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死亡后怎样进行行政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8 13:34:49 402 人看过

一、受害人死亡后怎样进行行政诉讼

受害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在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害的当事人死亡的情形下,可以遵照《行政诉讼法》中关于原告资格的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机关怎样去参与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一重身份是作为国家行政权的行使者,对社会进行全方面的管理;另一重身份是机关法人,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参与各种法律关系,接受其他行政机关的管理。

我们在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具有原告资格时,要注意区分该行政机关是以哪一重身份出现的。行政机关如果是作为行政权的行使者身份出现的,则行政机关不具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如果行政机关作为普通的机关法人,接受其他行政机关管理,对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和为不服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只能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只能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自身职权范围之外的事项,仍要接受其他行政机关的管理,其合法权益也可能受其他行政机关的侵害,此时,也应赋予其原告资格。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三、怎样去确定行政诉讼的重复诉讼

1.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经人民法院告知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又变更被告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起诉。

2.与同一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多人中,已有一人或几人针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或者已经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其他人又针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起诉。

3.原告已申请撤回起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起诉。

4.当行政复议为选择程序,特别法规定的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短于申请复议的期限时,原告对某一行政行为的起诉因超过法定期限而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当事人不服,又针对原行政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起诉。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2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中受害人如何进行抗诉
    在刑事诉讼法中,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果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 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五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其他类型的抗诉是检察院自身提起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在刑事诉讼法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果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五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其他类型的抗诉是检察院自身提起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刑 事 诉 讼 法 中 抗 诉 的 规 定刑事诉讼法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而依法提出重新审判的活动。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 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 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
    2023-09-21
    367人看过
  • 如果受害人死亡逃逸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一、如果受害人死亡逃逸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的情形。肇事方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逃逸,将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也就是说,可能机动车驾驶员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逃逸对方不赔偿怎么办肇事逃逸对方不赔偿可以起诉,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2023-10-02
    272人看过
  • 行政诉讼被驳回后上诉是怎样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九条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
    2023-03-12
    109人看过
  • 车祸致人死亡怎样进行赔偿
    一、车祸致人死亡怎样进行赔偿车祸致人死亡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车祸撞死人保险怎样赔受害人当场死亡的,可以主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救治无效死亡的,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
    2024-02-04
    214人看过
  • 医疗事故造成死亡怎么进行诉讼
    一般是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那么可以以鉴定结论为依据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如果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则可以依据民法典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医院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医疗事故死亡不赔偿的,患者或家属可以直接起诉。起诉流程如下: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2、受理条件(1)有医患关系;(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3)患者有损害后果;(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5)患者有经济损失;(6)在诉讼时效内。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
    2023-06-18
    55人看过
  • 原告死亡继承人能否继续进行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关于诉讼中止与终止的不同规定,可参照民事诉讼法如下条款:第一百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第一百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2023-05-01
    486人看过
  • 死亡后如何进行侵权起诉
    一、死亡后如何进行侵权起诉被侵权人死亡的,由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起诉。通常是由被侵权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民法典如何认定侵权行为民法典认定侵权行为的条件如下:1.侵权人有致害行为,侵犯到他人合法权利。2.存在客观现实的加害事实,并对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不利后果。3.加害行为与产生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4.加害人主观上存在故意。三、侵权起诉后多久判决被侵权后,被侵权人可以起诉,起诉后,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案件审理的话,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进行审结;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所审理的案件,应当是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进行审结。如果出现特殊的情况需要延长
    2023-12-31
    65人看过
  • 自诉人死亡后案件程序如何进行
