如极少数单位以内部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物业单位以合同形式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其他非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

3.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末经业务培训,无证上岗的。无证就不能代表登记机关从事登记工作,上岗就是非法。以上是产权管理行为主体资格不合格的情形。

(二)登记管理行为内容方面:

1.证件不齐全,确权证据链脱节。

2.证件虚假。如伪证件的,有仅提交复印件而未经与原件校验的,有出证单位失误以致与事实不相符的。

3.证件无效。如证件经涂改的(包括合同涂改经单方认可的)证件失去时间放力的;证件尚未发生效力的(法院初审裁判后上诉的一审裁判书属此类),产权代理人违背产权人意志的登记申报证件。

一、离婚后房产证过户如何办理?

离婚后双方各自带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离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离婚协议、原始收据等证件,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证相关文章
  • 全面:应该如何进行房屋产权登记?
    全面:应该如何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的,这与动产不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都对此有相关规定。城市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定要充分注意,占有房屋不代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还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相关阅读:房产登记管理流程迟延或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法律责任1)登记内容。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房屋权利人在总登记或产权转移、变更、注销时进行登记,申请人在房屋权利原始取得时进行登记。①总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即总登记。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换证。总登记、验证或换证时
    2023-04-22
    191人看过
  • 房屋没有不动产权证有哪些风险
    1、违约风险由于房子没有不动产权证,从交定金签合同到过户的时间太长。这期间就可能遇到市场的大起大落,可能存在其中一方违约的风险,到时候被动一方也只能哑巴吃黄连了。2、一房多卖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房产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非常多,由于房子没有房产证明,如果碰到那种负债累累的业主,有可能同时和多个买家签订合同,收取定金或者首付,纠纷难免。3、首付较高一般来说,业主在出售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房产时都会要求较高的首付,因为大多数业主在不动产权证没有办理的时候就着急出手,一般是遇到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了。而因为没有不动产权证,无法办理购房贷款,因此会要求买家前期支付一大笔首付,压力很大。4、无法抵押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房子从签约到过户的时间比较长。如果买家在签了买卖合同,付了定金或房款之后遇到紧急用钱的情况,这套房子是无法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的。5、查封风险房子没有不动产权证,就无法过户给买家,即使双方签了房屋买卖合
    2023-03-13
    490人看过
  • 不能进行抵押登记的房产有哪些?
    以下是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1、学校、医院、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寺庙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2、军队的房地产一般不能作为抵押;3、有产权纠纷的房地产;4、产权关系不清的房地产;5、被法院或者国家司法机关裁定冻结、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6、国家计划拆迁的房地产;7、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抵押前的共有房地产;8、无地上建筑的农村集体土地不包括荒山荒地;9、已抵押但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房地产;10、未经国家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批准,违章建筑或者私自建设的建筑。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1、公益用途房屋;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2、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银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贷款。3、未结清贷款的房子;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的房屋还能再次抵押吗?在第一次抵押
    2023-07-07
    407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权属登记,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有哪些
    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有以下几种:一、初始登记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必收要件:1、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单位关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4、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购买商品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提供)二、转移登记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必收要件:1、房屋权属证书;2、房地产转让证明材料(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协议,法院司法文书,房地产赠与、房地产继承公证书等)。三、变更登记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必收要件:1、房屋权属证书;2、房屋翻建的批件,名称、房屋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有关证明。四、房地产抵押登记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必收要件:1、房地产抵押合同;2、房屋权属证书(以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或者以在建工程
    2023-02-19
    473人看过
  • 在进行房屋抵押登记规定有哪些程序
    1、受理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的人的书面同意,即由共有人(包括所有权人为自然人时配偶间的共有)出具同意书。但是从实际工作中来看,如共有人不到场,登记机关很难确定这类同意书的真实性。因而,在很多城市,实际的做法是要求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这是一种较好的方法。2、登记时当事人要提交的要件。按提保法的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的文件(或复印件)为两项:一是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二是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应提供的文件中册去了主合同,但增加了“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以及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在其后颁发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应提供的文件为房屋权属证书和设定抵押权的合同书及相关的证明文件。2
    2023-04-16
    375人看过
  • 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注意下列事项:一、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申请登记的权利申请人名称应当为法定名称,或依法登记的名称。二、属于下列情况的要办理公证:因继承、赠与和遗赠申请房产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申请人是自然人且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三、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青海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发文单位:青海省建设厅发布日期:1998-5-1执行日期:1998-5-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含行委、行署,下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含行委,下同)房地产管理部
    2023-07-20
    395人看过
  • 房产证房屋产权性质有哪些,如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一、房产证房屋产权性质有哪些房屋产权性质,依据土地使用权性质而定,分为居住用房;工业用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房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二、如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1、在我国购房户到所属城区国土资源分局领取土地变更登记申请表,与售房单位共同提出办理“三房”土地申请证。在我国如果售房单位已被撤消或注销,不复存在的,由房屋所在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协助购房户办理;若售房单位已被兼并、改制或重组,则由现接管单位协助购房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2、在我国要提供售房单位原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之前未办理过土地登记,无法提供土地证的,可提交下列证明资料:我国购房者的相关政策、
    2024-01-15
    489人看过
  • 哪些房屋进行不动产登记可以享受优惠?
    1、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登记费,同时不收取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1)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2)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3)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的;(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2、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1)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单独发放权属证书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登记费);(2)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3)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2023-04-22
    162人看过
  • 进行房屋继承登记需要哪些程序?
    房屋继承登记步骤有:1、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提交死亡证明材料、分配协议或生效的法律文书。3、填写登记申请书。4、登记机构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父亲去世后,如何进行房屋继承登记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老房子,一直以来都没有进行房屋继承登记,现在准备换一套新房,打算卖了老房子,是不是应该先进行房屋继承登记,这样才有权利卖那么应该如何惊醒房屋继承登记都有哪些步骤本文将一一为你解读。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023-07-12
    306人看过
  •  子女名下房屋登记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时,父母无法收回房屋,也无法要求分割。因此,父母在处理房产时需要注意这些限制。同时,如果房产被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1.经过登记的房产,其父母处理方式将受到限制。如果需要处理,必须先获得所有监护人的一致同意,然后经过严格的公证程序,以确保该行为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例如求学、治病等大事。如果这些程序没有得到妥善执行,那么相关处置行为将无效。2、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目前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不超过2套,根据政策,成年后可独立购买1套住房。有些银行规定,这套房贷款利率可以享受首套房优惠,但首付却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标准。3、孩子婚后买家庭第二套房时可能交房产税。4、孩子如婚后发生意外,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
    2023-11-11
    316人看过
  • 房屋产权包含哪些权利,房屋产权登记怎么办
    一、房屋产权包含哪些权利房屋产权包含以下这些权利:(1)占有权。占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2)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指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无损于房屋的本质。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收益权。收益权是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4)处分权。处分权是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
    2024-01-15
    183人看过
  • 房地产登记未办理,权利人会面临哪些风险?
    不办房地产登记对权利人会产生的影响:(1)未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受让方无法了解拟受让产权的状况,交易就难以成功;(2)未经登记的房地产因无法向贷款方提交房地产权证书,不能抵押、投典;(3)房屋建筑及使用情况发生的变化不及时登记,一旦遇到拆迁时,当事人因缺乏依据就会得不到有关补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等等。什么是房地产登记?房地产登记时要对权利人、权利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产权变化情况和房地产面积、结构、用途、价值、等级、坐落、坐标、形状等进行记载。房地产登记可以起到明确房地产边界、面积,明确房地产权利人,明确房地产产权状况等三方面的作用。《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2023-07-05
    65人看过
  • 房产抵押风险主要有哪些?
    1、评估风险。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前可充当抵押物的资产越来越多,并且行业跨度大,因此,对于抵押物的评估,各家银行纷纷借助于评估机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评估机构不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银行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2、租赁权对抗风险。一是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抵押权人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二是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抵押权人即使获得了产权也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3、登记风险。一是虚假登记,抵押贷款至有权部门进行登记是保证贷款
    2023-06-24
    468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登记有没有风险
    法律咨询:其他人在房产局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向我借款,进行了评估和司法,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及借据。届时还会有其他风险吗?如果是,如何避免和解决?律师答:是的,根据我国法律,抵押权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在抵押期间,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应当提前清偿债务或者将转让价款存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物,但受让人应当代表抵押权人清偿债务,解除抵押权的除外。您作为抵押权人的部分权利。包括:抵押人的行为使抵押房屋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者提供额外担保(第一百九十三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房屋(第一百九十五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变卖该房屋(第一百九十五条)房屋被法院扣押后,抵押权人可以收取房屋租金清偿债务(第197条)。
    2023-05-08
    316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证
    词条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 更多>

