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比例再保险(Non-proportionalReinsrance),是以赔款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分保方式.当赔款超过一定额度或标准时,再保险人对超过部分的责任负责.与比例再保险不同,在这种再保险方式中,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的保险责任和有关权益与保险金额之间没有固定的比例关系,因此称为非比例再保险.赔款对保险人来说就是损失,所以非比例再保险有称为超过损失再保险(ExcessofLossReinsrance)
非比例再保险可分为险位超赔再保险、事故超赔再保险、赔付率超赔再保险三种方式。
1.险位超赔再保险
它是以每一风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来计算自赔额和分保责任额。若赔额金额在自赔额以内,由分公司赔付;若赔额金额超过自赔额,超过部分由接受公司在分保责任以内负责赔付;若赔额超过自赔额和分保责任额的总和,其余额由分公司自担或用其他再保险方式处理。
2.事故超赔再保险
它也称为巨灾超赔分保,是以一次巨灾事故所发生的赔额总和来计算自赔额和分保责任额。当一次巨灾事故的赔款总额超出分公司自赔额时,超过部分由接受公司负责一定的额度或全部负责。
3.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这种分保方式是按年度赔付率来计算自赔额和分保责任的。当年度赔付率超过分出公司赔付率限度时,由接受公司负责超过部分的赔款至一定限度。接受公司的赔款限度既有赔付率的限制,也有一定金额的责任限制,二者以较低的为准。
由于这种分保方式可以将分出公司某一年度的赔付率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故又称之为损失中止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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