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三类上市公司规则总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3 14:50:30 395 人看过

深圳上市股票的第三类上市股票需要满足资本数额、股票市价、资本结构、获利能力、股权分散、董事、监事和经理人持有股份的数额及其合计总额、以及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及实际持有或控制持有股份占实发股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需将股票按交易所规定委托给指定机构保管,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出售等要求。

深圳上市股票的第三类上市股票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资本数额:申请公司实发股本额应在500万元以上;

2.股票市价:近6个月平均收市价应高于票面价格的5%;

3.资本结构:近1年度纳税后每股有形资产净值不低于票面金额,且无累积亏损;

4.获利能力:盈利记录符合标准;

5.股权分散:符合交易所规定;

6.董事、监事和经理人持有股份的数额及其合计总额符合交易所规定;

7.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及实际持有或控制持有股份占实发股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需将股票按交易所规定委托给指定机构保管,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出售,所取得之委托保管股票凭证不得转让或抵押,且1年期限届满后,委托保管的股票应按交易所规定领回。

深 圳 第 三 类 股 票 标 准 是 什 么 ?

深圳第三类股票,也称为创新层股票,是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中,具有较高成长性、较高技术含量、较高市场竞争力的一类股票。这类股票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和潜力,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较高的吸引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第三类股票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 公司的净利润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 公司的市值不低于5亿元;

3. 公司的股本结构应当符合上市规则的要求;

4.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明确、合法的来源;

5.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任职资格;

6. 公司的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如果一家公司符合上述标准,就可以被认定为深圳第三类股票,并进入创新层股票交易。需要注意的是,第三类股票的交易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应当谨慎对待。

深圳上市股票的第三类上市股票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要求,包括资本数额、股票市价、资本结构、获利能力、股权分散、董事、监事和经理人持有股份的数额及其合计总额、公司净利润等标准。如果一家公司符合这些标准,就可以被认定为深圳第三类股票,并进入创新层股票交易。不过,投资者应当谨慎对待第三类股票的交易,注意风险。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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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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