    #离婚证
    相关咨询
    • 在房屋产权登记过程中会有哪些风险, 房屋产权登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
      房屋产权登记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两方面,一是登记管理主体,二是登记管理内容。(一)登记管理行为主体方面: 1.跨地域登记管理。如在市、县边缘地区,甲市登记机关对乙市房屋登记管理;也有登记机关对有些行政单位垂直管理范围内房屋所在地跨地区的一并登记。 2.跨行业登记管理的。如极少数单位以内部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物业单位以合同形式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其他非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二
    • 房屋产权登记包含什么行为风险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0
      1、证件不齐全,确权证据链脱节。 2、证件虚假。如伪证件的,有仅提交复印件而未经与原件校验的,有出证单位失误以致与事实不相符的。 3、证件无效。如证件经涂改的(包括合同涂改经单方认可的)证件失去时间效力的;证件尚未发生效力的(法院初审裁判后上诉的一审裁判书属此类),产权代理人违背产权人意志的登记申报证件;违反法定优先原则的产权转移证件(如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侵犯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属于此类);
    • 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行为风险,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5
      房屋产权登记过程中存在的行为风险有: 1、证件不齐全,确权证据链脱节。 2、伪造证件或者仅提交复印件而未经与原件校验的,有出证单位失误以致与事实不相符的。 3、证件无效。
    • 房屋产权登记的风险和好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7
      一、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风险上文提到,产权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变动的必经形式,但是实践中房屋产权登记的管理并不规范,那么房屋产权登记的风险有哪些房屋产权登记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两方面,一是登记管理主体,二是登记管理内容。下面详细介绍: (一)登记管理行为主体方面: 1.跨地域登记管理。如在市、县边缘地区,甲市登记机关对乙市房屋登记管理;也有登记机关对有些行政单位垂直管理范围内房屋所在地跨地区的一并登记。 2
    • 股权转让未进行登记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4
      股权转让未办理变更登记有以下法律风险: 1、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未依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股权转让后应依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尽快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只有办理完所有的变更要求后,一个股权转让行为才算完全、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