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优先履行概念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16:10:55 197 人看过

一房二卖优先履行是指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一、一房二卖怎么判?

一房二卖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1.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

2.一方买受人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

3.买受人均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占有在先的原则;

4.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的,应坚持履行在先原则。

二、一房多卖该怎么处理

一房多卖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多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

多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多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2、多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其他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

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3、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其他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三、一房二卖的情况怎么处理?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三)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实际履行相关文章
  • 一房二卖履行先后顺序如何确定
    当涉及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法律规定应当遵循最先订立的购房合同,从而确保契约精神的体现和维护;在两个买家都未完成房产过户手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规,做出强制出卖方履行前一份合同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24-05-02
    483人看过
  • 拍卖优先购买权人有哪些优先
    一、拍卖优先购买权人有哪些优先拍卖优先购买权人有优先权的规定如下:1.司法拍卖过程中,债权人对拍卖标的有意向购买的,应在处置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要求,将对该标的物行使优先购买权。2.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是民商法上较为重要的一项制度。3.优先购买权的公平价值法律制度的内在理念之一是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在物权转让中,较之于第三人,先买权人更易受到出卖人任意处分出卖物所带来的侵害,影响其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为了维护先买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出卖人与第三人的交易自由进行适当的限制是必要而适当的。同时优先购买权行使条件为同等条件,且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因而对出卖人利益并未造成实质损害。二、法院拍卖资产流程法院拍卖资产流程如下:1.评估价格。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
    2023-04-25
    59人看过
  • 一房二卖优先顺序如何起诉
    一、一房二卖优先顺序如何起诉1.在签订两份购房合同时,出卖方先和前买方缔结买卖契约,并在履约完成及产权变更登记后,又与后买方签订同类房屋交易协议。2.初次卖房给前买方并完成提档过户后,再次与后买方达成包含相同房子在内的新买卖合约。参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若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弥补过失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二、开发商违约怎么起诉赔偿开发商违约时,应依照商品房购买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履行相应赔付责任。对于违约赔付问题,双方可在合约中明确设定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计算方式;若条款空缺,则可参考以下标准进行判定
    2024-05-22
    311人看过
  • 买房前要先弄清楚哪些概念
    一、现房和期房现房就是已经领到房产证,可以直接拎包入住。期房就是还没有领到房产证,又或者是还在建的房子,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够入住。现房优势:1、房子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投资风险降低。2、买家看到的房子是什么样,住进去的时候就是什么样,实地品评房屋的结构、质量、环境、配套、物管等。3、房屋价格基本稳定,不会再有大的变动,购房时只需与周围地区、同类型房屋价格相比便可。4、家庭计划便于安排,付完房款即可入住。劣势:1、价格较高,难以优惠。2、对于品质较好楼盘,楼层、房型较好的房屋往往被先到者买走,选择范围缩小。期房优势:1、价格优势。期房在开发之初卖出去,是开发商为了募集资金的一个渠道。因此房产开发商都在价格上有较大的优惠。2、选择范围较广。3、性价比较好的期房存在较大升值潜力。劣势:1.未确定因素较多,投资风险较大,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设计、资金等原因导致的工程停顿,都会给购房者带来损失,同时市场行
    2023-06-01
    314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的概念和特征
    关于船舶优先权,我国《海商法》第21条规定:是指海事请求权依照本法第22条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同时我国《海商法》第22条规定: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①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②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③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④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虽然我国《海商法》回避对船舶优先权作出定义,但对于船舶优先权给出定义还是比较多的。如船舶优先权是海商法赋予某些特定的海事债权人所享有的一种优先受偿的特权性主张;船舶优先权是以船舶为标的,以担保特定债权实现为目的,通过司法程序扣留以至出卖船舶,使债权人可以就
    2023-06-06
    60人看过
  • 先行赔付的概念
    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进行追偿。只要消费者的理由是正当而且充分的,市场主办单位就应站在消费者一边——即使经营者在的时候,但如果不能实现赔偿的话,市场主办单位应该想尽各种办法,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实在不赔偿的时候,主办单位有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的索赔要求。就是说,消费者在无法获得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赔偿时,可以向一个相关第三人索赔,再由该第三人向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追偿的一种售后服务体系。
    2023-06-07
    266人看过
  • 一房二卖优先权顺序是怎样的
    一房二卖优先权顺序如下:1、登记主义,优先履行已经办理产权登记的买卖合同;2、物权占有主义,均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支持优先合法占有的一方。各份合同均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如果有一方已合法占有房屋,一般应认定履行已合法占有房屋那一方的买卖合同;3、请求权优先主义,应当以请求办理过户登记的先后,确认买受人中先行使请求权方的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同时请求的,应以约定的履行期届至日的先后,确认履行期先届至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一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另一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可确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申请权的优先权;均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原则上认为两合同的买受人自合同成立时起即享有行使登记申请权,但订立在先的合同的买受人获得登记申请权的时间在前,应以订立合同的先后,来保护订立在先的合同;4、综合认定,既未过户,也均未实际占有,综合考虑决定。各份合同均未办理过户,也均未交
    2023-02-17
    61人看过
