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到期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双倍赔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当给予补偿,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即每工作年度支付1个月的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1个月支付工资,以通知代替通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据并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经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害的用人单位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议拒不改正的;
<(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另行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劳动者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定期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履行的除外同意续签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劳动者平均月薪三倍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为三倍三倍于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五十条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工人应根据双方协议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在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的劳动合同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赔偿劳动者。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发差额;如果员工逾期不付款,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足额、及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责令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追加赔偿;(二)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的;(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的;(四)依照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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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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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可以到期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4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终止不是合同到期解除合同。公司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向你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司如果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解除和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一样的,只是在支付年限上存在区别,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从08年开始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从你入职时开始计算。具体补偿标准详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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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自动终止劳动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一般终止。但在特殊情况下,期限虽然届满,但用人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同时,在目前工伤保险和残疾人康复就业制度尚未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对因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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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3《》在这里对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这里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同时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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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需要终止吗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19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否需要事先通知。有以下情况之一,劳动合同终止,公司无需事先通知 1、劳动合同到期的。 2、工人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工人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判死亡或失踪的。 4、使用者依法宣布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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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医疗期休止合同可以终止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2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