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中房屋买卖合同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0:32:01 451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套路贷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因套路贷而签订的合同,一般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套路贷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无效的。

准确把握“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1、“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2、“套路贷”与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形成的民事借贷关系存在本质区别,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是为了到期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收回本金并获取利息,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会在签订、履行借贷协议过程中实施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行为。

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非法讨债引发的案件与“套路贷”案件的区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也未使用“套路”与借款人形成虚假债权债务,不应视为“套路贷”。因使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强行索债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定罪处罚。

3、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2)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3)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5)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讨债相关文章
  • 贷款房屋如何买卖合同纠纷
    1、如果仅仅是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并明确了房产买卖的主要条款,这些主要条款有:价格、房屋位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则可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有权选择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2、要求解除合同的,可选择定金罚则,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也可选择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按房屋上涨的差额赔偿你的损失。不过,大多数《购房意向书》都不全部具备上述条款,因此,不能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只能通过定金罚则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3、如果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房屋上涨的损失,还可以主张赔偿。一、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
    2023-04-01
    232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如何避免合同无效
    避免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应注意以书面形式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主体是否合格的;注意不得存在欺诈、胁迫手段,不得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注意明确约定、公平协定;注意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注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一般需要满足4个条件。分别是:1、房屋买卖合同通过合法的形式,掩盖双方当事人的非法目的;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该房屋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
    2023-07-26
    477人看过
  • 中介买卖房屋应该如何签合同
    1、中介买卖房屋签合同应该写明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中介的机构信息;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的价格与中介服务的价格;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违约责任与争议的解决方式。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一、房屋买卖的一般流程是什么1、受理登记或申请。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或中国护照)、外省市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或北京市居住工作证或中国护照;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已购公房还需提供原公房购房合同);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等有关文件和证明在交易所进行登记
    2023-03-21
    447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盖章吗,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
    房屋买卖合同要不要盖章,依据卖方的主体而定,如果是开发商的,一般要在合同中盖章,如果是卖方是自然人的,不需要盖章。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
    2023-02-20
    75人看过
  • 如何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规定生效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车位应该如何约定?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不是必须约定车位。但当事人明确表明必须约定车位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订立房屋合同等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订立书面协议,只要合同没有法定无效的事由,并经过双方签字,注明日期,即可依法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
    2023-07-04
    416人看过
  • 套路贷员工责任如何认定
    1、多人共同实施“套路贷”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在其所参与的犯罪环节中起主要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主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从犯。由此可见,如果你是套路贷组织的业务员,那么是起到了次要辅助作用,可以认定为从犯。2、如果身为套路贷的一员,明知是实施套路贷犯罪并参与的,那么有以下行为,以共同犯罪论处:1)协助制造现金支付、银行走账记录、第三方支付记录等虚假给付事实;2)协助办理司法公证的;3)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等帮助的;4)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5)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6)帮助、掩饰、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套现、取现的;7)中介人员长期参与“套路贷”犯罪活动的;8)其他符合共同犯罪的情形。
    2023-06-13
    445人看过
  • 房屋被认定违法建筑买卖合同如何处理
    一、房屋被认定违法建筑买卖合同如何处理房屋被认定违法建筑买卖合同的处理方式是购房者可以申请撤销合同。民法典规定,购房者受到欺诈而签订违法建筑买卖合同的,购房者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合同被撤销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3-04-25
    200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房屋退房的规定
    根据开发商未取得所有必需的证书、购房合同被法律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以及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严重影响这五种情况,可以退还房间。根据以下情况,可以退还房间:1.开发商未取得所有必需的证书;2.购房合同被法律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3.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4.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5.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严重影响。 商 品 房 退 房 规 定商品房退房规定是指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购房人提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商品房卖方向购房人返还商品房的行为。为了保证商品房交易双方的权益,商品房销售方需遵守一定的退房规定。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退房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商品房卖方向购房人返还商品房。在这种情况下,商品房卖方应向购房人提供商品房及商品房相关证件,协助购房人办理相关手续,确保
    2023-09-08
    137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买卖中房屋如何定价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中房屋如何定价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房屋价格由销售方和购房者共同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二、购买商品房需要看开发商的哪些证件通常上,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通常需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
    2023-06-19
    198人看过
  • 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货物验收合格?
    买卖合同是企业最基本、最常见、也最重要的交易形式,实践中发生的争议也最多的,尤其是货物质量问题。那么,在货物交易过程中,如何认定货物验收合格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7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对待:1、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例外情形】(1)约定的检验期间过短,依照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间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应当认定该期间为买受人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间,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买受人对隐蔽瑕疵提出异议的合理期间。(2)约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为准。2、未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签收
    2023-06-09
    210人看过
  • 如何认定首套房,二套房及认贷不认房
    一、最新“首套房”认定标准2014年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刚刚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首套房贷利率为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同时,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下面为大家总结了最新的首套房认定标准: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3、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
    2023-02-23
    32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写买卖不想卖了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想卖房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买二手房时卖方违约怎么处理买二手房时卖方违约,可以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依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签了合同不想卖房了,怎么办签了合同不想卖房子的处理方式是卖方可以与买方协商解除合同,继续向买方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卖合同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按照约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三、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怎么
    2023-02-04
    297人看过
  • 一房二卖如何确认购买的是哪一套房屋权?
    确定一房二卖的所有权的方式是: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2、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3、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一房二卖买房人如何维权一、一房二卖买房人如何维权1、一房二卖买房人维权方式为属于有效合同的买房人有权要求卖房人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买房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卖房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023-08-08
    102人看过
  • 如何认定套路贷为犯罪集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三人以上为实施“套路贷”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对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10、三人以上为实施“套路贷”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对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首要分子是不是就是主犯首要分子是不是就是主犯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而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不一定都是首要分子,首要分子也不一定都是主犯,它们之间不是一一对应关系。理由是:1、主犯是根据犯罪分子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划分的,是与从犯相对而言的。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
    2023-04-17
    412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讨债
    词条

    讨债需要下列证据: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更多>

    #讨债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中, 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 如何认定房屋买卖中的欺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不动产兼装修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3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将销售房屋的行为分解成销售房屋与装修房屋两项行为,分别签订两份契约(或合同),向对方收取两份价款。鉴于其装修合同中明确规定,装修合同为房地产买卖契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买卖契约共同成为认购房产的全部合同。因此,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关于"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如何认定买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3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要确定好合同的主体即买方和卖方,尤其要确认好买方,因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以购房合同的买受人为准的。所以,确定谁是真正的买受人至关重要,不要轻易以他人名义买房,否则由此引发的纠纷很难解决。案例:2002年,在一家国企上班的王女士见好朋友兼同事陈晨无意购买福利房,就提出以陈晨的名义购买。于是,经陈晨同意,王女士出资10多万就拥有了一套70余平方米的居室,陈晨则在买卖合同的买方空格栏上
    • 房屋买卖中,应当经哪些人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各项部分如何认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6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专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业主人数和总人数,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
    • 房屋买卖合同中认筹金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2
      认筹金不具备法律效力,定金也是有法律效应的。如,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如何解除中介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介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31
      解除中介买卖中介合同有: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终止合同的原因发生时,终止权人可以终止合同,但应当依法通知对方。