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证据保全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3:52:46 329 人看过

新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证据保全进行了规定,包括诉讼中证据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诉讼中证据保全的启动应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法院依职权启动为例外,并限定了启动方式和适用情形。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但情况紧急时也可口头提出。证据保全措施由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也可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行政诉讼证据保全程序与民事诉讼类似,应明确相关内容。

新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将证据保全分为诉讼中证据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其中,诉讼中证据保全有两种启动方式:一是由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由法院作出裁定;二是当事人未提出申请,法院依职权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中证据保全的申请人由“诉讼参加人”限缩为“当事人”,意味着诉讼代理人不再可以作为证据保全的申请人。同时,诉讼中证据保全程序的启动,应强调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以法院依职权启动为例外。法院依职权采取证据保全应限于确有必要之情形,主要针对处于紧急状态、来不及通知当事人提出申请的证据,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等。而诉前证据保全的启动方式限定为依利害关系人申请。

关于证据保全申请的形式,新民事诉讼法并未限定为书面方式,但原则上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保全的证据内容、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申请的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理由说明等。但如果情况紧急,申请人也可以口头提出保全申请,由法院制成笔录。

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证据保全措施不仅可以在起诉时或法院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而且也可以在起诉前采取。在前一种情况下,法院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也可以在认为必要时,依职权主动采取。在后一种情况下,申请人既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也可以向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但此时,无论是法院,还是公证机关,都只能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的程序与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程序类似,应明确证据保全申请书的内容、审查、规范证据保全的判定形式、诉讼中止时应允许申请证据保全、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之救济程序、证据保全程序的费用负担等。

