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可以上诉吗,上诉的提起条件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8:12:22 478 人看过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行政诉讼中的上诉是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所作的裁判,要求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判决、裁定的事项进行审理的活动。

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上诉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由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提起;

(2)提起上诉的对象是人民法院第一审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3)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

(4)须提交上诉状;

(5)须预交上诉费。

律师补充:

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裁判并没有立即生效。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且上诉期限届满后才生效。

要提出上诉,就必须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可以请律师代写,也可以自己写。主要内容包括:上诉人、被上诉人基本情况;上诉请求;上诉理由等。上诉人是公民的上诉状要由上诉人亲笔签名,上诉人是单位或其它组织的要加盖公章。上诉状应按案件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民事和行政案件的上诉还须交纳上诉费。在递交上诉状后,一审法院会通知您在收到交纳上诉费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到二审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原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可以申请上诉吗
    可以,《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上诉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由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提起;(2)提起上诉的对象是人民法院第一审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3)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4)须提交上诉状;(5)须预交上诉费。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备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不同情形,务别处理: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清
    2023-08-06
    356人看过
  • 离婚诉讼是否可以提起上诉?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于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异议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于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有异议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讼离婚二审不服还可以上诉吗?诉讼离婚二审判决离婚的话,就算是不服判决结果也不可以上诉了,因为这个时候二审已经是属于终审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需要在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一般只能起诉两次,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身制,夫妻一方对六个月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夫妻一方对于二审判决还是不服的,还可以申请再审;但若二审判决离婚的,属于终审,如果仅对婚姻关系的诉讼,不能再上诉了,但如果有关于财产的诉讼,还是可以上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
    2023-07-07
    394人看过
  • 如何用行政诉讼法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提起上诉的方式是: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行政诉讼法的案由如何填写(一)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确定作为类案件案由的基本方法是划分案件的类别,以行政管理范围为“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为“别”进行构造。案由的结构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素:1、行政管理范围。行政管理范围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领域。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行政案件案由的第一个要素,将行政案件初步分为“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纠纷,从类上区别开来。一般情况下,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案由的第一构成要素,分类后无需再作分解,如海关、计划生育、税务等,直接以“海关”、“计划生育”、“税务”作为案由第一构成
    2023-07-26
    41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能在网上提起吗
    1、行政诉讼可以在网上提起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受理起诉书。能够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立案;不能当场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判决的,应当先立案。二是行政诉讼如何提起?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取决于起诉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起诉条件包括: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当提交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部门、编委会等登记部门颁发的法人资格证书;其他组织应当提交其核准登记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资格证书。同时,原告应确认被送达人及详细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并承担因未送达而
    2023-05-31
    19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可以提起什么样的诉讼?
    行政诉讼第三人指与被诉的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具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或者由自己申请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为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点是在诉讼开始之前和审理结束之前。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行政诉讼第三人怎么追加追加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方式:被追加人可以自己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
    2023-07-01
    438人看过
  •  行政复议是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吗?
    该段内容描述了需要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的案件范围。根据文中所述,这些案件包括治安行政处罚案件和与自然资源相关的行政案件。在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中,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时需要经过行政复议程序。而在与自然资源相关的行政案件中,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也需要经过行政复议程序。需要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的案件包括:一是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二是与自然资源相关的行政案件,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案件。 哪 些 案 件 只 能 通 过 行 政 复 议 解 决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包括: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行政许可决定、不服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
    2023-09-05
    5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是否可以针对民事诉讼中的行政机关提起诉讼?
