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9:21:43 143 人看过

挪用公款数额认定规定是,行为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就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法律其他规定。

一、挪用公款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标准: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二、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标准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标准: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三、挪用公款的条件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等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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