    自诉人死亡后案件程序在中止后根据情况审理。自诉人在诉讼中死亡的案件应中止审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限期内愿意参加诉讼的,法院应变更自诉人,将其作为新的自诉人继续审理。如果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逾期不表明态度或者被害人没有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则此类案件只能终止审理。被害人没有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而又确应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除外),可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作为公诉案件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023-04-15
    116人看过
  • 受损害的第三人进行诉讼应怎样选择法律依据?
    我国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保障主要靠《建筑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而不适用《产品质量法》。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我国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保障主要靠《建筑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而不适用《产品质量法》。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这表明在我国一般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建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综合性的行业,涉及到大量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买卖,这些质量侵权诉讼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进行。
    2023-06-08
    192人看过
  • 进行行政诉讼的程序都是怎样的
    一、进行行政诉讼的程序都是怎样的行政诉讼程序具体是:1.首先要确有管辖权的法院;2.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3.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通过审理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行政诉讼起诉书怎么写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有:1.当事人的情况。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原告是法人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情况。与原告相对应,还要写明被告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情况;2.诉讼请求和所
    2024-01-04
    492人看过
  • 车祸死亡进入公诉后会通知受害人家属吗
    一、车祸死亡进入公诉后会通知受害人家属吗在涉及公诉案情的情况下,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诉讼并展开审理和裁决过程中,通常并不需要向被告人家属进行相关通知。然而,当此类案件进入公开审理或公开宣判阶段时,法院是无需承担通知家属的义务的。当然,如若被告人家属聘请了律师以提供法律咨询与辩护服务,那么诉讼程序的进行过程中,法院也理应提前向其所属的律师展开通知工作。而对于尚未成年且需家长监护的被告人来说,法院在对其实施审理以及作出最终判决过程中,则必须确保法定代理人能够到场参与并见证整个司法运行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
    2024-08-01
    192人看过
  • 进行行政裁决后诉讼可以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行政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属于我国行政司法的主要内容,也是公民求助或诉讼的重要法律途径。行政仲裁是指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法对其内部发生的行政争议做出最终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行为。通俗的说,当我们与别人发生纠纷无法协调时,可以向政府申请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是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应行政争议特定方当事人的申请,审查对方当事人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并作出相应裁决的行政司法行为。通俗的说,当我们不服政府机关的某一执法行为的时候,可以想该机关的上级申请裁决。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不服,想法院涕泣诉讼,由法院对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活动,通俗的说,当我们不服政府机关的某一执法的时候,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2023-04-11
    222人看过
  •  怎样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精神损害赔偿起诉当事人需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供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若书写起诉状有困难,可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信息。精神损害赔偿起诉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同时需要提交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起诉要求是指在个人或群体受到精神损害的情况下,受害者或
    2023-10-31
    429人看过
  • 刑诉中事人死亡,正在进行的诉讼的处理
    刑诉中事人死亡,正在进行的诉讼的处理方式如下: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一、案子到了法院一定会判刑吗案子到了法院,大多数都会判刑,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宣告无罪。《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
    2023-03-11
    13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受害人去世后行政诉讼怎样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4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 行政诉讼追加受害人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9
      虚假诉讼受害人为诉讼参加人的案例中,主要可以分成三种情况。其一是原告通过伪造证据等形式提起虚假诉讼,损害诉讼参加人权益;[2]其二是原告与其中一个被告合谋损害另一个被告或第三人的利益。如在交通事故中,原告作为受害人与其中一个侵权人被告合谋,骗取另一个被告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3]其三是原告与案外人合谋损害诉讼参加人的利益。如在交通事故中,侵权人理赔后,再作为原告起诉保险公司进行商业理赔;[4]或原
    • 公民怎样进行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特征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公民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2)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一般诉讼时效为15天;特殊诉讼时效有5天、30天和3个月。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个月(即从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起3个月内,特殊时效为15日和30日)。(3)原告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4)有明确的被告,明确指出哪些行政机关侵犯了其合法权益。(5)有具体的诉讼
    • 行政诉讼起诉怎样进行收诉讼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9
      1、行政诉讼的诉讼费根据行政诉讼的案由不同,所缴纳的诉讼费用也不同。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误工费等多种诉讼费用。
    • 自诉人死亡后案件应怎样进行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4
      1、自诉人死亡后案件程序在中止后根据情况审理。 2、自诉人在诉讼中死亡的案件应中止审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限期内愿意参加诉讼的,法院应变更自诉人,将其作为新的自诉人继续审理。 3、如果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逾期不表明态度或者被害人没有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则此类案件只能终止审理。4、被害人没有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而又确应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除外),可移送公安、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