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房产证办理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11:04:43 499 人看过

在对待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之上,购房者务必要注意以下事项,避免栽跟斗:

1、明确由谁来办理房产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由此,法律上看,购房者本身是申请办理房产证的法定义务人。

房开商对房产证的办理具有协助义务。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结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基于房开商对办理房产证的协助义务,现实情况中,尤其是对于购买商品房的购房者而言,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由房开商代为办理也不在少数。

2、明确办证期限。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了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期限。若是选择由房开商代为办理的,就应当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一个合理的期限,从而有效的督促开发商及时办理产权证。若房开商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办好房产证的,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另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买受人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期房)或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现房)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额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预期贷款利率计算。若购房者未在合同中与开发商达成办理房产证期限及违约责任的约定的,可依据上述规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3、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证相关文章
  • 乌鲁木齐户口注销办理材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监护人、邻居持如下证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1)卫生部门、街道、乡镇保健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书或公安部门签发的非正常死亡证明;(2)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需注销户口的,应持相应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023-05-10
    494人看过
  • 乌鲁木齐社保如何办理
    【摘要】乌鲁木齐社保怎么办理?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单位办理社保的流程大致为申请、机构审验、缴纳费用、打印收据、领取卡片,其中,单位在进行办理时还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等材料。办理材料(1)营业执照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办理流程(1)首先单位进行申请,然后单位专管员携带相关材料到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年度审验及单位缴费对账单、缴纳养老金的个人缴费对账单,最后再缴纳费用,并打印收据和领取卡片。(2)注意,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补全后再来办理。乌鲁木齐社保怎么办理?首先,乌鲁木齐社保办理的单位需要先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税务登记证等材料进行申请;然后,经办机构再进行审
    2023-05-08
    486人看过
  • 乌鲁木齐离婚办理程序
    离婚程序1.搜集证据要搜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2.提出申请起诉人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及身份证件,并书写符合一定格式的起诉状,并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3.受理调解先对男女双方进行调解,若无法调解成功,法院再对起诉人的情况判定是否立案,并告知起诉人诉讼申请结果。4.举证开庭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在30天后开庭审理。5.宣判结果经过审理后,根据庭审情况,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颁发凭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皆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2023-05-10
    202人看过
  • 乌鲁木齐准生证办理的条件
    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1、双方均为本地户籍人口2、男方为本地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常住本地的3、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原则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服务证4、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人口,但在本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温馨提示:1、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2、女方达到婚育年龄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2023-05-10
    432人看过
  • 乌鲁木齐签订劳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雇主的义务和责任,诸如外劳务人员办理有关签证、居留许可等手续,负责劳务人员的管理、提供住宿、膳食的手续等等。有义务保障劳工的安全。鉴于以往的经验,需特别注明不能歧视、侮辱、体罚劳工、克扣工资等内容。2.劳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诸如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不消极怠工、不得私自另行兼职和求职劳务人员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实践。从事的工种要注明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如电机房的值班电工或大厦照明的维修电工(因为工种不同工资差别很大),工作时间包括聘用期限,应注明从何时起知何时止。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时。一般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国际惯例,在节假日,劳务人员应享受所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如所在国国庆、圣诞节等。3.工资待遇、津贴、补助,工资标准一般应与所在国等岗位上工作的当地工人持平,通常有I市价为基数,按时、按日或按月计算。亦有以工作量为基数,按件计酬。如果是在
    2023-02-23
    101人看过
  • 乌鲁木齐护照如何办理
    办理程序私人申请只有因私普通护照,没有什么旅游护照和工作护照,那是用签证来区分的申领因私普通护照的程序有哪些?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一般程序是):(1)领取出境申请表: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①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提交申请人护照照片一张;④特殊岗位人员需出具单位介绍信;⑤申请人需亲自到场(如果为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父母单方即可,但要出具相关证件,例如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公安分局办理公民因私出国流程图(2张)(2)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①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②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
    2023-05-08
    13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证
    词条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房产证
    相关咨询
    • 乌鲁木齐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3
      帮您了解到,目前对于乌鲁木齐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如下供您参考: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明确注意的内容: (1)租赁期限、租金支付及计算方式; (2)租赁期限内房屋的维修及费用由谁承担; (3)物业管理费用的承担; (4)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问题; (5)是否可以转租; (6)租赁登记的办理; (7)业主有关物业管理权方面的授权; (8)根据物业使用人承租物业的用途不同而应注意的事项。
    • 无房产证明乌鲁木齐怎么办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1
      关于开无房产证明乌鲁木齐的要怎么办理来说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 1、只需要本地户籍家庭要办理“无房证明”相对简单。出具个人无房产证明,不需要介绍函。申请人只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便可在就近的各区房地产档案对外服务点办理该项业务。 2、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应当出具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委托人的有效
    • 乌鲁木齐市房屋土地证怎样办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决定可以
    • 乌鲁木齐公证房产继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8
      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公证房产继承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
    • 乌鲁木齐买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0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只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