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的出资限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5:31:29 82 人看过

第一种,股权的出资比例有限制

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所以,全部股东不可能全部以股权出资设立一家公司,必须有股东以货币出资,而且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资资本的30%。

第二种,股权出资的缴纳时间限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严格限制股权出资的缴纳时间,详情如下:

1、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

第三种,股权出资的缴纳办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权作为非货币财产转让时的两种情况:

1、投资人在公司设立时,依法以股权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时办理股权认缴出资的出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登记。投资人实际缴纳股权出资后,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2、投资人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以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0日 18: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规定,股东出资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1、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同时也具有人合的性质,股东之间要求有一定的信任关系,股东数量也应有所限定,以便于公司在进行重大的经营决策时,能够协调一致.设立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新的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最高人数进行限制,不得多于50人;但最低人数没有进行限制,也就是说可以设立一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废除旧《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必须有两以上的股东,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十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3、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家
    2023-06-12
    217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下股东出资的要求和限制
    公司法对于股东出资的具体规定主要是出资方式上的要求,根据相关的规定,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因此对于股东出资的方式与程序,法律对于是存在很多规定的,在出资方式和瑕疵上都有相关的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期限是多久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1
    397人看过
  • 《公司法》关于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有很多的弊端,所以不少人就会把目光投向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上来,其实虽然称之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但是它在本质上依然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但是由于该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人,所以股东责任和一般的公司是有一定差别的,那么《公司法》关于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是怎样的?《公司法》关于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是怎样的?所谓“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是《公司法》规定的,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二章第三节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特别规定,其中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及《公司法》其他内容可以知道,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责任仍然是有限的,所以才称为有限公司。但是,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
    2023-04-17
    253人看过
  • 公司出资人是股东什么责任
    公司股东出资责任如下:(1)股东应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三)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定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定价;然后,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4)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出资人的权利谁有1.享有资产收益。只要出资人按照章程或者其他约定,如期、足额地履行了出资义务,就有权向企业请求分配红利。2.参与重大决策。出资人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作出决议的方式决定企业的重大行为。3.选择经营管理者。出资人有权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举或者更换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023-08-07
    77人看过
  • 公司法股东权利限制的条文是什么?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为什么要现在股东的权利?公司股东依法和依章程正当行使权利,是股东的基本义务。本着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公司股东在享受各项权利的同时,负有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其正当行使权利受法律保护,滥用权利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结合我国公司实践的实际需要,本条规定了公司股东正当行使权利的一般原则及其股东滥用权利的民事责仕。与修订前的公司法相比,为了充分地保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法赋予了股东较多的实质性权利。股东在行使权利时,1、要遵守法律有关权利行使的规
    2023-03-24
    363人看过
  • 关于股份公司废业的股东决议是怎么做出的?
    一、关于股份公司废业的股东决议是怎么做出的1、具体通知公司全体股东在何时、何地召开股东会。2、详细记录出席和未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人数,以及所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4、决议事项主要是同意公司注销以及成立清算组和登报,同时还要公布清算组成员以及组长。(1)在注销公司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注销公司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2)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
    2023-04-13
    453人看过
  • 关于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三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2023-06-13
    373人看过
  •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减资
    有下列三种方式:1.减少股份,即每股金额不减只是减少股份总额。2.减少股份金额,即不改变股份总数而减少每股的金额。3.既减少股份数额又减少股份金额。一、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二、公司可以经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回购股份吗公司不可以经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回购股份。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
    2023-06-25
    281人看过
  • 公司法中关于股东出资和注册资本的规定
    《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的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2、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的,从其规定。3、股东可以以下有形或无形物出资:具备所有权的物;他物权;股权;债券;知识产权等。但禁止股东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4、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的,从其规定。公司法法对注册资本有哪些要求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有:1、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2023-07-20
    271人看过
  • 公司股东出资制度的演变历程
    《公司法》将出资方式分为货币出资和非货币(现物)出资两种方式。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注册资本中以实物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实物转移的方式、期限等做出规定。实物中须办理过户手续的,公司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过户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股东出资的形式有哪些股东出资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
    2023-07-03
    85人看过
  • 公司股东出资制度的改革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二、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第四、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第五、劳务和信用出资。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注册股东出资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2023-07-05
    163人看过
  • 撤回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责任是什么
    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购买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的请求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股东资格股东抽回其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返还出资的,公司应当以“股东大会决议”(非董事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股东要求确认免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股东抽回出资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连带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要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提取出资的。(二)股东抽
    2023-05-02
    166人看过
  • 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增资的决议
    公司增资股东大会决议样本时间:XX、XX地点:公司办公室会议性质: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人:1人。原股东:XX,XX.2。新股东:XX.会议议题:关于股权转让、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协商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由公司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XX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一致通过了下列决议:。同意公司原股东XX以XX万元的价格将公司XX%的股权出资转让给新股东XX。
    2023-05-07
    287人看过
  • 股份制公司股东的退出机制是怎样的?
    股份制公司股东不可以退出。股东入股是通过工商局备案,有企业章程为准,经过合法程序,有股东大会决议。退出股份,也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去工商局办理变更。公司股东退出方式:一、通过股票上市退出企业;二、通过股份转让退出企业;三、管理层收购;四、股权回购;五、国内股权交易;六、离岸股权交易。股份制公司股东增加的程序是什么1、公司委托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制式表格,可网上下载);2、变更登记申请书(制式表格可下载);3、原股东会决议(甲同意修改章程;乙同意股权转让);4、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5、新股东会决议(如果变更股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等的变化,则不需要);6、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7、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不发生变化则不需要);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
    2023-08-06
    39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的股东,股权出资限制是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股东权利简称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在公司中所持有的股份或者出资,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法定权利。投资者购买了上市公司股票后,无论股票数量多少,都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享有法律赋予的股东权利。
    • 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是如何规定的?公司股东的出资是否仅限于资金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2
      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是如何规定的?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只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认缴的出资额,并且以货币出资的,按货币足额存入公司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那么出资方式都有哪些?请看下文
    • 公司的章程限制转让的股东是否要求股东出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可以规定。章程中可以规定例外的股权转让条件。 公司法第71条规定: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
    • 关于公司法和股东出资的意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5
      公司法股东出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 (二)实
    • 有关公司股东向股东追缴出资属于什么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7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