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证遗失在哪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0:30:18 287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承包人需要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的,可以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严重毁损、灭失的,承包人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更换或者更换,向原发证机关申报换发和换发手续

第十八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的换发、补发程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登记簿》第十九条记载的内容为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补发或者补发时,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上注明“续签”、“补发”字样

如何签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当报告土地承包方案、承包人和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报送

(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及时登记,由乡(镇)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对不符合要求的,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改正。

第八条农村土地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承包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登记申请表》,报承包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承包人和承包人的资质、承包程序、承包期限和承包土地用途进行初步审查,并签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预审意见》(3)承包人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表》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经乡(镇)人民政府一审批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改正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意义,它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广泛支持

(1)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农民承包经营权的确认,就是要依法明确农民承包土地的权益,加强对农村耕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通过权证的形式,赋予农民承包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抵押权和担保权,不仅使承包土地经营权成为农民的合法资产和经营资本,同时也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使其长期保持不变”提供了法律依据,从长远角度“让农民放心”

第二,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改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动党的基本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础。有利于巩固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促进党的基本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

(3)有利于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制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既满足了农民离乡的现实需求,又缓解了“土地流转”变“土地流失”的隐忧,促进了农民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加快了转移速度,家庭承包地的交换等土地流转形式。必须明确承包经营权和流转主体,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的基本秩序,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实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化、量化和补偿,兼顾土地所有权和金融机构,探索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突破农村融资困境,创造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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