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中约定“禁止反向工程”条款的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16:52:49 454 人看过

1.原则上是有效的,这是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可见,订立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是双方当事人权衡各种利弊后,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双方若对合同条款不持异议,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法律应当予以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干预。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买受人在有多种厂家的产品可以自由选择的情况下,自愿接受该条款,属于买受人权衡各种利弊之后,对自己权利的处分行为,是放弃相关权利的承诺。

我国《民法典》对合同的无效规定了五种法定情形,这五种情形分别是:(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上五种情形只要存在其中之一,该合同就可以被认定无效。需要说明的是,合同中的某个条款若存在以上五种情形之一,也可以被认定为无效条款。以上五种情形中,(一)、(二)、(三)、(五)项比较容易判定,第(四)项的界限比较模糊,认定起来掺入的主观因素比较大。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不存在以上五种情形,则该合同就排除了无效的可能性。

2.若经营者在该商品领域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则该条款应认定为无效。

国家鼓励科学技术发明创造,鼓励自主创新,禁止以任何手段阻碍技术进步,也禁止任何限制竞争的行为。如果某一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即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那么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将会被禁止。我国即将实施的《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规定了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的因素,即:(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同时,该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几种情形,比如: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4: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中哪些条款是禁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本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用人单位,成为本单位的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岗位,遵守本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时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为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福利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变更、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订立。除法律规定的必要条款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条款,但法律不允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下列条款:(财产)。禁止雇主以任何形式向工人收取存款、存款(物品)或抵押(物品)。违反规定的,公安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
    2023-05-07
    70人看过
  • 预售合同条款约定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商品房预售合同具备法律约束力,前提是签约双方必须在签订合同时具备基本的文字表达能力及真实意愿,同时,其内容需合法且符合法律要求的格式和形式。此外,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严禁存在恶意勾结或利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行为,以免对国家利益、社会群体以及其他第三方造成不利影响。《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5-12
    85人看过
  • 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条款的效力
    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条款的效力是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一、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签订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4.当事人可以签订附生效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合同。生效条件成就时,合同生
    2023-06-23
    319人看过
  • 如何约定销售合同验收条款
    1.明确验收标准在约定验收条款时,首先应明确货物的验收标准,这样买方在收到货后,就有了验收的根据。就验收标准而言,通常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等,至于约定哪种标准,由双方协商来确定。2.明确验收期间在约定验收条款时,在明确了验收标准之后,还应明确验收期间。即,买方应在多长的期间内对货物进行验收。约定验收期间的意义在于,确定货物出问题时责任由谁承担。因为相关规定,买方未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卖方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3.明确验收地点及方式明确验收地点的意义在于,确定运输过程中货物出现问题时责任由谁承担。即,如果是在卖方处验收的,那么运输过程中货物出现问题的责任就由买方来承担,反之则由卖方承担。验收的方式是指由验收由一方单独进行,还是由双方共同进行,还是由第三方进行。若未约定明确,则易出现一方对另一方验收的结果不承认的争议。
    2023-03-21
    108人看过
  • 竞业禁止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吗
    一、竞业禁止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吗1、竞业限制可以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该条款是选择性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约定;而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则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2、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
    2024-01-25
    498人看过
  • 聘用合同中的约定属于竞业禁止约定吗?
    问:杨某在A公司工作,其聘用合同约定: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单位的员工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A公司的《员工手册》对离退职制度的规定为:员工不论以什么原因离开公司,三年内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利用公司商业机密、商业技术及商业信息从事相关的工作。后,杨某离职到B公司工作。A公司认为杨某到与其存在竞争关系的B公司工作,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请问,聘用合同中的约定属于竞业禁止约定吗?答:竞业禁止约定只有同时符合形式合法和内容合理两个方面要求时,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员工手册》或者企业规章中虽有竞业禁止的规定,但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劳动者已明确表示愿意承担规定中的禁止义务的,不能视为双方之间存在竞业禁止的约定。同时,对竞业禁止的合理审查,主要应围绕对象合理、补偿合理、限制时间合理三个方面进行。A公司主张与杨某之间存在竞业禁止约定,但并未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协议予以证实。同时,A公司也并未明确约定
    2023-06-09
    148人看过
  • 竞业禁止条款中约定的条件有哪些限制?
    (1)雇主必须拥有商业秘密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秘密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商业秘密,不能以保护劳动者的商业秘密为借口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为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年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的解释》,不为公众所知意味着不能直接从公开渠道获取信息;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是信息具有一定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实际手段;采取保密措施是指发包人已采取的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和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技术信息和商务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制造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来源信息、产销策略、投标底价和投标内容,(2)用人单位要求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劳动者仅限于了解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3-05-07
    418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要约定合同终止条款吗
