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确认纠纷有哪些分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07:30:16 208 人看过

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如下:

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一、隐名股东如何转为显名股东

1、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隐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显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隐名股东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印花税在地税部门,所得税个人在地税部门,单位在国税部门);

4、提交公司相关文件,交纳税费,办理完税凭证;

5、股东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实际上,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公司三者之间存有两个的法律关系:

第一种,是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第二种,是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出资关系。

隐名股东作为实际权益人,并不享有公司股东资格,但是隐名股东可以基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在得到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后,可以要求更改工商登记,把自己登记为股东。

因此,作为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要想以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必须先显名,而显名的关键就在于有无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表示同意。一旦达不到这个要求,实际出资人将面临显名失败的结局。

二、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1、对公司的效力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东的权利与利益,股东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对公司提起诉讼。

2、对股东的效力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但应当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以股东成员身份受到公司约束,如果股东是以其他的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

3、对股东相互之间的效力

公司章程一般被视为已构成股东之间的契约关系,使股东相互之间负有义务,因此,如果一个股东的权利因另一个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个人义务而受到侵犯,则该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另一个提出权利请求。但应当注意,股东提出权利请求的依据应当是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而不是股东与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股东违反对公司的义务而使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则其他股东不能对股东直接提出权利请求,而只能通过公司或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三、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下:1、对股东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即为有效,基于股份或者出资产生的权利,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均应由买方继受。2、对公司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公司章程或将买方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后,受让人即成为新股东,凡股份或者出资上一切权利均归十新股东享有和行使,公司须对新股东负责。3、对第三人的效力。股权一经合法转让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后,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确认相关文章
  • 股权纠纷的分类一共有几种?
    一、股权纠纷的分类一共有几种?一共有四种;(一)、股东出资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是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或增资过程中,因履行向公司投入资金或物等资本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出资纠纷主要有:1、股东虚报出资额,有关验资单位出具虚假的验资证明,使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得以登记;2、先出资后抽逃,公司发起人在设立时,通过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划到验资帐户上,一旦完成验资后,即以各种形式将资本进行抽逃。(二)、股权确认纠纷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合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主要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以是否持有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认定标准,一般不存在疑义。(三)、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权在转让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的总称,包括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纠纷以及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2023-05-02
    419人看过
  • 有效证据“给力”股权确认纠纷
    股权确认纠纷案件所涉及的主要证据1、股东名册以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来确认股东的资格,得到了世界范围内公司法律的广泛认可。各国公司法律普遍要求各类公司形态都应置备格式规范的股东名册,并就频繁的股东变动及时进行相应的记载处理。各国法律普遍认为,股东名册具有当然授予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该规定告诉我们:其一,股东名册是一种内部登记行为,只是属于宣示性登记和证权性登记,而非创设性登记。因为股权的获得是通过参加公司、加入公司或受让、继承、受赠股权或者公司合并而取得,而非通过股东名册的记载而取得。其二,在公司与股东之间发生确权纠纷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依据股东名册向公司主张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的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等。2、公司章程(遇法律问题找专业律师,律师为您排疑解惑维护权益)章程
    2023-06-09
    370人看过
  • 合同纠纷与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一、合同纠纷与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三十二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
    2023-02-20
    124人看过
  • 股权确认纠纷中产生的场景由哪种区分?
    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是因为股权转让产生的纠纷,实际出资人以及名义出资人之间的纠纷,公司回购股权时发生的纠纷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需要变更登记。一、个人如何退出代持股份个人退出代持股份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股权对外转让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权转让后,应当变更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名义出资人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代持股股权如何转让?代持股股权的转让依照以下流程进行:1、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2、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可以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后应当变更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3、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三、挂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具体出钱投资公司,那么这样的股东却被出现在股东名册上这样的股东叫挂名股东。被借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
    2023-02-21
    369人看过
  • 解决股权确认纠纷的有效途径
    股权确认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转让股权后,公司未向其出具出资证明或者记录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出具记录义务;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交付股份。公司不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3、记录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上的公司股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没有相反证据证明其请求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股权确认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股权确认纠纷诉讼时效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
    2023-07-07
    297人看过
  • 确认股权纠纷如何起诉?
    确认股权纠纷可以书写民事起诉状,然后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二)已为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2、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3、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股东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其起诉请求公司交付股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记载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东向公司
    2023-03-27
    176人看过
  • 确认股权纠纷能调解吗?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二)已为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2、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3、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股东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其起诉请求公司交付股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记载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无相反证据证明其请求无理的,人民法院应
    2023-04-18
    169人看过
  • 侵权类纠纷分类
    婚姻自主权
    一、侵权类纠纷分类侵权纠纷的种类主要包括生命权纠纷、健康权纠纷、姓名权纠纷、名誉权纠纷、荣誉权纠纷、肖像权纠纷、隐私权纠纷、婚姻自主权纠纷、监护权纠纷、所有权纠纷、用益物权纠纷、担保物权纠纷、著作权纠纷、专利权纠纷、商标专用权纠纷等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二、名誉侵权纠纷承担的责任(一)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既可书面也可口头进行,但内容须事先经法院审查确认;(二)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三)经济和精神损害赔偿,由当事人调解或法院判决;(四)不执行判决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法院可将判决内容公告、登报,并可按拒不执行裁判论处,那强制执行的责任就更大了。三、名誉权侵权认定的证据(一)侵权人在什么地方,什么场合以什么方式侵犯了名誉权。(二)造成了多大范围的不良影响或产生了多少不良影响。例如,对方承认辱骂了你,还要看他在什么场合辱骂你,一般说来,在只有
    2023-06-07
    245人看过
  • 公司股权确认纠纷的审查
    美菊公司是于2001年10月31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沈某伟出资30万元、浦某芬出资20万元。美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003年9月22日,美菊公司任命薛某瑞为常务副总经理。同年9月25日,薛某瑞向美菊公司支付参股款50万元。10月5日,美菊公司与薛某瑞签订《参股协议书》,约定:1、薛某瑞以投资参股形式投入美菊公司50万元,达到美菊公司股份的10%(已开具收据为证)。2、美菊公司聘请薛某瑞为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执行董事,薛某瑞与美菊公司商定月工资1000元外加5%股份(共计占股份的15%)。3、如双方另有工作变动则可转为薛某瑞拥有美菊公司菊花商标在浙江省生产、销售部分产品的独家使用权(具体操作再另签订协议)。股份转为前五年为有偿使用,以后按定牌协议。同年11月13日、11月26日,薛某瑞以现
    2023-06-09
    85人看过
  • 确认股权纠纷的证据方法
    股权确认纠纷证据有:1、股东名册以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来确认股东的资格,得到了世界范围内公司法律的广泛认可。各国法律普遍认为,股东名册具有当然授予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2、公司章程章程是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被称为公司的“宪法”。3、出资证明书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包含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等内容。公司股权确认纠纷如何处理1、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股东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
    2023-07-22
    243人看过
  • 股权确认方式是怎样分类
    股权确认方式分类如下:(一)根据诉讼意图进行的分类:1、善意之诉。这种情况是指原告按照取得股权的意思表示主张股权,而被告则列出种种理由反对。例如公司为榨取原告的资金,表面上作出吸收原告为股东的意思表示,而实际上故意不为原告完善股东手续,不承认原告的股东身份。再如公司债权人起诉出资不足的股东,而股东以种种理由否认自己的股东身份。2、恶意之诉。是指原告通过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或其他人的股东身份,以获取非法利益或者逃避债务。如:挂名股东在发现公司利润丰厚时,而主张股东身份。(二)根据法律关系进行分类:1、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内部关系包括: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隐名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在内部关系中确认股权,应当坚持民法上的真实意思主义,探究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并依据该意思对股权进行判断。2、外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外部关系包括:第一,因公司的债务引起的公司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关系。第二,因增
    2023-02-26
    85人看过
  • 引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包括下列情形: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2、瑕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一、怎么确认公司股东资格隐名股东的地位具有法律效力么按下列原则确认股东资格:1、当实质性证据与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形式化证据来认定股东的资格。2、在对外关系上,工商登记是对抗第三人最主要的证据。3、在对内关系,应当以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记载为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如果公司章程记载与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发生冲突,原则上应坚持公司章程优先适用的原则处理。关于隐名股东的法律效力如下:1、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实质股东不会享有股东权利。2、如果隐名股东并未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实质股东
    2023-02-26
    227人看过
  • 股权确认纠纷的管辖权归谁?
    股权确认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政策变化及其新修改的主要内容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政策变化及其新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1、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3-04-10
    318人看过
  •  股权实股确认纠纷案件受理流程
    股权确认纠纷诉讼程序包括起诉、提交起诉状、提交副本、举证、提交证据清单、立案和开庭。当事人需起诉并提交起诉状,根据对方当事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和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立案庭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以下是股权确认纠纷诉讼的程序:首先,当事人需要起诉,并提交起诉状。然后,根据对方当事人的数量,需要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二)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例如协议.章程.出资行为.出资证明.股东名单.工商登记.承担其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行为事实等。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
    2023-12-07
    361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确认是股东的权利的确认的过程,只有在确认股东权利以后股东的权利行使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 股权确认一般应审查出资证明、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实际出资情况、股东对股权安排的真实意思表示等相关事实。... 更多>