新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诉讼中证据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的方式。诉讼中证据保全的启动应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法院依职权启动为例外,主要针对紧急情况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诉前证据保全的启动方式限定为依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保全的证据内容、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申请的理由等。证据保全措施一般由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行政诉讼证据保全程序与民事诉讼类似,应明确相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船舶、海上设施和船员 第十七条 本章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适用的船舶范围由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具体规定,或者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章 海上搜寻救助 第六十七条 海上搜救工作应当坚持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快速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章 海上交通条件和航行保障 第二十五条 天文、气象、海洋等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预报、播发和提供航海天文、世界时、海洋气象、海浪、海流、潮汐、冰情等信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海事证据保全相关文章
  • 海商法和海事请求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海商法和海事请求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海事请求保全根据提出的时间和提交的方式不同可分为仲裁前的保全和仲裁中的保全两种方式。仲裁前的保全是由海事请求权人在申请仲裁前,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申请海事请求保全。仲裁中的保全是指申请人在提起仲裁申请后,在仲裁程序中向海事法院申请海事请求保全,而由海事仲裁委员会将申请人的保全申请转交给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两种保全方式的具体程序如下:1、海事请求人提交海事请求的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海事请求事项、申请理由。保全的标的物以及要求提供担保的数额,并附有关证据;2、海事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海事请求人提供担保。海事请求人不提供的,驳回其申请;3、海事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对于不符合海事请求保全条件的,裁定驳回其申请;4、被请求人提供担保,或者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申请解除保全的,
    2024-02-02
    236人看过
  • 光船承租人申请海事证据保全案
    上海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沪海法商保字第19号申请人江苏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法定代表人沈XX。被申请人seaepoch轮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申请人江苏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称,因其在巴西购买了12,000吨铁矿粉,委托被申请人运至上海港,涉案提单为清洁提单。承运船舶seaepoch轮到达上海港后,卸货码头以所载货物内含大量非铁矿杂物为由拒绝卸载。后该轮转至连云港卸载。由于被申请人未按货物表面状况如实签发提单,造成申请人货物损失费、分检费、堆存费和转卸费等共计人民币17,277,629元。申请人于2004年6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扣押被申请人所属的停泊在连云港的seaepoch轮,要求被申请人提供230万美元的担保。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出具的金额为60万美元的担保函,以保证承担因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2023-06-06
    420人看过
  • 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具备哪些条件?
    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具备哪些条件?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请求人是海事请求的当事人;(二)请求保全的证据对该海事请求具有证明作用;(三)被请求人是与请求保全的证据有关的人;(四)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证据保全就会使该海事请求的证据灭失或者难以取得。
    2023-04-25
    422人看过
  • 刍议涉外海事证据保全的若干问题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突破了民事诉讼法只能进行诉讼中证据保全的做法,规定了诉前及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制度,而海事案件又以涉外居多,故涉外海事证据保全就是海事法院经常性的司法行为。现根据已有的实践,试将有关应注意的问题总结如下:一、依法办案,维护国家的海事司法主权涉外海事证据保全系典型涉外案件,能否依法办案,既关涉中国法院的国际形象,又与维护国家的海事司法主权紧密相连。在承办这种案件时,应特别注意依法审查请求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及其委托中国律师的手续是否齐全、所请求保全的证据是否具有证明作用、被请求人是否与该证据有关,尤其是从严审查是否属于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措施就会使有关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经审查,有关请求合乎法律规定的,法院应在请求人正式提出请求的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准许证据保全的裁定,并立即付诸执行。船舶具有高度的流动性,一旦稍许迟缓,即可能因船舶开航而使保全措施难以实施,故高效率的司法审查举措,
    2023-06-06
    283人看过
  •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海事担保
    海事担保第七十三条海事担保包括本法规定的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海事证据保全等程序中所涉及的担保。担保的方式为提供现金或者保证、设置抵押或者质押。第七十四条海事请求人的担保应当提交给海事法院;被请求人的担保可以提交给海事法院,也可以提供给海事请求人。第七十五条海事请求人提供的担保,其方式、数额由海事法院决定。被请求人提供的担保,其方式、数额由海事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海事法院决定。第七十六条海事请求人要求被请求人就海事请求保全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与其债权数额相当,但不得超过被保全的财产价值。海事请求人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因其申请可能给被请求人造成的损失。具体数额由海事法院决定。第七十七条担保提供后,提供担保的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减少、变更或者取消该担保。第七十八条海事请求人请求担保的数额过高,造成被请求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九条设立海事赔偿责
    2023-06-06
    302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的程序与要求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音、录像、提取并保管有关证据等措施使证据价值保存下来的一种诉讼行为。法律规定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行政诉讼证据保全应当遵守哪些规定证据保全主要依据当事人申请而启动。在行政诉讼中,证据保全申请应符合如下要求:(1)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即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期限和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期限一致。如果当事人依正当理由,经法院准许延期举证,则证据保全申请期限也随之推延。(2)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在该申请书中,需详细列明证据名称、所在地点、证据保全的内容和范围、证据和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及申请证据保全的理由等事项。(3)法院可要求证据保全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即法院就是否要求
    2023-07-06
    138人看过
  • 申请海事证据保全案释义及相关规定
    【释义】海事证据保全是证据保全的一种,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对有关海事请求的证据予以提取、保存或者封存的强制措施。【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节录)(199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第五章海事证据保全第六十二条海事证据保全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对有关海事请求的证据予以提取、保存或者封存的强制措施。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向被保全的证据所在地海事法院提出。第六十四条海事证据保全不受当事人之间关于该海事请求的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约束。第六十五条海事请求人申请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向海事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请求保全的证据、该证据与海事请求的联系、申请理由。第六十六条海事法院受理海事证据保全申请,可以责令海事请求人提供担保。海事请求人不提供的,驳回其申请。第六十七条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请求人是海事
    2023-06-06
    88人看过
  • 某国际贸易公司申请海事证据保全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广海法保字第45-2号申请人:某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被申请人:XX(HANDYROSELAND)轮船东、光船承租人。申请人某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8日向本院提出海事证据保全申请,称:申请人依据买卖合同购买的19,916.719公吨一级热钢丝卷装载于XX(HANDYROSELAND)轮,被申请人签发了装船日期为2003年4月30日的提单。但货物的实际装船时间为2003年5月1日2300时。被申请人倒签提单,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给申请人造成了巨额损失。为了避免相关的证据灭失、毁损、被篡改和以后难以取得,申请人请求对现停泊于广州黄埔港的XX轮上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货物装卸事实记录、大副收据、本航次租船合同、货物在美国PHLADEPHIA,PA港的装货往来电报和其它记录等有关证据予以保全。申请人已向本院
    2023-06-06
    161人看过
  • 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海事证据保全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2002)沪海法商保字第8号申请人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东大名路700号。法定代表人李克麟,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林源民、陈卫东,上海市凤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CSCLBremen轮船东。申请人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出租的CSCLBremen轮在履行定期租船合同过程中多次发生重大机器故障,严重影响正常航行,租约双方对故障原因有重大分歧,申请保全的相关资料与争议的解决具有密切联系为由,于2002年2月28日向本院提出诉前证据保全申请,请求法院对该轮自2000年11月至今的轮机日志,航海日志,轮机长和船长对机器故障的报告、声明,主机、柴油发电机的维修、检验报告等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并准允申请人的验船师登轮查看船上相关设备。申请人已经提供了担保,保证承担因保全错误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
    2023-06-06
    405人看过
  • 证据保全有哪些方式,程序是怎样的
    证据保全的方式和程序: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2、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证据保全有哪些方式,程序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证据 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
    2022-07-10
    143人看过
  • 证据保全方法的公证证据保全
    一、证据保全方法的公证证据保全鉴定和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和措施,并制作详尽的工作记录。保全证据过程中涉及到专业技术鉴定、评估的事项,应当由当事人委托专业机构办理,或者征得当事人同意由公证机构代为委托。办理保全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的公证,公证人员会采取现场勘验和当场提取证据的方式,并将相关的情况制作工作记录。保全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过程中,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进行照相、录音、录像、测绘、评估或者鉴定的,将由专业机构及承办人员签名并及时由公证机构封存。对不易收存的物证会采取记录、绘图、照相、录像、复制等方式加以提取。保全证人证言,由证人在公证人员面前亲笔书写证言,或者由使用证言的当事人在公证人员面前对证人进行询问并作出记录,必要时由公证人员对证人进行询问,公证机构会酌情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全证人证言形成的过程。二、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一)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
    2022-08-06
    396人看过
  • 证据保全之电子证据保全公证
    一、电子证据是什么电子证据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表达某种完整的意思并通过互联网传输后固定于某种载体上的、可以证明某种客观事实的电子数据信息组合记录,是以电子形式及其人他类似手段所产生、传递、接收和储存的各类数据信息。二、电子证据保全公证是什么电子证据保全公证属于证据保全公证范围,其目的在于以公证文书的形式将能够证明某个客观事实的电子数据固定化,以便厘清事实,确定责任,解决纠纷。我国目前公主机构开展的电子证据保全业务主要有:网页保全、电子邮件保全、手机短信保全等。三、电子证据保全公证现状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增长,网络侵权现象也呈高发态势。与之相应的是网络侵权证据的公证保全业务也逐渐增加。其逐渐显现以下突出特点。(一)申办数量增加迅速。近几年,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的年办证数从开始的寥寥几件到目前的近百件,数量上翻了十几倍。(二)保全范围不断扩大。最初的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
    2023-04-02
    98人看过
  • 证据保全公证处理流程,证据保全公证的材料是什么
    证据保全公证处理流程是需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材料并提出申请,委员会将证据提交给法院,如果不通过是会进行通知的。证据保全公证的材料是主体的资格证明、委托证明、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一、证据保全公证处理流程证据保全公证处理流程如下:1.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须在作出裁决之前提出。2.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证据保全申请后,应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3.人民法院在收到由仲裁委员会转来的证据保全申请后,如果认为有必要的,就应作出准许保全的裁定,并在裁定中指出:保全哪一种证据,在何时,在何地,用何种方法进行保全。4.如人民法院不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应作出裁定,并说明不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二、证据保全公证的材料是什么证据保全公证的材料是:1.主体资格证明(法人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其复印件;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
    2023-03-18
    124人看过
  • 海事开庭程序
    仲裁委员会
    一、海事开庭程序鉴于船舶碰撞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证据材料缺乏,当事人为减轻责任而篡改证据以及船舶碰撞损失的认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如果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该类案件,很难保证审理结果的公正性。为此,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制定了专门调整船舶碰撞案件的诉讼规则,发展并补充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关于审理船舶碰撞案件的规定,主要适用于我国《海商法》第165条规定的船舶碰撞案件。依据《海商法》第170条的规定提起的诉讼和因船舶触碰造成损害提起的诉讼,也可以参照其审理。(一)关于《海事事故调查表》的填写(二)关于起诉状、答辩状的送达(三)关于举证规则的规定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率先以法律的形式对船舶碰撞案件审理的举证时限作出规定,并根据船舶碰撞案件的特点,明确举证完成后才可阅卷。该法对船舶碰撞案件所规定的举证规则的具体内容包括:1、当事人完成举证的时限《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84条规定,
    2023-06-08
    58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海事诉讼证据首先,证据是指能够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是民事诉讼的核心。海事诉讼证据是能够证明海事案件事实的全部真实材料。当海事纠纷发生时,我们必须借助海事诉讼证据还原案件的客观事实。《海事诉讼法》建立了海事特别诉讼机制... 更多>

