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高检规则中关于回避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7:33:16 482 人看过

我国的刑事案件会由各个司法机关共同完成,其中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是对公安机关以及法院案件办理是否公平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办案时会遵循一定的规则,这在我国刑诉法高检规则中都作了相关的规定。那刑诉法高检规则中关于回避有哪些规定?一起通过以下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章回避

第二十条检察人员在受理举报和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或者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二十一条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依法申请回避的权利,并告知办理相关案件检察人员、书记员等的姓名、职务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回避要求,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并说明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或者调查,符合回避条件的,应当作出回避决定;不符合回避条件的,应当驳回申请。

第二十四条检察长的回避,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由副检察长主持,检察长不得参加。其他检察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应当向公安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由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六条应当回避的人员,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应当决定其回避。

第二十七条人民检察院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九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人员或者进行补充侦查的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或者复议期间,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第三十条参加过本案侦查的侦查人员,不得承办本案的审查逮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

第三十一条因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或者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检察人员,包括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书记员、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本规则关于回避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公务员法关于回避的规定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务员法》第七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公务员法》第七十一条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
    2023-06-12
    365人看过
  • 法官回避新规定有哪些
    法官回避要有正当的理由证明,并且有证据证明才可以的。法官任职回避是指法官基于一定的血缘、亲属关系而不得在一定的岗位任职的一种限制性制度。《法官法》第十六条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第十七条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申请法官回避的情况有哪些申请法官回避的情况:(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
    2023-08-06
    427人看过
  • 法律规定回避适用于哪些人
    一、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哪些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3、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即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负责人。4、书记员“书记员”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的书记员,也包括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书记员。5、翻译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即法庭审判阶段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阶段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6、鉴定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
    2023-06-04
    136人看过
  • 高速交通规则相关法规有哪些
    一、高速交通规则相关法规有哪些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速公路,是指经国家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符合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第三条凡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乘车人以及进行养护等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应当遵守《条例》的有关规定。第四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机动车不适用前款规定。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第五条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第六条规定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其驾驶员和前排乘车人必须系安全带。第七条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第八条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
    2023-04-12
    483人看过
  • 关于保外就医刑法中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第二百一十五条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
    2023-05-02
    79人看过
  • 检察院是否可以适用刑诉中的回避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是适用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或者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检察人员要自行提出回避。《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十四条检察人员在受理举报和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或者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决定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
    2023-06-01
    480人看过
  • 关于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的规定是
    公务员任职回避相关规定: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其他。任职回避的含义及规定《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任职回避,也称职务回避,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由于亲情具有非理性和高度人身依附性等特点,决定了亲情与公务执行中所要求的严肃、公正、依法等基本要素会产生本质冲突。任职回避,
    2023-08-15
    302人看过
  • 最高法关于新刑诉司法解释之回避
    第二章回避第二十三条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四)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五)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第二十四条审判人员违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一)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本案的;(三)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用款物的;(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第二十五条参与过本案
    2023-04-25
    448人看过
  •  哪些人受到刑诉法回避规定的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自行回避:他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他们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他们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他们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刑诉法回避规定适用于以下情况:当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他们应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他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他们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他们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他们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刑诉法回避规定适用于哪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刑事诉讼回避规定适用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表人以及翻译人员。回避规定包括审判
    2023-11-20
    76人看过
  • 关于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法律规定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六)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七)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对于撤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在撤诉后30天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关于撤回起诉的事件,没有新事实和新证据,人民检察不得再次起诉。新的事实是指原起诉书中未起诉的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触犯的罪名既可以是原指控罪名的同一罪名,也可以是其他罪名。检察院撤回起诉后还可以再起诉吗?撤诉后可以再起诉,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
    2023-08-07
    298人看过
  • 刑诉法关于诉讼代理人相关规定有哪些
    可以担任辩护人的有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一、刑事案件辩护人不能由怎样的人担任下列人员不可以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5.人民陪审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二、委托辩护人的主体有哪些?1、申请回避的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
    2023-04-11
    190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定金罚则有哪些规定
    定金罚则是定金制度的核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定金罚则能否与违约金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能并用,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023-07-22
    225人看过
  • 关于仲裁员的回避规定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仲裁员应当回避。(2)与本案有厉害关系的。(3)对于承办的案件事先提供过咨询的。(4)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5)曾任或现任当事人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的。(6)因介绍案件谋取利益的。(7)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的仲裁员应当回避。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一般以书面形式并在首次开庭前提出。一、回避制度的适用有什么范围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是非常广的,我国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都适用回避制度,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司法人员回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
    2023-03-15
    114人看过
  • 中国刑法最高刑期有哪些规定?
    一、刑期刑期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如判处某罪犯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这五年、一年就是刑期。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有两义:1法定刑期,即刑事法律规定具有时间因素的刑罚期限。2宣告刑期,即依法在刑事判决中宣告的具体刑期。二、中国刑法最高刑期有关规定中国《刑法》规定有刑期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1、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为15年,最低为6个月,数罪并罚时可达25年。2、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为15年以上25年以下。3、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不能少于13年,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4、拘役的最高刑期为6个月,最低为1个月,数罪并罚时可达1年。5、管制的最高刑期为2年,最低为3个月,数罪并罚时可达3年。6、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最高为5年,最低为1年,但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2023-04-28
    31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检察官有些要回避,检察刑事规则回避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1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比如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回避制度有利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和接受案件处理结果,有利于保障诉讼公正和司法机关的权威。按本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
    • 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条件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0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条件是: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主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或者他们的近亲属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地审理。所以他们应当回避,不再参与案件的处理。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由于他们在案件中曾有过这样的身份,执行过或履行过一定的任务
    • 新刑诉法关于回避的规定内容有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7
      新刑诉法关于回避的规定内容有: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应当自行回避;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自行回避。
    • 最高法院关于回避的相关规定有什么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已经废止,新的是2011年4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7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6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法
    • 刑诉法中明确规定回避适用哪些律法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2
      《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退出审判案件,确保案件公正审判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