    劳动合同中不需要约定合同终止条款,只要满足了劳动法的终止条款规定就能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法律知识《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4-29
    179人看过
  • 2023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的效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的效力的法律规定有什么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
    2022-12-27
    386人看过
  • 违反竞业禁止条款须支付违约金
    2009年4月9日,李某与一家从事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同年12月9日,李某与该公司签订了《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协议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两年内,李某不得在本市以任何形式从事同甲方相同业务,否则违反竞业禁止约定,需支付违约金20万。2011年4月,李某开始担任公司的总经理。2012年2月26日,李某向原公司递交了辞职书。事后原公司发现在2010年7月,李某就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经营房地产经纪的公司,公司记载的负责人是李某。公司决定将李某诉至法庭,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律师说法:天津优法律师事务所姚丹律师:为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我国劳动法规定了竞业禁止条款。李某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而李某在职期间及离职后约定期间内违反了上述合同中关于竞业禁止的约定,私自设立、经营与原工作单位有一定竞争关系的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员工如
    2023-06-09
    431人看过
  • 如何约定竞业禁止条款
    (一)员工必须是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并非所有员工都须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一般来说,竞业限制适用的人员多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与高级技术人员,这是因为他们的岗位决定了其最可能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二)竞业限制的范围,要注意明确约定签订竞业协议的限制范围,即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这与是用人单位签订此协议的主要目的。(三)应明确员工竞业禁止的期限,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该期限不应超过三年。但根据的规定,不得超过2年。如果约定的时间过长一般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四)约定给予补偿的时间及补偿的数额,该补偿的时间是从员工离职后起算,并且要给合理的补偿。实践中有的企业在员工未离职时就给发放所谓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这种支付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很难能得到法律保护。另外支付的应是合理
    2023-03-23
    187人看过
  • 禁止性约定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项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无效。也就是说,禁止劳动合同中作出免除用人单位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从规定来看,禁止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是针对用人单位而言的,其目的是防止用人单位利用目前劳动者普遍面临就业竞争压力,谈判地位弱的情况通过合同约定规避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限制和剥夺劳动者享有法律保障的基本权利。因此,按规定,禁止约定条款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该条款免除了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2)排除了劳动者依法应享有的权利。这就提出以下一个问题,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是不能通过合同约定排除的,用人单位的哪些责任是不能通过合同约定来免除的。从民事权利与义务统一性的角度来说,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权利也就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二者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劳动合同法》第26条所说劳动者权利就是指我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
    2023-06-10
    346人看过
  • 合同中哪些禁止性规定是无效的?
    合同无效的禁止性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2、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的合同无效;3、行为人与对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4、无效或者撤销的合同无效。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规定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2、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2023-07-07
    233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约定禁止内容的具体规定
    禁止约定在劳动合同中的条款是:1.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条款;2.禁止约定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3.除法定情形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竞业禁止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条款竞业禁止合同包括哪些条款公司一般会与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公司管理人员容易混淆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的关系,实际上竞业禁止仅仅是保护商业秘密的手段之一,通过竞业禁止可以减少劳动者离职后到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职,而泄露、使用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机会。竞业禁止是指法律规定有特定身份的人在工作期间或义务人基于其与用人单位达成的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在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其原服务的用人单位相竞争的工作或经营活动。简单的来讲就是公司禁止特定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用人单位相竞争的业务。但是用人
    2023-07-14
    30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哪些条款禁止约定在劳动合同中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2
      1、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条款。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2、禁止约定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3、除法定情形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 禁止约定在劳动合同中的条款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2
      1、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条款。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2、禁止约定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3、除法定情形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 竞业禁止条款和解约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0
      1、有效。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一旦签订了竞业禁止条款,就应当加以遵守。 3、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一旦签订了竞业禁止条款,就应当加以遵守。因此,解约合同书中的竞业禁止条款有效,如果不遵守,可以到法院起诉。 4、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
    • 竞业禁止条款有哪些,竞业禁止条款的效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3-23
      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禁止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超过竞业禁止的期限,《劳动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协议的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3
    • 合同中止的定义及合同效力的中止与中止是怎样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合同中止的定义合同中止是合同关系暂时中断,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二、合同效力的中止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是指已生效的保险合同暂时中止其效力,待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时,可以恢复合同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