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体土地征收的目的和意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22 00:52:34 343 人看过

一、什么是集体土地征收的目的和意义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应该如何合理分配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如下:

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

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面向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应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

三、要如何保障农民在土地征收中的合法利益

在征地过程中,要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诉权,避免少数人的暗箱操作,使农民能够亲自行权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健全土地征收公告程序,在征地调查、征地补偿费协商分配、劳动力安置等环节中最大程度保证农民的知情权;

2.引入听证制度,使在有关土地征收是否合法以及土地补偿费合理数额等问题上,农民能够充分参与,获得表达意见的机会;

3.完善诉讼制度。其中可以参照外国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等方式审查政府的征地行为及其过程的合法性,从而保证司法过程不被行政机关干预,保障农民的诉权;

4.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如建立专门的土地征收调解委员会等民间组织,拓宽农民的救济途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收土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土地征收的主体是谁
    一、征收土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征收土地的相关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土地征收的主体是谁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2023-03-29
    106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集协议书注意什么
    集体土地征集协议书注意要点是签订时可以按照模板一一对应,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有不明确的地方一定要写入协议中,不要受模板限制,同时也应注意,协议的相关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相矛盾,否则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与支持。集体土地征收协议的主要内容:1、协议方;2、法律法规依据;3、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状况;4、手续办理时限;5、土地费用;6、附属物补偿费用;7、相关权利与义务;8、协议生效的条件;9、协议双方签章;10、洗衣签订日期。一、农村房屋拆迁赔偿协议怎么写拆迁方(甲方):________被拆迁方(乙方):________安置方(丙方):________见证方(丁方):________为发展企业和搞好地方经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东地方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和丙方、丁方组织协调,就甲方因探采矿工程需要拆迁乙方房屋并使用乙方土地的相关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被拆除房屋现状被拆除房屋为住宅
    2023-06-20
    120人看过
  • 对于集体土地征收,被征收人应当注意的事项
    现在拆迁遍及,农民要想在拆迁中维权过程中获得满意的补偿,首先你得知道征收拆迁中程序,才能有效提高自己的维权效率。下面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你讲解农村集体土地中的征收程序步骤。一、发布征地公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在明律师提醒:该点要注意公告的发布主体,只有上述规定的机关单位才有权发布。在实际的拆迁中,后期因公告主体不合格而引起的诉讼也有很多现实案件,这是被征收拆迁人要尤为关注的点。二、征询村民的意见,组织听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
    2023-05-22
    311人看过
  • 土地征收的集体审批方式
    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1、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发布征地公告。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有哪些一、发布征地通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安置途径及征地用途。二、征询村民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就征地内容征询村集体和村民意见国土局应当将村民对征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上报。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意见的应当告知被征地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收土地的四周边界、土地用途、土地
    2023-07-03
    143人看过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定义和范围是什么
    一、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定义和范围是什么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定义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是:1.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的土地。2.公路两侧保护用地和公路其他用地凡未经征用的土地。3.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土地。4.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等。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可以继承吗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
    2023-11-25
    484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的批准权限?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一、镇政府能否处理征地补偿纠纷乡镇级政府是没有征地拆迁的权力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2023-04-11
    217人看过
  • 集体土地可以不同意征收吗
    集体土地征收不同意且在法定期限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的能强征。征收人实施强制征收前应就被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征地补偿不同意可以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吗政府征地赔偿不同意能否强制视情况而定,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红线内的房子一定要拆吗红线内的房子一定要拆,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被征地单位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哪些情形下可以强制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2023-02-20
    343人看过
  • 强制性是集体土地征收的典型特征
    第一,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对集体土地征收的合法性进行了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第二,在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中,征收主体与被征收主体不是一种民事上的平等关系,而是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因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唯一主体,他是依据法律规定的授权和程序实施土地征收具体行政行为的。在该种法律关系中,征收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职权,是行政法律关系的管理方,而被征收主体是以行政相对人的身份出现的,属于被管理方。此种不平等关系决定了征收主体实施的征收行为具有强制性。第三,征收主体实施征收行为不以被征收主体的意志为转移,亦无需征得其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征收主体实施土地征收行为,只要符
    2023-05-05
    457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是拆迁吗?
    一、征收集体土地是拆迁吗?1、征收集体土地不是拆迁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不叫征收。”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首先看是否有两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让相关被征收人都可以看到、知道。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行为,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3、征地农民有三大权利(1)土地补偿知情权被征地农民享有的的土地补偿知情权表现为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
    2023-12-17
    261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不同意可以强征吗
    集体土地征收不同意的,可以强征。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到法院申请强拆需要多长时间拆迁办到法院申请强拆从审查到开庭一般需要三十日左右。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个人征地纠纷如何处理?针对集体土地的征地纠纷,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方案有意见,应当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经过征地前的告知、听证、征地公告发布及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后公告期内及时提出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如果经过上述程序救济之后,仍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裁决后仍不服,可以申请行政
    2023-04-12
    24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征收的税目是什么?
    该段内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的内容,即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同时,第二条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二、课税。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土 地 使 用 权 税 的 课 税 对 象 是 什 么 ?土地使用权税的课税对象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需要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税。土地使用权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以及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组织和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3-09-13
    177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否包括个人?
    集体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集体土地征收一般是指,国家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的程序,把原来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方案通常是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公告并且组织实施。所以集体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被征地农民有哪些权利在农村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农民主要有以下权利:(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二)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三)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四)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五)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
    2023-07-01
    92人看过
  • 撰写集体土地征收协议书的要点是什么?
    集体土地征集协议书注意要点是签订时可以按照模板一一对应,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有不明确的地方一定要写入协议中,不要受模板限制,同时也应注意,协议的相关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相矛盾,否则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与支持。集体土地征收协议的主要内容:1、协议方;2、法律法规依据;3、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状况;4、手续办理时限;5、土地费用;6、附属物补偿费用;7、相关权利与义务;8、协议生效的条件;9、协议双方签章;10、洗衣签订日期。集体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怎么写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
    2023-07-19
    242人看过
  • 集体土地怎么征收宅基地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征收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暂未出台,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可以按照下面的标准补偿。《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
    2023-08-12
    6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的定义是什么哪些土地属于集体土地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8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
    •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意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是明细权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是满足集体土地流转的需要。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当前“保发展、保红线”的大形势下,
    • 集体土地征收后,集体土地的补偿款归谁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4-16
      征地补偿费用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安置被征地后的农民。县、乡政府直接管理和使用土地补偿费是不合法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
    • 土地征用和征收的含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7
      通俗的讲,征收就是给你一笔钱,这块地跟你以后没关系了。征用,就是可能要给你一笔钱,暂时借过来用一下,用完还给你。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征用:《物权法》第四十四条: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征收:《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
    • 征收集体土地是根据什么补偿的,土地性质是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4
      土地性质一般分为两种: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分为:划拨地和出让地。划拨地是国家无偿将土地使用权给单位使用,不收取费用;取得出让地要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 集体土地被征用时,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被征用者给与补偿,包含土地补偿和附着物补偿,庄稼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不超过该地块年收入的30倍进行补偿,树木则根据数量和单价计算,建筑物则根据建筑物的市场价格或剩余价值进行补偿。 政府以通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