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罪的诉讼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5:34:31 138 人看过

网际网络传播超越了国界,那么网络诽谤案件起诉也可能是跨越国界的。如果有人被诽谤,应该到什么地方的法庭起诉呢?某人在A国,很可能在B国的公告板上被C国的人诽谤,究竟应该到A、B、C哪个国家的法庭提出起诉呢?从目前网络诽谤案件的审理来看,起诉点可以由起诉人进行选择,自由度很大。对此有人认为,当事人可以像选购货品一样,比较各地各店不同的货品,看看哪里的最好。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比较一下,看看在哪里起诉最有利,就选择那里。

从理论上当然可以这样认为,但因为是跨国诉讼,还涉及其他诸多问题,诸如国与国间或国家与地区之间的法律审判执行的受理协作问题等等。如新加坡和共和联邦国家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都有互相执行民事诉讼判决的安排。也就是说,在新加坡法庭获得的判决,可以到对方法庭申请执行。但新加坡同其他国家如美国之间则没有类似的安排,就算持有新加坡法庭的判决到这些国家,还是必须按照当地的法律,再对有关的当事人进行起诉,而新加坡法庭的判决,最多只能成为起诉的证据之一。这些因素是网上被诽谤的人在采取法律行动时所必须考虑的。

当然网络诉讼的诽谤案件一般来说是自诉案件,被诽谤者告诉了才有可能受理,如果当事一方不起诉,则听任其处置。当事一方有权利诉讼人的范围确定,也可比照一般诽谤诉讼案件进行。网络诽谤诉讼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有关诉讼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这就可以根据后文中有关民事诽谤和刑事诽谤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另外还应根据各国的立法情况进行个案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网络诽谤罪的共同犯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而为他人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与他人共同完成相关犯罪活动,符合诽谤、寻衅滋事等犯罪构成要件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追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必须以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前提。如果对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相关犯罪活动不明知,即使客观上起到了帮助作用,也不构成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还可能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例如,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等。对于行为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犯
    2023-03-27
    297人看过
  • 怎么写网络诽谤罪起诉书
    在我国诽谤罪属于《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提交的自诉状,而非起诉状。网络诽谤罪的自诉状的格式如下:1、自诉人、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等;2、诉讼请求;3、事实与理由。怎么写网络诽谤罪起诉书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2-07-08
    176人看过
  • 网络诽谤罪入罪背景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网络诽谤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网民的思维习惯。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明确网络诽谤入罪标准,即谣言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明知诽谤仍提供帮助以共同犯罪论处。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即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今日公布的司法解释明确,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
    2023-08-18
    75人看过
  • 网络诽谤涉及到的犯罪
    法律综合知识
    网络上恶意污蔑和诽谤他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无疑是一种违法行径,若情节严重则有可能触及刑法,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污蔑诽谤行为,可以选择通过报案的方式进行处理,同时也应当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惩戒。当上述针对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已经上升到涉嫌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的层面时,受害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控诉。需要注意的是,侮辱罪和诽谤罪均属自诉案件,应由当事人自己亲自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4-08-09
    58人看过
  • 诽谤罪主要特点是什么?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诽谤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
    2023-07-04
    116人看过
  • 网络诽谤罪的具体情形
    一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是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此外,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与此同时,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即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今日公布的司法解释明确,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是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因为遭受网暴致死判不判刑目前还没有关于网络暴力的相关刑事立法。因网络暴力致死的受害者家属
    2023-03-12
    359人看过
  • 商业诽谤行为的特点
    一、商业诽谤行为的特点(一)有着明的意在贬低竞争对手的目的性,直接打击、削弱竞争对手与其进行竞争的能力,谋求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二)行为本身表现为捏造、散布与真实情况不符的虚假、不实之情。这里的捏造,既可以是无中生有,也可以是对真实情况的歪曲。经营者无论是捏造还是散布虚假事实,都可以构成商业诋毁行为。(三)有特定的诋毁对象,即行为所诋毁的对象必须是与行为人存在竞争关系的同业经营者,也即竞争对手,而非其他经营者。所谓由特定的诋毁对象,是指有关虚假言词必须明确指向一个或几个竞争对手,或者虽无明确所指,但他人可以从中推测其指向。诋毁对象既可以是单个,也可以是多个竞争对手。二、商业诋毁行为的表现形式(一)利用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广告等形式,制造、散布贬损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虚假事实。例如,在前些年的“郑州商战”中,某国有大型商场不断向郑州及外地新闻单位和名优
    2023-05-06
    344人看过
  • 网络诽谤起诉的注意事项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虽然法律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但是结合司法现状,还是应当提交书面的起诉状,确有困难者,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或者代书。网络诽谤怎么报警网络诽谤,可以向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辖区派出所网安大队或者人民法院进行报案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一条:(一)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二)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第二条,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