    可以。行政机关是国家赋予权力负责公共管理的组织,其算机关法人,其也是民事诉讼的主体,因为行政机关所做的决定负民事责任。关于行政机关参与诉讼,最常听到的就是“民告官”这是典型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民事诉讼,当然也不排除行政机关起诉自然人的情况。在特殊情形下,行政主体一般与民事主体是重合的。例如政府机关需要进行内部装修,那么这个及关于装修施工方签订合同时是作为一般民事主体出现的。如果这个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情况出现问题导致合同目的出现瑕疵、不能实现,需要诉讼作为救济途径时,行政机关即一般民事主体,参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要对被告做财产保全吗民事诉讼要不要对被告申请财产保全,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立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2023-07-07
    302人看过
  •  是否可以对行政诉讼提起撤诉?
    行政诉讼中,原告或被告可以在法院做出判决或裁定前申请撤诉。撤诉的条件包括原告必须自愿提出,且不能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规避法律或意图逃避责任。此外,如果撤诉申请在法院宣判前提出,且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的裁定有错误,原告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审理案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是可以撤诉的。然而,在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就是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就不能再起诉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行政撤诉指原告或上诉人在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或裁定之前,申请撤回起诉或上诉,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原告或上诉人的行为推定其为放弃起诉或上诉的行为。行政撤诉的条件有: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只能是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原告
    2023-08-27
    217人看过
  • 二、行政诉讼提起的必要条件
    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应当符合以下几点: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满足以上要求便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并立案处理。行政诉讼申诉立案条件【登记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行诉法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08
    14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上诉案件会怎样判决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可分别情况,作出以下裁判:(1)维持原判。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依法改判。二审人民法院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只是适用法律、法规有误,可直接改判;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也可在查清事实后改判。(3)发回重审。二审人民法院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2023-05-01
    10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上诉被上诉人要怎么样应诉
    一、行政诉讼上诉被上诉人要怎么样应诉以下是被上诉人应诉的一般步骤和注意事项:1.认真阅读上诉状:被上诉人应当认真阅读上诉人提交的上诉状,理解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以便有针对性地准备应诉材料。2.准备答辩状:被上诉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答辩状应当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逐一反驳,并提出自己的事实和理由。答辩状应当清晰、明确、有针对性,避免笼统、模糊或无关紧要的内容。3.收集证据材料:被上诉人应当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和反驳上诉人的请求。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与案件具有关联性。4.按时出庭应诉:被上诉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按时出庭应诉。在庭审过程中,被上诉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审判人员,认真听取审判人员的询问和上诉人的陈述,积极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5.注意法律适用
    2024-01-07
    149人看过
  • 行政处罚在诉讼过程中是否执行,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
    一、行政处罚在诉讼过程中是否执行行政诉讼的过程中,行政处罚一般不停止执行,但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等情形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
    2024-01-13
    362人看过
  • 行政案件级别管辖权可以提起上诉吗?
    也是可以提起上诉的。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在同级行政处罚机关之间处理违法行为的分工和权限。《行政处罚法》中有相关的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谓“违法行为发生地”,亦称违法行为的实施地、结果发生地和发现地。一、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规定内容是什么?1、管辖权异议提起的主体只能是本诉被告。原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因为原告主动地提起诉讼,从而选择了本诉的管辖法院。如果允许原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疑是对自己选择的异议。追加的共同原告也不能够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原告的起诉对其他共同原告有法律效力,所以被追加的原告也就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的第三人之诉是一种参加之诉,是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的,所以不能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3、无独立请求权第
    2023-06-23
    347人看过
  • 行政诉讼败诉后是否可以行使上诉权?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若败诉是能上诉的。行政诉讼中的上诉是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行政诉讼二审败诉怎么办?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认为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或者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
    2023-07-06
    40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上诉状裁定可以提起的情形是怎么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8
      一、什么是上诉期限 规定上诉期限,旨在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必要的时间考虑、准备上诉,以更充分地行使上诉权,同时保障第二审程序及时、顺利进行,并且使正确合法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得到迅速执行,错误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得到及时纠正。 上诉期限有多久 二、上诉期限有多久 (一)刑事上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本)第二百一十九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
    • 撤诉的离婚案件,可以马上提起诉讼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5
      离婚诉讼判决前不能立即起诉。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依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提起申诉的原行政行为未过诉讼时效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8
      不是“申诉”,而是“复议”吧。复议期间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诉讼期限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6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对行政诉讼案件上诉应如何提起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8
      被上诉人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上诉人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被上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