    #股权确认
    相关咨询
    • 2022年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4
      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 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 股权确认纠纷中有法律效力的类型都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0
      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如下: 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 股权确认纠纷案件所涉及的主要证据有哪些?股权确认纠纷要哪些证据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您的问题,股权确认纠纷案件所涉及的主要证据:1、股东名册,以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来确认股东的资格,得到了世界范围内公司法律的广泛认可。2、公司章程,章程是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被称为公司的“宪法”。3、出资证明书,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4、工商登记,鉴于工商登记的宣示性作用,工商登记的作用主要是体现在外部关系中,是第三人确认公司股东的重要证据。5、
    • 股权确认纠纷如何请律师(股东股权确认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和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主要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以是否持有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认定标准,一般不存在疑义。
    • 股权确认分类是如何确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
      (一)根据诉讼意图进行的分类 1、善意之诉。这种情况是指原告按照取得股权的意思表示主张股权,而被告则列出种种理由反对。例如公司为榨取原告的资金,表面上作出吸收原告为股东的意思表示,而实际上故意不为原告完善股东手续,不承认原告的股东身份。再如公司债权人起诉出资不足的股东,而股东以种种理由否认自己的股东身份。 2、恶意之诉。是指原告通过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或其他人的股东身份,以获取非法利益或者逃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