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8:43:04 172 人看过

第一条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淀区管辖范围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居住在本辖区内的育龄人员。

第三条以现居住地为主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是:以现居住地管理为基础,比户籍地管理为辅,以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为依托,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同住同管。

第四条现居住地的管理范围按行政区划界定。未成立社区居委会的新建小区,按照《海淀区将居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海国土房管字[2002]87号)精神,由当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明确相应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

第五条属地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常住人员应当接受本地区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指导和服务。

第六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常住育龄人员有在现居住地接受计划生育宣传与管理、享受计划生育服务、参与和监督计划生育工作、参加与计划生育相关的社区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凡在辖区内有常住趋势(指拟居住三个月以上不足半年)的育龄人员,无论户籍是否在本地,均为当地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对象,并享有本条前款所列的同等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区计生委负责全区现居住地为主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监督及考核。

第九条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常住人口育龄人员实施计划生育管理、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维护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做到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时做好本辖区范围内外地来京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和督促其定期进行孕情检查;对本辖区范围内人户分离人员中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和职业介绍中心的育龄人员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对居住在本辖区的育龄妇女建立卡片(户籍人口、人在户不在、外地来京人员);督促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向本辖区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通报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员和外地来京人员的计划生育信息。

第十一条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应对承租的育龄人员进行计划生育的宣传;协助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做好对承租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及时向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通报计划生育的有关信息;对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地来京人员,不得向其出借、出租房屋。

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应协调有关综合治理部门加强对房屋出租单位和个人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出租房主对承租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二条《生育服务证》的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由当事人户口所在地负责。

对本区人户分离的无业人员,计划生育奖励的发放和生殖保健检查由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负责;对人户分离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由女方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征收,现居住地应协助执行。

对外地来京人员本条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对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育龄人员,由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共同管理,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主办应及时将居住在本辖区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向其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通报;对现居住地未通报的人户分离人员应由户籍地向其现居住地反馈信息;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在接到信息交流的两个月内进行确认并将结果通知现居住地(或户籍地)。

第十四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对户籍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同时考核,出现超计划生育的:

(一)现居住地和户籍地信息交流已成立的,对现居住地、户籍地同时考核,各按50%计算;

(二)现居住地和户籍地信息交流未成立的:

1、户籍地已向其现居住地进行信息交流的,现居住地在反馈期限内未核对确认,当事人又确在此地居住的,对现居住地、户籍地同时考核,各按50%计算;

2、现居住地向其户籍地进行信息交流,户籍地在反馈期限内未校对确认,考核户籍地;

3、户籍地、现居住地都未进行信息交流的人户分离人员出现超计划生育,考核户籍地;

(三)当事人有两个以上居住地,不好确认现居住地的,考核户籍地及超计划怀孕期间主要居住地,各按50%计算;

(四)育龄妇女在超计划怀孕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后户口迁移或变更居住地,在新户籍地或新居住地超计划生育的,对原户籍地或原居住地考核。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将纳入乡(镇)、街道年终目标管理综合考核。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7: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完善计划生育服务,根据《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下列人员应当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一)办理录(聘)用、调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二)办理生育保险确认手续的人员;(三)办理收养手续的人员;(四)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第三条依法需要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办理部门予以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已依法接受处理且接受处理已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限制年限的。第四条《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主要包括男女双方的身份信息、婚姻状况、子女信息、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生育及接受处理情况等内容。第五条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二)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页;符合下列情况并按照
    2023-04-26
    475人看过
  • 海淀区结婚证办理地点
    一、海淀区结婚证办理地点地址:科学院南路31号社区服务中心一层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点-17点,周六提供预约服务联系电话:二、办理流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2023-05-28
    492人看过
  • 计划生育管理证明
    一、计划生育管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的提法不够规范,因为每个单位或部门要求的以及相关单位开具的证明名称、文本、格式及效力都不同。根据“户口网”的经验总结,需要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可能涉及到以下证明材料:1、计划生育服务证:证书格式,是指新婚夫妇准备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在居住地计生部门办理的准生证,现在都统称为《服务证》。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证书格式,是指流动人口从户籍地流出时,年龄在17-49岁之间的育龄妇女所须持有的证明,上面注明本人的详细婚姻及生育情况,由户籍地政府和计生部门办理。3、未婚未育证明:文件格式,用来证明本人仍处于未婚未育状态,一般由户籍地计生部门盖章出具,民政局也能出具“未婚证明”适用范围以上各类计划生育证明由于办理的单位不同,其使用情况也不同。其中第3类的“未婚未育证明”与户口档案业务有着直接的联系,但是因出具单位的差异,具体适用范围也有区别。1、计生部门的“未婚未育证明”:适
    2023-04-06
    132人看过
  • 海淀区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海淀区生育保险报销流程1、女性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2、工作人员受理审核通过后,签发医疗证明;3、女性生育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后,将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二、医保报销(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
    2023-05-28
    403人看过
  • 海曙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县前街61号电话:0574-889188417工作时间: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职能:1、负责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并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执法检查。2、负责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工作。3、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检查社会抚养费和照顾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4、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开展执法工作,联系协调公安、工商、卫生、劳动保障、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负责跨省、跨市区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协调工作。5、指导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乘车路线:乘坐12路、151路、151路区间、151路支线、1路、356路、525路、541路到兴宁桥下车步
    2023-05-29
    414人看过
  • 镇海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胜利路436号电话:0574-86272062工作时间: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职能:1、负责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并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执法检查。2、负责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工作。3、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检查社会抚养费和照顾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4、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开展执法工作,联系协调公安、工商、卫生、劳动保障、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负责跨省、跨市区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协调工作。5、指导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乘车路线:乘坐341路、372路、392路到淡水井头下车步行111米。
    2023-05-29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北京海淀区计划生育怎么办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4
      办理北京海淀区计划生育服务证时,申办人先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领取两级婚育情况证明样本,女方回原籍出具两级婚育情况证明;凭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同时带历次离婚证和加盖查档章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男方存档处出具的男方婚育情况证明、女方原籍出具的两级婚育情况证明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申请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男方单位在《生育服务证》上签署意
    • 怎么在地方上办理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如果您是未婚人士,那么您可以参考一下下面的申请流程: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2)结婚证(已婚的)。 为方便群众,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有关情况。 3
    • 贵州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加强生殖保健、保障经费投入、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等措施,以及有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职责。
    • 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怎么查询?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28
      如果您是未婚人士,那么您可以参考一下下面的申请流程: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2)结婚证(已婚的)。 为方便群众,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有关情况。 3
    • 海淀要怎么办理居住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2
      1、社会保险的办理,是由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办理的,劳动者仅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即可。 2、《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