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后家属能否申请劳动争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8:14:04 415 人看过

一、职工死亡后家属能否申请劳动争议

员工死亡后,如果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由员工的家属代替死亡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死亡公司要赔钱吗

工伤死亡公司要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所以,工伤死亡公司要进行赔偿,包括丧葬补助和抚恤金等项目,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职工死亡后,产生劳动争议的,家属可以代死亡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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