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定位涵义:一是电子证据能否成为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二是电子证据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处于什么证据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1款规定了证据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形式。结合我国现行的证据制度,理论界对电子证据的定位大致有一般证据说、混合证据说以及独立证据说等学说。笔者赞同司法实践务实地选择混合证据说,即将电子证据的各种情形进行相应归类,虽然有时面临法律适用冲突问题,但对原有证据种类的定义进行扩大解释,适用相应的取证、审查、认定的法律规定。从电子证据的特点来看,其主要可归为书证和视听资料,原始形式为电子数码,并通过文字、符号、图画或者其组合等输出形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可归为书证,其典型就是电子邮件、聊天记录、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签订的商务合同等。原始形式为电子数码,并通过声音、图像等类似视听等材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其典型就是网络视频、音频材料等,一般情况下,审判人员应按照视听资料或书证的采用标准来予以审查。
(一)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认定。由于电子证据数字化特点使得其较其它证据资料更具有不稳定性,电子证据的存在形式,数字编码容易被篡改、伪造。计算机病毒、网络故障、操作不当等都会影响到电子信息的真实性。从司法实践来看,解决电子证据的真实性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自认方式。电子证据在自认上也应当适用一般标准,即对自认的电子证据的证明力应予以承认。
2、保全方式。目前保全主要有法院证据保全和公证机关公证保全两种方式。在我国涉及互联网的诉讼中,申请公证机关保全成为当事人固定电子证据以及确保电子证据证明力的主要手段。诉讼参加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3、专家意见的方式。电子证据具有脆弱性特点,为了确认从互联网上取得的电子证据究竟有没有被修改过,有时需要借助专家的力量。精通计算机技术的专家可以解决一些技术争议,并将结果以容易理解的方式反馈给法院。由专家提出意见确认的电子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二)电子证据的关联性认定。电子证据关联性认定也适用一般证据的认定规则,司法实践中一般采取如下认定步骤:一是确认这个证据能证明什么事实;二是确认这个事实对解决案件争议中的问题有没有实质性意义;三是确认法律对这种关联性有没有具体要求。
(三)电子证据的合法性认定。电子证据的合法性特别体现于其生成、存储、传递以及显现、收集等方面,它在运行各环节容易出现对社会公众言论自由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的侵犯,所以合法性对电子证据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证据的合法性一般包括以下三个层面。
1、电子证据主体的合法性。首先,交到法院的电子证据要由知道这些信息、制定信息的人和当事人同时提供;其次,在取证和固定证据的时候除了操作计算机人员,最好有上级主管人员,还要请到与此无利害关系人到场见证;再次,在案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调查出能接触到计算机的有哪些人。这样就可以避免电子证据被伪造,篡改等等人为因素,确保电子证据的真实性。2、电子证据形式的合法性。将电子证据归为《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证据形式,否则便不具有证据的效力。3、电子证据程序的合法性。在电子证据的提供、收集、调查和保全应当符合法定程序,通过窃录篡改、通过非核证程序、非法软件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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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以数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证据信息。 信息时代变革的节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与取得方式的飞跃使证据学研究乃至证据立法面临诸多考验。在 证据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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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的认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3电子证据的认定必须要符合证据的三性,也就是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客观性主要从记录的形式以及记载的内容两方面进行考虑,关联性则是其证明的事实与案件待证的事实是否有客观的联系,合法性则是从记录形式及是否有过修改等方面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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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电子证据的客观性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141、电子证据的形式必须是客观的。从电子证据存在形式看,电子数据是以电磁、光盘等物理形式存在于半导体芯片、磁盘等载体上,尽管用于记载数据信息的电磁等不能被人们直接感觉到,但它是一种切实存在,承载电子数据的载体,如半导体芯片、磁盘、光盘等介质。 因此,“如果单从电子数据存在形式看,所有的电子数据都是客观的。” 电子证据是否具有客观性,还要看其内容是否是客观事物的反映。具体地说,产生电子数据信息的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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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证据的认定都有哪些法律依据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8电子证据的可采性认定规则解决的是电子数据能否被司法机关采纳和能否进行其它证明活动的基础。电子证据主要从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首先电子数据必须是客观的,一般情况下以下的电子证据可以认定为客观的、真实可靠: (1)经公证证明为真实可靠的电子证据; (2)经专家鉴定为真的电子证据; (3)有确切证据证明电子证据内容完整未被更改的; (4)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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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电子证据合法性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14“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的某些事实必须是以法律规定的特殊形式存在,并且证据的提供、收集、调查和保全符合法定程序”由此可见,作为证明根据的材料无论是否具备合法性,都可以用以证明案件情况,但并不是每一件证据都能在具体的司法和执法活动中被采用。合法性是采用证据的重要标准之一。 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形式,与传统证据相比有其特殊性。 一般认为,储存在计算机内的数据都可以被销毁、改变,所以应将储存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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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邮件证据的效力如何认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9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来源于《合同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但首次被人民法院采用是上海法院一起案例。2002年上海一中院审理一起8848网上买卖案中,在国内第一次将经过公证取得的电子邮件作为定案依据。由于电子邮件的用户名、账户名、密码均是Ψ一的,任何人只要掌握了某一注册用户的用户名、密码,就可在任何地方,使用任意一台联网的计算机在该用户名所对应的电子信箱上收发、删除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的真实性,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