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属于工程款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8:22:54 104 人看过

不属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一、从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工程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二、土建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1、首先要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如发包人的主体资格、资金问题。承包人的资质情况、施工能力、社会信誉、财务情况。

2、其次要注意履约管理的工期。如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影响工期的因素。

3、注意合同价款、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4、注意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

5、注意违约条款的约定,如违约金或赔偿金具体的数额和计算方式。

6、注意争议的解决方式。

三、质量保证金约定合法吗

一般约定3%,但自愿约定为10%也不违法。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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