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吴XX给未成年的女儿在呼和浩特市某家园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的交房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然而,直到2008年9月,开发商内蒙古满都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满都拉某房地产公司)仍未能按购房合同为吴XX办理房产证。而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后90天内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
据了解,房地产公司在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前,必须具备五证,吴XX办不了房产证,正是因为开发商缺少五证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吴XX介绍,像他这样的购房者总共有1500多户。根据合同规定,满都拉某房地产公司应向购房者赔偿违约金几千万元。
在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2008年9月,吴XX以未成年女儿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违约金35959.11元。
2008年10月7日,此案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0月10日,满都拉某房地产公司向法院提供了一份盖有呼和浩特市规划局公章的情况说明。
该情况说明称:某家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尚未正常颁发,主要原因是赛罕区二医院出入口与相邻业主发生争议,市政府出面调解,要求相邻几家包括满都拉某房地产公司与赛罕区二医院达成协议后,并在总平面图上盖章后即可颁发。
情况说明是手写体,与一般政府部门文件格式不符,并且公章上蒙汉文字之间的间距也不规范,一看就有问题。曾在国企从事多年翻译工作的吴XX说。
吴XX对情况说明的真实性向法院提出异议,并到呼和浩特市蒙汉文牌匾管理中心做了翻译。
翻译的结果让他大吃一惊,该中心的书面鉴定材料显示,汉字是呼和浩特市规划局,而与此对应的蒙文经翻译后却是的计算机技术的大的,根本组不成句子。这显然是一枚问题公章。
蹊跷的第二份情况说明
为证明问题公章的出处,吴XX向呼和浩特市规划局求证,该局一工作人员答复:情况说明上的公章不是我们盖的。
法院开庭后,满都拉某房地产公司又拿出一份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与前一份内容一模一样,只是手写体变成了打印体,山寨版的规划局公章也变成了该局法规科的正式方章,只是日期有所改变。
满都拉某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王XX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当问题公章出现后,我们向规划局提出了意见征询函,经过层层审批,对情况说明内容予以认可,房产纠纷属于法规科管理范畴,所以加盖法规科的公章。
2009年2月11日,吴XX一审败诉。
赛罕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称:庭后被告又提供了《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盖章的两份情况说明,原告对印章、所证明的问题均有异议。关于两份内容相同的情况说明,第一份不予认证,因为原告经有关机关对规划局的印章蒙文部分翻译后,发现与汉文不符;第二份虽加盖的是呼和浩特市规划局法规科的印章,其对外效力与证明内容并不矛盾,予以认证。
法院认为,被告开发、建设、销售手续均合法齐备,现产生地界纠纷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也不是被告过错造成的,故被告对此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规划局:法律效力以复函为准
在法院审判结果出来之前,吴XX曾向呼和浩特市规划局递交了一份申请,请求调查某家园项目未予规划验收的原因。
在一审判决当天,吴XX收到了呼和浩特市规划局关于对内蒙古满都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某家园项目未予规划验收的复函,该复函对某家园项目未予规划验收的原因做了如下说明:
一、满都拉某房地产公司将某家园项目与赛罕区医院的共用通道封堵,造成医院无法使用此公用通道,所以我局要求该公司与赛罕区医院就此共用通道达成协议,解决共用通道的使用问题。
二、满都拉某房地产公司建设的某家园项目至今未交城市建设配套费。
三、双树小学北侧的某家园内已建成的4层物业用房和东侧在建1层的物业用房属违法建筑。
吴XX认为,规划局的复函明确说明,某家园项目未予规划验收的原因是造成了与相邻单位的共同通道封堵,没有交纳城市建设配套费,且有部分建筑违法。
吴XX不服一审判决,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5月12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9年6月18日,呼和浩特市规划局在给吴XX的另一份复函中提到:我局法规科出具的有关某家园项目的情况说明,是以内部科室职责做出的表述,而我局正式文件《关于内蒙古满都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某家园项目未予规划验收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是从该建设项目办理规划许可,履行正常阶段性程序的角度出发做出的说明。从法律效力来看,以《复函》为准。
规划局给我出具的第二份复函中虽然是说以规划局的复函为准,但法院仍然采信了盖有规划局法规科内部方章的情况说明作为证据。吴XX说。
担任此案审判长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安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法院是根据完整的证据链审理此案的,该案合议庭认为某家园项目未予规划验收的原因是不可抗拒的,可以免责。
谁为山寨公章事件负责?
在管辖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分局,吴XX对满都拉某房地产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上出现问题公章一事做了书面说明,他要求玉泉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追究伪造公章者的法律责任。
但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分局一名工作人员称不能立案,因为没有自然人犯罪。吴XX说。
王XX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称:这个印章肯定是规划局的,至于印章上的蒙文出了问题,那可能是刻章的时候写错了。
而吴XX介绍,他在2008年11月报警时,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分局如意派出所民警在接处警登记表上注明的却是:规划局说这个章不是他们盖的。
-
遭遇公安不立案时的维权途径
221人看过
-
深圳制造遭遇"洋山寨"海外维权忙
447人看过
-
消费者遭遇侵权时维权的步骤:
448人看过
-
遗失发票消费者遭遇维权难题
401人看过
-
消费者遭遇化妆品质量维权难
164人看过
-
消费者网购假货遭遇维权难专家称可起诉索赔
399人看过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
当消费者遭遇黑心装修公司,如何进行维权?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06一、行业协会 消费者在遇到装修纠纷时,向相关行业协会投诉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解决途径。如果消费者的投诉针对协会的会员单位,协会会介入协调,沟通起来通常比较顺畅,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但对于非会员单位,行业协会的威慑力就显得很小了。因此,选择装修公司时,要选择正规的,遇到问题时才能更好地解决,不能为了便宜而失去更多。 二、消费者协会 如果在装修过程中遇到问题,与装饰公司沟通未果,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
-
公安局留的案底能不能消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你说的情况,不会。你去书城买书,背包里装了几本以前买的书。公安最后没有认定书是你的,但也没有认定书是书城的。从常识上判断,“疑罪从无”,你这个“疑盗更从无”了。而且公安警察没有做询问笔录,也没有做任何处理。没事,放心。
-
公安局报案不理如何维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071、派出所不能正确处理报案,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可以向本级公司机关申请复议,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人民检察院举报。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 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
-
网络购物遭遇价格欺诈消费者怎么维权?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1直播间卖货的网红们经常强调商品原价与折扣价之间的区别,“挥泪大甩卖”、“跳楼价”等词汇更是网红经常挂在嘴边的。而网红门们口中的“原价”一般是指产品上市时的原厂零售价,而依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
-
遭遇导游强制消费怎么维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3遭遇导游强制消费的维权:可通过双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