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施工企业工程利润长期在低水平运行,且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而施工企业由于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签证资料不完善导致工期延误或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而引发业主提出高额索赔、最终导致施工单位倒赔钱的案例屡见不鲜。
在新的施工任务不断承接的同时,施工企业作为承包人能否进一步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有效规避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已成为当务之急。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
是否列入投资计划?
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
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
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
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
3、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①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
②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③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4、竣工日期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1]定认定方法:
①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②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注意是经盖章的验收报告的时间,不是竣工验收备案日期,因为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建设单位来报送);
③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履行应该注意什么
87人看过
-
建筑施工中应该注意什么?建筑施工具体流程是什么
408人看过
-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注意事项
185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有什么注意事项
282人看过
-
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要注意什么
406人看过
-
建设工程作业人员的注意事项
221人看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 更多>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如何选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需要注意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1)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有把握的部分采用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2)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表3.2)一般,施工图设计阶段采用总价合同,技术设计单价合同,初步设计阶段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或单价合同 3)工程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应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工程施工工期的紧迫程度:有些紧急工程(如
-
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四项注意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08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 4、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1)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观标准; (2)多种方式结合约定承包范围; (3)违约责任应当约定具体。
-
建设工程索要工资时应该注意什么?民工讨要工资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1民工讨要工资的艰辛之路我知道;你是一个水电安装工,2011-2012帮助四川省资阳市石岭镇修建政府大楼所欠的水电安装费至今未付,你们也多次找到施工方讨要工资都一推再推,无赖之下,你们找到资阳政府信访部,信访部说找建设监察大队,你们也去找到了建设监察大队,办公室都没让进就拦在办公室外问了一下就推给建设局,建设局又推给施工单位,现在施工单位找各种理由推脱,你们实在没有办法。首先拖欠工资是违法的,你们还
-
建筑工程款纠纷诉讼注意事项(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注意事项)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02为大家提供的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注意事项:从司法解释的内容看,对于一方提交的结算文件的效力非常明确,即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文件只有在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条件下才能作为结算依据,产生按单方报价结算的后果。如果双方对此没有明确约定,则单方报价的结算文件不得作为结算依据。我们认为,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前提应当满足三个条件: (1)要有明确约定。即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发包人审核竣工结算期限,且在该期限没有答
-
注意事项建筑工程装修合同应该怎么写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3根据法律规定,书写合同要注意的事项有:注意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或住所;注意合同的标的、数量或质量或价款或报酬;注意合同的履行方式或履行期限等;注意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