    2023-07-02
    59人看过
  • 网络诽谤罪认定依据:依法惩治网络造谣诽谤行为
    通过信息网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认定:第一,若凭空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发布或者组织指使他人散布的;第二,将本在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直接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进行发布或者散布的;第三,明知是捏造的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或者散布的。这三种情形应认定为通过信息网络诽谤。网络诽谤罪最多可以判多少年在网上诽谤他人被起诉的,如果构成诽谤罪,最多判三年有期徒刑。《刑法》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
    2023-07-11
    117人看过
  • 网络诽谤点击率由哪里确认
    中国“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
    2023-06-25
    69人看过
  • 网络诽谤罪有这个罪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网络诽谤罪有这个罪吗(1)同一诽谤性言论在实际点击与浏览数量上均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到了五百次以上者;(2)该言论造成受害人及其近亲家属出现精神失常、自我伤害乃至自杀等严重不良后果;(3)涉案人员曾于两年内因涉及相同诽谤行为而遭受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实施此类诽谤行径者;(4)其他情节严重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
    2024-07-24
    131人看过
  • 如何认定网络诽谤罪主体,2024网络诽谤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网络诽谤罪的主体认定1、网络诽谤与传统的诽谤罪主体一样,凡是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然而网络空间里很少有人以自己的真实面目出现,这就必然涉及到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认定问题。网络服务提供商主要分为网络技术服务商(ISP)和网络内容提供商(ICP)两种。ISP(InternetServiceProviders),是指营利性使用网络,为网络用户提供诸如网络联结、访问以及信息服务等从事互联网经营活动的服务提供商。ICP(InternetContentProvider)是指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世界各国关于在网络传播中ISP是否要应承担责任的规定并不统一。2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其是不负任何责任的,如新加坡在电子交易法令中规定,网络服务商无须对第三方在网上所提供的资料负责,因为网络服务商只是提供技术上的服务。在ICP是否承担责任的
    2024-02-06
    153人看过
  • 网络诽谤罪是否拘谨
    法律综合知识
    一、网络诽谤罪是否拘谨网络诽谤罪乃属刑事犯罪范畴,其严重性足以引发拘捕之风险。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若诽谤他人情节恶劣者,将被判定为诽谤罪,最重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倘若行为人借助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干扰,则有可能按照侮辱、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法律实践过程中,是否采取拘捕措施仍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及相关证据予以综合考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二、网络诽谤罪不立案怎么处理倘若能明确判定该诽谤事件已然符合了成立诽谤罪的一系
    2024-07-09
    435人看过
  • 网络诽谤犯罪的客观要件
    网络诽谤犯罪是指利用互联网实施的情节严重的诽谤行为。从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看,网络诽谤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捏造事实;二是散布捏造的事实;三是行为指向特定人的人格、名誉;四是情节严重。因诽谤行为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会发生一定变异,致使这几方面都存有值得探讨的问题。关于捏造行为。所谓捏造事实,是指虚构不符合真相或者并不存在的事实。就是说,诽谤他人的内容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能构成诽谤罪。这里的问题是,诽谤他人是否需要全部虚构事实,部分歪曲事实算不算捏造事实。刑法通说认为,诽谤他人的内容必须是完全捏造和虚构的。换言之,部分歪曲事实不能成立诽谤罪。笔者认为,此观点值得商榷。因为,部分歪曲事实与全部虚构事实,只是虚构某一事实的程度的差异,从其危害后果看,很难得出部分歪曲事实的社会危害性就一定小于全部虚构事实,进而得出全部
    2023-04-24
    1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网络诽谤怎样认定,如何认定网络诽谤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7
      在网络诽谤中,诽谤成立的要素之一,就是看诽谤者所选择的传达信息的方式是否属正常的、能够阻止第三人的接触的途径。我们可以假设有这么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发出信息者所选择的途径是电子邮件,收件地址仅为某一人所知,是纯粹的私人邮箱;第二种情况也选择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但收件地址却可以为数个人,这可能是某个组织的人所共同拥有邮件址;第三种情况是制作成网页,可以供人们浏览等等。根据一般的法律判断,上述第二种
    • 我国多会制定的网络诽谤罪网络诽谤罪怎么处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所以你要问网络诽谤罪如何处罚,我只能说,在中国,诽谤行为可能构成违反民法,诽谤行为人被追究民事责任;也可能违反刑法,构成犯罪,诽谤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诽谤行为既可能构成侵权(民事的),也可能构成犯罪(刑事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
    • 怎样认定网络诽谤罪,网络散布谣言罪与诽谤罪的界限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7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即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
    • 网络诽谤去哪申诉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6
      网络侵权案件应当由原告住所地法院优先管辖,在原告住所地法院为不方便法院的情况下,可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网络侵权行为地的确定应区分侵权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地,并可以计算机终端所在地、ICP服务器所在地及是否有意利用等作为参考因素。
    • 遇到网络诽谤如何维权,网络诽谤罪如何维权?如何认定网络诽谤行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8
      遇到网络诽谤维权方法如下: 1、公民如遇到网络诽谤,可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后向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在此期间,报案人可向受案单位咨询办理情况。 2、新规中“被转发500次或点击5000次”是以实际点击为准,相关统计情况属于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报案人并不需要了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依法通知报案人相应情况。 3、报案人所需准备的材料是视具体案情而定的,不同案情所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