    #海事证据保全
    相关咨询
    • 2024仲裁证据保全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4-08-24
      1、当事人书面申请。证据保全程序的启动,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的证据保全申请开始。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向受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提出证据保全申请。 2、仲裁机构向法院提交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我国仲裁法第46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第68条规定:涉外
    • 在场公证证据证据保全的程序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7
      1、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须在作出裁决之前提出。 2、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证据保全申请后,应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3、人民法院在收到由仲裁委员会转来的证据保全申请后,如果认为有必要的,就应作出准许保全的裁定,并在裁定中指出:保全哪一种证据,在何时,在何地,用何种方法进行保全。 4、如人民法院不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应作出裁定,并说明不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当事人不服
    • 证据保全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申请公证或申请证据保全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证据保全程序: 1、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当事人依据该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的,通常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中必须写明申请保全证据的形式、内容,证据存在地点,以及这个证据能证明什么事实和申请保全证据的原因和理由。另外,对于诉讼前向公证机关提出证据保全申请的,可依照有关公证程序进行。公
    • 证据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证据保全时应向法院提出哪些证据保全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证据保全的程序: 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例如根据2002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证据的申请。 证据保全措施,不仅可以
    • 保全公证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1
      证据保全公证程序:1、当事人认为有必要保存证据时,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必须在作出裁决之前提出.仲裁委员会收到证据保全申请后,应当提交证据所在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收到仲裁委员会转让的证据保全申请后,认为有必要的,应当作出许可保全的裁定,并在裁定中指出:保全哪种证据,何时、何地、如何保全.人民法院不接受申请人的申请的,应当作出裁决,并说明不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