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要求交付商品房,经审查房屋已经完工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符合法定强制性交付条件的,可以判决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但买卖合同存在永久性履行不能情形的除外。买受人明知商品房不具备法定或约定交付条件仍同意接收房屋后,又以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为由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的,不予支持,但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完善房屋交付条件,并主张因房屋交付条件不具备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出卖人“于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实际逾期交付房屋的,买受人应当依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房屋逾期尚未实际交付,买受人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出卖人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提出抗辩的,不予采信。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能因房屋质量不合格或者交付出现问题而解除。具体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二、乙方想终止房屋买卖合同该怎么办
乙方一般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属于买受人一方,即购买房屋的一方,乙方若想终止合同有以下几种思路:
其一,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出卖人根本违约(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标准、迟延履行等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其二,若房屋实际交付的面积与预售合同中约定的不符,且差距在3%以上的,买受人可以依据上述条文解除合同;若房屋实际交付的面积或功能设施与构成要约的商品房广告(广告中对房屋面积、功能、价格或其他可能直接影响买卖合同订立的事项有直接详细具体的描述)中不符,买受人可以以欺诈为由行使法定单方撤销权,撤销原房屋买卖合同。
-
2024商品房交付须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93人看过
-
商品房交房不符合交房条件,法院还能判吗?
218人看过
-
交付商品房要达到怎样的条件
156人看过
-
如何理解“商品房交付条件”?
179人看过
-
在交付商品房时与样板房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298人看过
-
交房不符合条件该如何办理流程
315人看过
商品房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推销商品房而发布的广告,通常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户型、装修、配套设施等方面信息。 在发布商品房广告时,开发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得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同时,... 更多>
-
不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如何处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3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未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
-
如何处理商品房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2-14根据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违约情况提出相应的补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 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或逾期迁出户口;2. 买方逾期付款或因买方原因无法办理过户手续;3. 卖方或买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4. 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违约责任;5. 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6. 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他违约情况。其中1、2两项属
-
二手房如何处理不符合交付条件?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2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的处理 买受人要求交付商品房,经审查房屋已经完工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符合法定强制性交付条件的,可以判决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但买卖合同存在永久性履行不能情形的除外。 买受人明知商品房不具备法定或约定交付条件仍同意接收房屋后,又以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为由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的,不予支持,但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完善
-
商品房交付的条件是什么,商品房交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有什么规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7商品房交付的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不得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
-
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如何确定是否有二手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5买受人要求交付商品房,经审查房屋已经完工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符合法定强制性交付条件的,可以判决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但存在永久性履行不能情形的除外。买受人明知商品房不具备法定或约定交付条件仍同意接收房屋后,又以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为由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的,不予支持,但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完善房屋交付条件,并主张因房屋交付条件不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