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驾校有土地使用税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7:30:54 343 人看过

按照规定驾校有土地使用税吗?

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驾校的路训场地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当然要交土地使用税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4、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驾校缴土地使用税的标准如何计算
    一、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1]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2023-02-08
    268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按照年限交纳到什么程度
    土地使用税按季的限期是每年的4月、10月1至15日内。在遵循自愿的原则并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年应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下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可在每年4月1至15日内一次性申报全年应纳税款。成租房产土地使用税是出租房交纳还是承租房交纳?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一)、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规定:“四、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
    2023-08-01
    374人看过
  • 商品房土地使用税税率有统一的规定吗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税税率有统一的规定吗?商品房土地使用税税率没有统一的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使用税税率如下(单位为元/每平方米):(一)大城市1.5至30;(二)中等城市1.2至24;(三)小城市0.9至18;(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至1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二、土地使用税缴纳结束时间是什么时候?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结束时间是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的当月月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
    2023-04-16
    437人看过
  • 土地未投入使用税前扣除还是按照车间交税
    根据《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城市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询问企业税务经理);2、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应当从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受让方应当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应酬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应酬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应该按照发生额的60%进行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所谓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应酬费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只能按照一定标准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83号)规定:“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
    2023-08-07
    142人看过
  • 按照法律,土地使用分为几种
    按照法律,土地使用分为: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幼儿园地基用地的性质有哪些?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幼儿园属于第八类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科教用地(083)。而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幼儿园属于第一类“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R12)。显然两个国家标准是不一致的。实际操作中,因为规划部门有一套标准体系,在出具的法律文书中也只按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因此,为了避免造成困惑和法律文书的不一致,建议在确定划拨或出让土地的方案中,在地类性质“科教用地”后用括号注上“按照GB50137—2011,属于居住用地的‘服务设施用
    2023-02-16
    38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是什么,中国征收土地使用税最新规定
    根据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市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指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税收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确定,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不等。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凡上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一)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二)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三)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四)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
    2023-08-08
    234人看过
  • 求各类学校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民办学校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不需要缴纳。对于政府主管部门拨付经费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一、房屋租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20211、房产税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3、增值税个人出租房屋
    2023-04-10
    62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按缴纳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年缴纳的如何确定期限?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二、应纳税额是怎样的?(一)计税依据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二)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1、大城市l.5~30元;2、中等城
    2023-02-25
    460人看过
  • 在我国土地使用税按平方算吗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
    2023-02-28
    79人看过
  • 常州土地使用税是按季征收吗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常州土地使用税是按季征收吗?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1、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2、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常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25号)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2023-03-17
    165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按季缴纳吗?交多少?
    众所周知,我国是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土地使用税按季缴纳按季申报,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化,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所以公民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土地税是我国税收构成的一部分,使用者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这是我们的义务,而且土地使用税并不是很多,是按照土地大小计算的。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023-04-19
    185人看过
  • 菏泽市土地使用税税率有什么规定?
    菏泽市土地使用税税率规定菏泽市人民政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4〕1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等10市阶段性调整部分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6〕236号),结合我市城区调整实际,确定对菏泽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及范围调整如下:一、菏泽市区应税土地划分为两个等级。一级土地范围为市开发区和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应税土地;牡丹区各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所有应税土地;定陶区东到济广高速线、西到西外环路、南到定砀公路、北到定陶区北边界域内所有应税土地,单位税额为12元/平方米。二级土地范围为牡丹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乡镇建制下的应税土地和定陶区除一级土地之外的所有应税土地,单位税额为7元/平方米。其中,20
    2023-04-19
    281人看过
  • 驾校土地使用税逃税如何处罚,数额如何计算
    如何处罚和计算驾校逃税的土地使用税金额;(2)扣缴义务人不缴纳或者少缴通过上述方式代扣代缴的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代扣代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扣缴、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偷税数额较大,采取欺骗、隐瞒手段,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不缴纳或者少缴按照前款所列方式代扣代收的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补缴滞纳金、滞纳金的,除收到追缴通知书的外,不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逃税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刑事处罚,“依照刑法规定,逃税的,除少缴或者少缴税款外,并处逃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或者五倍以上的罚款偷税漏税的数额,视情
    2023-05-08
    246人看过
  • 按照土地使用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几种类型?
    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无论是农民还是城镇居民都是一样的。我们知道,纳税是我们每个人的基本义务。所以在使用国有土地时也是需要纳税的,纳税的税种和税率都是根据土地使用用途来确定的,按照土地使用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几种类型?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并相应明确了各类土地的管制规则。1、农用地。即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不包括永久性沟渠)、养殖水面等。分为基本农田、一般农田和非耕地三个类别。基本农田就是依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是确保人民群众对粮食需求的耕地。主要是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产量较高的耕地、城镇或村镇建设规划区外的耕地、交通沿线的耕地和其他国家规定需要保护的耕地。其管制规则主要有:(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2)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
    2023-06-23
    38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怎么征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5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搜索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对于土地使用税收的问题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 土地使用权如何按照土地使用规划执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8
      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土地的使用者,但是想要转让就没有那么容易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
    • 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按照什么征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5
      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1、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
    • 土地使用税延期申报有规定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05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
    • 企业未按期缴纳土地使用税, 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相关规定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房地产企业尚未开发土地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该记入“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科目,不能记入开发成本中核算。二、土地使用税现行的免税规定主要有:(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2)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用地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