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制和转继承的适用范围具体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30 09:00:17 121 人看过

夫妻财产制的适用范围具体如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依法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转继承的适用范围具体如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夫妻财产制和转继承的适用范围具体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17: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具体的范围是什么?
    法定继承权中继承人的范围有: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赡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人隐匿遗嘱的还享有法定继承权吗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因为遗嘱可能对其将来继承财产不利,就借用自己保管的机会把遗嘱藏起来,导致遗产无法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分割。鉴于现实案例中屡屡出现此类情况,因此,《民法典》继承编明确隐匿遗嘱,严重的可以导致继承权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2023-07-07
    80人看过
  • 婚前财产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主要包括: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等;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应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哪些情况下分割婚前财产不用公证婚前财产所有权归属明确的不需要公证。具体包括: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
    2023-07-08
    111人看过
  • 夫妻法定的个人财产具体包括一些什么范围
    夫妻法定的个人财产包括以下范围: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哪些?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如果自己不能向法院证明对方有重婚、家暴等行为的,人民法院不能只凭原告的一面之词就判定让另一方少分财
    2023-08-11
    224人看过
  • 继承该怎么继承适用的继承范围
    转继承的适用范围包括:1、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的;2、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一、如何确定房屋继承人房屋继承的形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等。其中,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已故的父亲或母亲的继承地位、顺序而继承其父亲或母亲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不久也相继死亡,因而未能实际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由继承人的继承人间接地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2023-03-10
    362人看过
  • 什么财产是可继承的遗产范围
    一、什么财产是可继承的遗产范围以下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范围: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盒;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二、不可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有哪些不可继承的财产有:1.被继承人非法取得的财产;2.不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财产;3.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4.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财产;5.不可继承的其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
    2024-02-04
    412人看过
  • 继承的遗产范围具体有哪些
    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一般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下来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具体来说如下:1、被继承人的合法存款,房屋及其生活用品;2、有承包土地的上的林木、牲畜;3、有出书或者软件开发的知识产权等。无继承的遗产范围有哪些无继承人的遗产范围:1、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本身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但承包所得收益在继承人死亡后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若继承人希望继续承包的则应根据合同或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合同手续。2、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财产权,比如著作权、专利权。3、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8-13
    179人看过
  • 起诉离婚的具体适用范围是什么?
    诉讼离婚有以下几中离婚纠纷:(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等离婚后果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3)夫妻双方虽然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等离婚后果达成协议,但未依法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违约情形主要有哪几种一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违约
    2023-08-08
    102人看过
  • 再婚夫妻的继承范围是否包括婚前财产
    一、再婚夫妻的继承范围是否包括婚前财产再婚夫妻对婚前财产是有继承权的,因为就算是被继承人的婚前财产,也是属于法律所规定的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其再婚夫妻作为配偶就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二、婚前财产继承权如何确定婚前财产继承权的确认为: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三、继承遗产办理公证需要哪些资料法定遗产继
    2024-01-08
    475人看过
  • 适用诉讼时效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包括债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基于债产生的原因,债权请求权又包括基于合同债权的请求权,如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如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如必要管理费用请求权;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如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其他债权请求权,如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赔偿请求权等。物权请求权,则主要包括返还财产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在无法恢复原状时,又转化为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同样适用诉讼时效。因此,与请求权相对的支配权、抗辩权、形成权都不存在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1、物权请求权中:(1)三个请求权肯定不存在适用实效的问题,确认物权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消除危险和停止侵害请求权。(2)恢复原状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有争议。目前主流观点是适用诉讼时效2、债权请求全肯定适用诉讼时效。例外:3、其他不适用失效的
    2023-07-04
    465人看过
  • 继承权公证的具体范围和特点
    继承权公证的界定范围如下:1、可被继承的遗产的界定范围:(1)公民的合法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等。2、不能被继承的财产及财产权利的范围:(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政治权利;(2)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3)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遗嘱公证的主体是遗嘱订立人,而继承公证的主体是全部继承人。2、公证内容不同:遗嘱公证的内容是遗嘱安排具体事项及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继承权公证的内容是对各继承人继承权及继承权合法性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7-19
    97人看过
  • 破产财产范围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破产财产范围有这些: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3、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4、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破产财产的变价关键词:破产财产的变价、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破产财产变价出售的方式注会破产财产的变价破产财产的分配以货币分配为基本方式,所以,在破产宣告后,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方式进行,但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因为在实践中,虽然拍卖方式有助于保证公平,但有时不一定能够使破产财产以最高价格售出,而且其成本较高,耗时较长,所以,只要是债权人会议作出相
    2023-07-06
    381人看过
  • “五证合一”具体适用范围是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30号),规范“五证合一”后企业登记和参保缴费行为。具体适用范围是啥?企业社保登记流程有啥变化?与职工参保登记咋衔接?“五证合一”社保管理适用范围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企业社保登记办理流程简化新成立的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同步完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实行“五证合一”制度改革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要求企业提供的银行账号等指标项目,改革后由企业在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提供。企业办理“五证合一”登记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接收工商部门交换的数据,生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按规定存档。企业登记信息变更或注销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据工商部门的交换数据及时更新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其
    2023-04-30
    80人看过
  • 转继承与夫妻财产制的法律规定
    转继承与夫妻财产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转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法定夫妻财产制:在我国夫妻财产制包括种类,约定财产制有三种:一般共同制、限定共同制(或称部分共同制)和分别财产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2023-05-05
    299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适用于继承财产
    若继承的遗产没有明确表示只归于一方,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通过继承所获得的房产,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也可以请求进行分割。如果被继承人写有遗嘱,并且明确写明只给一方的,那么这套房产就不视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就不能够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从家庭因素的影响,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
    2023-07-06
    1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叔侄适用转继承么,转继承的具体范围是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30
      叔侄适用转继承么的回答是: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举个简单的例子,父亲死后,儿子在接受父亲留下的财产前也死了,有孙子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财产。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
    • 转让转继承的具体范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8
      根据继承人继承财产的方式,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是指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先后顺序、继承的条件、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生前立有遗嘱的被继承人称为遗嘱人或立遗嘱人,依照遗嘱的指定享有遗产继承权的人为遗嘱继承人。
    • 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适用转继承,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转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例如,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在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此时该遗嘱继承人依照遗嘱应得到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也就发生转继承。不仅在遗嘱继承中会发生转继承,并且在遗赠中也会发生受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承受受遗赠遗产的情况(此也可视为转继承)。例如,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后在法定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
    • 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转继承有怎样的特征?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1
      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适用转继承所需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不与遗嘱安排冲突。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
    • 各类夫妻财产的具体范围是多少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4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应当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二是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三是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