  • 一房二卖哪个在先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一房二卖哪个在先针对“一房二卖”的现象,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处理选择和方法:首要原则是遵循法律法规,判定以房产登记为最终决定因素。若存在多份房屋买卖合同,其中一份已经完成过户手续并进行登记,由于不动产法律规定的物权优于债权原则,因此被认定具有资格拥有该处房产的所有权。其次,可以考虑通过鉴定合同签署的时间顺序来解决争议。当两份合同都没有进行登记,并且标的房屋也尚未实际交付时,我们将依据合同签署的时间顺序来判断合同是否生效,即先签署的合同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一房二卖哪个合同有效一房二卖的,如果卖方与前买受人尚未交付房产,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但是与后买受人已经交付了房产办理了过户登记的,则两份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房产只能归后买受人所有,前买受人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如果卖方与前买受人办理了房产过户
    2024-07-20
    230人看过
  • 优先股的特征有哪些?
    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由普通股以其可分配的股利来保证优先股的股息收益率(如普通股的利润分配降至0之后,优先股在股利方面就达不到股息收益率),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类似举债集资的形式。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设定(其实是上限),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剩余利润的分红,也不享有除自身价格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如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优先股会有损失的。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相对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大多数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款。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优先股的主要特征如下:1、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
    2023-06-05
    116人看过
  • 技术转让概念股有哪些
    一、技术转让概念股有哪些股权转让集中营1、泸天化2、四川双马3、英力特4、乐通股份5、襄阳轴承6、香梨股份7、青松股份8、山西三维9、深圳惠程10、栋梁新材11、焦作万方12、河池化工13、量子高科14、仁智油服15、美尔雅16、大连友谊17、西藏发展18、运盛医疗19、三爱富20、日海通讯二、股票市场风险包括哪些1、政策风险经济政策和管理措施可能会造成股票收益的损失,这在新兴股市中表现得尤为突出。2、利率风险在股票市场上,股票的交易价格是按市场价格进行,而不是按其票面价值进行交易的。市场价格的变化也随时受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3、购买力风险轻微通货膨胀会刺激投资需求的增长,从而带动股市的活跃;当通货膨胀超过一定比例时,未来的投资回报将大幅贬值。4、市场风险在新兴市场上,造成股市波动的因素更为复杂,价格波动大,市场风险也大。防范策略:投资人可以从公开的信息中,结合对国家宏观经济的理解,做到提
    2023-06-06
    260人看过
  • 拍卖优先原则有哪些
    所谓拍卖优先原则,是指执行法院在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分时,除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原则上采用拍卖这种方式。拍卖具有公开性、公平竞争性、国际性等特点,各种竞买人通过举牌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不仅有利于卖出高价,实现拍卖物价格的最大化,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而且有利于杜绝暗箱操作,防范执行人员滥用执行处分权侵害被执行人利益。相反,变卖措施则缺乏公开性、透明度和竞争性,程序上也比较随意,不仅不利于执行财产卖得最高的价格,而且容易导致权力滥用。正是基于这种考虑,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四十六条明确提出了拍卖优先原则,强制拍卖被提高到优越于变卖的地位。拍卖规定第二条强调人民法院在处理被执行的财产时,应当把拍卖作为首选方式,实际上再一次重申了拍卖优先原则。当然,拍卖优先原则的适用也
    2023-06-08
    327人看过
  • 履行不能的概念
    履行不能
    一、履行不能的概念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二、履行不能的成因履行不能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标的物已灭失;有时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有时是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履行是否可能,应依一般社会观念判断,而不能仅凭债务人的观念加以断定。凡依社会观念认为债务事实上已无法强制执行,即属于履行不能;即使尚有履行的可能,但如果履行将付出不适当的代价或冒有生命危险,或因此违反更重大的义务,则依诚实信用原则,也应认定为履行不能。但履行不能不包括下列情形:1、履行困难;2、债务人缺乏资力;3、选择之债中尚有可选择的给付;4、货币之债
    2023-06-14
    169人看过
  • 解释一下履行合同的概念
    履行合同是指双方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的权利,承担各自的义务。本质上,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履行合同的标准是什么呢?履行合同的标准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可依次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的顺序来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2023-07-07
    246人看过
  • 房屋买卖概念都包括哪些
    房屋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有效。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行为。一、安置房买卖合同需要进行公证吗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但实际中大多数时候是没有公证的,因为公证是比较麻烦的。不过公证了,可以防反悔或加价。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卖买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
    2023-03-13
    8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实际履行
    相关咨询
    • 一房二卖优先履行是哪些意思,有没有法律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9
      一房二卖中优先履行的意思是: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一房二卖优先履行是什么意思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1
      一房二卖优先履行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符合优先条件的一方,优先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可以优先履行债权。
    • 一房二卖优先履行上有什么法律依据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02
      法律分析 一房二卖中优先履行的意思是: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发行优先股应当履行哪些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2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发行优先股进行审议,应当就下列事项逐项进行表决:(一)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三)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其确定原则;(四)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包括: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股息发放的条件、股息支付方式、股息是否累积、是否可以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等;(五)回购条款,包括回购的条件、期间、价格及其确定原则、回购选择权的行使主体等
    • 一房二卖有房照的优先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4-09-09
      关于开发商所实施的一房两卖行为问题,我们秉持以下优先顺序进行处理:1.如果两份房屋买卖合同都还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那么我们将坚决遵循签订在先者优先的原则;2.若其中一位购房者已经成功获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那么我们会坚定地维护物权优先的原则;3.如果两位购房者都尚未实际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将坚守占有在先的原则;4.如果有一方购房者已经开始履行其合同义务,那么我们将会尊重并坚持履行在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