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时效为三年,并且要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起算,如果有特殊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的,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一、房屋确权时效多久
房屋确权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房屋确权需要什么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证书才可以确立权利归属,才可以在房屋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物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农村房屋确权后还能改吗
在农村房屋确权后还能进行修改。农村房屋所有人名字发生变化的,农村房屋进行翻修、位置发生变化、或是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同一房屋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都可以进行更名。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确权后的房屋权属何时生效
125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的确定有时效吗
251人看过
-
二手房屋网签多久时效
406人看过
-
房屋确权的时效规定是什么?
478人看过
-
房屋确权诉讼是否有诉讼时效
53人看过
-
房屋确权一般等待多长时间
246人看过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
房屋所有权的确定有时效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4-10-04关于房产的确权事宜并无期限上的规定。由于房屋所有权属于绝对权,除了所有权人以外的所有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尊重、维护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在法律层面,房屋所有权具备永恒性特征,并不因为诉讼时效的经过而自动失效,除非标的物本身已经灭失导致所有权随之消失,否则可以将所有权视为永久有效。 涉及到房屋确权的诉讼案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
房屋确权大概多长时间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4房屋确权诉讼时效三年。 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房屋确权期间是否有诉讼时效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1没有,财产所有权是属于绝对权,财产所有权具有永恒性,不因为诉讼时效的超过而消灭。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房屋确权诉讼会有诉讼时效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1没有,财产所有权是属于绝对权,财产所有权具有永恒性,不因为诉讼时效的超过而消灭。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房屋侵权保全多久失效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5保全房产不得超过三年,但可以续行期限。之后就会失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87条,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