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山法院审理了一起儿童在小区溺亡引发的民事纠纷,物业公司承担了15%的赔偿责任。
去年夏天的一个下午,11岁的小明(化名)放学回家后,同几个小伙伴一同在小区西北面的河边打羽毛球,其中一名小伙伴发现河边防护栏边上有个捞鱼网,小明扔下羽毛球拍,拿起捞鱼网翻过一米多高的护栏,不料掉入了水中。其他孩子看到这情形,个个束手无策。由于长时间溺水,小明不幸死亡。
小明的父母认为,小区物业没有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双方各执己见,最终,小明的父母将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一同告到昆山法院。
法院在查明事实后认为,孩子溺水身亡,父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是物业公司未在事发地点的河边竖立“水深危险”之类的警示标志,防护栏高度不够,不能有效阻止小孩攀爬,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小明监护人自行承担损失85%,小区物业公司按15%的比例赔偿受害人9万元。开发商虽然在这起事故中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自愿补偿受害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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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挖坑,小孩溺水身亡,谁负责任?西藏在线咨询 2024-09-05该事故中的责任可分为监护人和施工方两部分。前者因未能有效监护导致事故发生,后者则因未设立明显警示标志负有过错。法院根据事实判定由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责任,即父母和涉事单位共同负责,这一决策并不违反原则性的法律法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区域挖掘坑洞、修建地下设施时,若未设置明显标志及安全措施,导致他人受伤,施工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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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溺水身亡所属责任是怎么划分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5小孩溺亡存在两个责任,一是监护人没有履行好监护义务;二是施工方未设置警示标志,承担过错责任。因此,这个责任法院按对半分担,即父母和责任单位各承担一半并无原则性错误。 一般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損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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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突发溺水死亡的责任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05小孩溺亡存在两个责任,一是监护人没有履行好监护义务;二是施工方未设置警示标志,承担过错责任。因此,这个责任法院按对半分担,即父母和责任单位各承担一半并无原则性错误。 一般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損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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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私人水塘溺水死亡,水塘经营人是否有责任?如何赔偿?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1如果私人水塘没有尽注意义务,做好了防护措施,没有护栏,没有提示的,则水塘负责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如果您的小孩和水塘都存在过错,则水塘只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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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溺水身亡死亡责任划分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7小孩溺亡存在两个责任,一是监护人没有履行好监护义务;二是施工方未设置警示标志,承担过错责任。因此,这个责任法院按对半分担,即父母和责任单位各承担一半并无原则性错误。 一般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損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